文学五一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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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统提示:天黑之前到达落叶城,否则你就别想要你的手机了!]
    手机越来越烫,常乐心疼自己的新手机,只好拍拍屁股爬了起来。
    他指着地上金灿灿的元宝说道,“那我这些元宝怎么办,总不能直接拿着吧?”
    [系统提示:扫描。]
    常乐“哦”了一声打开微信的扫描页面,对着元宝一扫,地上的元宝就消失了。一看仓库,果然都到里边去了。
    收起了东西,常乐抬起头看着太阳,呆立了半晌没动。
    “嗡~”手机又振动了。
    [系统提示:还不快走,真不要你的手机啦?]
    常乐扭捏了一下,不好意思的说道,“哪边是东?”
    ……
    系统沉默了好一阵子。
    [系统提示:往左走。]
    “上北下南左西右东,你当我没学过吗!肯定往右走。”常乐哼了一声,“你别想骗小爷!”
    [系统提示:¥%%……]
    看系统气得都显示乱码了,常乐想了想,小心翼翼的问了一句,“真是往左?”
    [系统提示:快滚!不然我炸你手机了!]
    常乐赶紧往左手边跑了出去。
    ☆、第3章 第二章
    常乐依着系统提示的方向跑了一段,累得不行,掏出手机一边刷群一边走路。
    在人间界的时候常乐早就练就了一身看手机不看路的本领,倒是不怕摔着,脚下踢踢踏踏的踢着一颗小石子。
    “……没有,没有,怎么还是没有!”
    这一路上常乐抢了不下二十个红包,全都是“手慢了,红包被抢完了”,啥都没抢到。其中常乐最期待的是王母娘娘让蟠桃园仙女发的一包蟠桃,常乐自从知道孙悟空偷桃开始就一直好奇着这蟠桃是什么味道。
    “这群老神仙,难道是因为天庭不许结婚,所以大家都是单身?”常乐又错过了一个红包,不由得暗自嘀咕,“那我这十几年的手速的确是比不过人家几千上万年的哈!”
    天庭众仙可不知道有个猫耳在诋毁他们,在红包群里催着下一个人发红包。
    就在这时,太上老君冒泡了。
    太上老君:诸位仙友,别来无恙?
    红包群里顿时鸦雀无声。
    太上老君:咳咳,看你们聊的挺热闹,怎么我一出来就都潜水了?
    美猴王:俺老孙在这,谁敢跟你说话就是跟俺老孙结仇!
    太上老君:泼猴,炼你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你还记着?
    二郎神:别搭理那死猴子。
    美猴王:我的儿,你家那狗饿死了吧!
    二郎神:死猴子,你说什么!
    顿时一场撕逼大战开启。
    常乐顿时乐了,没想到二郎神和齐天大圣打了这么多年还这么不对付,一点就着。
    “叮咚。”
    二郎神和孙悟空吵得正欢呢,突然一个红包闪现出来,竟然是太上老君发的。
    常乐一个激灵,手指就戳了下去。
    你获得:九阳紫金大还丹。
    这下常乐也没工夫看撕逼大戏了,点开仓库一看:
    [九阳紫金大还丹:生死人肉白骨,天兵天将常用疗伤圣药。]
    下边还有一行小字:[注:肉体凡胎碾碎后取粉末服下即可。]
    常乐想着这系统还真体贴,不然自己走路走饿了把它吃了就完蛋了。
    眼看群里都是二郎神和孙大圣的撕逼,也没人这个时候发红包,常乐就退了出来,打算收起手机再跑一段路。
    “嗡~”
    [系统提示:右前方有个重伤的人。]
    重伤?常乐往右前方看了一眼。
    这附近不会有杀人狂魔什么的吧!小说里写的,每次主角都会撞到别人在杀人,然后自己被发现,又惹上一个不死不休的仇家。
    常乐脸一白,他可没有练什么身法秘籍可以从反派手底下逃跑。
    “系统,你总算有一条提示是有用的了!”常乐一边跑一边说道。
    正打算目不斜视地离开,手机上又多了一条提示。
    [系统提示:附近没有其他人。]
    “没有人?那……”常乐还有些犹豫。
    毕竟他第一次亲身经历穿越和系统这种事情,对系统的信任度还不高。
    [系统提示:那人长得很帅。]
    “路见不平一声吼,救人一命胜过七级浮屠,作为社会主义好青年,怎么能见死不救!”常乐脚下一转就往右前方走去,仿佛刚刚想逃跑的不是他一般。
    系统仿佛抓到了常乐的死穴。
    作为一个颜控癌晚期·弯男,常乐最无法拒绝的就是美男。
    “系统你最好不要骗我哦,不然我会鄙视你的审美的。”常乐一边念念叨叨的一边往前走,系统当然是不理他。
    走了十几米,常乐就看到一个人型生物倒在地上。
    这人浑身是血,一身黑衣劲装上破了不知道多少处,破洞里是外翻的血肉。
    常乐强忍着呕吐感,转移视线去看他的脸,只见一双剑眉斜飞入鬓,眉间肌肉团簇形成一个“川”字,狭长的眼睛紧紧闭着,其下是高挺的鼻梁,而后是浅色的形状完美的薄唇。这人的皮肤是蜜色的,看不到一丝毛孔,覆在胸前的手指修长而骨节分明,身高目测在一米八五。
    即使这张脸上沾满了血迹,但是常乐还是觉得这人——
    真的帅!
    常乐立刻欢天喜地的掏出手机,把刚刚抢到的大还丹兑换出来。
    一个精致的青花瓷小瓷瓶出现在眼前,常乐伸手抓住。
    打开瓶塞,常乐周身顿时被丹香包围,地上那人的伤口也不再流血。
    老君出品,必属精品,这丹药效果也太好了。常乐心想,当下也不耽误,将大还丹倒了出来,用指甲扣了一小块碎屑喂给黑衣人。
    “啧啧,这嘴唇真软……”常乐还有心思体会手指上的触感。
    丹药一入口,黑衣人的伤口就立即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愈合、结痂并脱落,从衣服的裂口处可以看到新生的白嫩的皮肤。
    黑衣人顿时从一个只有脸能看的破布娃娃变成了一个诱惑的美人。
    常乐咽了口唾沫,心想自己要不拖着他上路?眼看着天也快黑了,万一没到落叶城自己的手机可就没了。
    经过这一天的经历,常乐已经相信那个红包群真的是天庭的了,否则哪里来生死人肉白骨的丹药?他现在要做的就是按照大仙的意思努力完成任务,早日和亲人团聚。
    “系统,离我们到落叶城还有多久?”常乐问道。
    [系统提示:2小时。]
    “哦,”常乐对距离这种东西其实没什么概念,就是按照国际惯例问一问,“那我们带着他的话能按时抵达吗?”
    [系统提示:勉强可以,如果你能按照之前的速度前进的话。]
    常乐想着自己边看手机边走路的速度,又看了看地上比自己高大半个头的黑衣人,心中摇摆不定。
    是选择尽快到达落叶城找个地方休息,还是选择带上美人大哥累死累活爬到落叶城再找个地方休息呢?
    前者的话自己轻松不少,也有精力应付各种突发情况。
    后者……他还想着让这美人醒来之后发现自己救了他然后感激涕零最后以身相许(划掉)呢!
    “唔……”
    就在常乐纠结的时候,黑衣人发出了声音。
    紧蹙的眉头松了一瞬,然后又更紧密地蹙在一起,黑衣人缓缓睁开双眼,那狭长的丹凤眼眼角似乎还翘起一些,整个人顿时妖气万丈。
    常乐只觉得魂儿都被吸走了,可惜没等他沉醉,黑衣人的眼神顿时就变得凌厉起来,之前那抹风情消失殆尽。
    “你是谁?”那曾令常乐心动不已的修长手指如今紧紧地扣住他的动脉,美人的薄唇吐露出的声音如数九寒冬般冰冷。
    可怜常乐前一瞬还被美人的风情迷得五迷三道的,后一瞬就被这美人掌握了生死。
    ☆、第4章 第三章
    常乐觉得自己耳朵上的毛肯定都炸起来了。
    眼前这个美人的眼神让他觉得自己就是一只被猛虎盯上的小羊羔,分分钟就成了一团碎肉。
    见常乐不说话,黑衣人的手指渐渐收紧。
    “美……大哥?大侠!我花费了那么大的代价才把你救醒,你怎么能兔死狗烹过河拆桥忘恩负义呢!”强烈的危机感让常乐来不及组织语言,将自己能想到的词一股脑儿的倒了出来。
    “你……救了我?”黑衣人闻言停下了动作,常乐被他一只手掐着脖子挂在了空中。
    常乐两只手扒拉着黑衣人的手臂,使出当年一分钟十个引体向上的力气撑着,让自己不至于被吊死。
    明明就差十几厘米,为什么感觉身高差距这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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