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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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章 没有血缘关系的温暖
    林军在出租房内一宿都没怎么睡觉,翻来覆去的,就想着剩下的钱从哪儿弄。人家要价二十七万,但零七八碎的全下来,起码得三十万左右,而自己现在手里的钱还远远不够。
    管张小乐借?
    这个想法,在林军脑中只一闪而过后就被忽略了。因为张小乐在中间担保牵线,林军已经欠人家挺大人情了,现在好处费都没给,又要管人家去借,那就真有点蹬鼻子赛脸了,更何况张小乐手里也够呛能有这么多现金贮备。
    林军从缅甸回来之前,手里是有一些钱的,但一个兄弟要这钱有急用,所以,林军就先给他拿了。而且俩人之间的关系,已经到了穿一条裤子的地步,所以,对方没打电话说要还,那林军也不好意思开口主动要。
    一分钱憋到英雄汉,林军躲在出租屋里呆了一宿,愁的满嘴口腔溃疡,口腔内的两腮全都烂了。
    “不行,再出去一趟?”林军坐在床上喝着开水,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出去赚点快钱的想法。
    “咚咚咚。”
    正当林军拿着电话犹豫不决的时候,门口突然传来敲门声。
    “谁啊?”
    林军回头问道。
    “开门,是我,你林三哥。”林伟的声音响起。
    “小崽子。”林军笑骂了一句,随即起身套上衣服,走到门口就推开了门。
    “看看谁来了。”林伟大大咧咧的走进出租房,缓缓说道。
    “唰。”
    林军往后一瞧,愣了一下,笑着说道:“妈,你怎么来了?”
    “来看看你呗,早晨吃饭了吗?”继母岁数大了,上楼时有些体力透支,她站在门口长喘了几下,才走进了屋内。
    “还没吃呢,刚准备下楼。”林军招呼着继母,就关上了门。
    “买了点豆浆和油条,你吃一点吧。”继母把手里的早餐放在桌子上,随即目光粗略的打量了一下屋内的陈设。只见不足二十米的狭小空间内,潮湿无比,而林军租的房子还是在顶楼的天台上,四处漏风,屋内根本没有啥家具可言,就一张床,一个垃圾桶,一个书桌而已。
    “坐吧,妈。”林军从室外给继母搬了个破凳子,随后垫上自己干净的衣物后,也坐在了床上。
    “儿子,小伟昨天跟我说,你去农村抬钱了?”继母沉吟了一下,轻声问道。
    “……!”林军扭头看向弟弟,给了他一个你嘴真欠的表情,然后点头说道:“妈,这事儿你不用管了,我能借,就有能力偿还,你放心好了。”
    “妈倒不担心你还不上,我就是想问你,你要买车的钱,凑够了吗?”继母点了点头,继续问道。
    “够了,够了。”林军打开早点,一边吃着,一边回应道。
    “呵呵,还跟我撒谎。咱家在农村没亲戚,你拿啥借出来好几十万啊?”继母一笑,摇了摇头就伸手打开自己的背包。
    “啪。”
    一个档案袋,放在了斑驳的书桌上。
    “这里有十万。原本我是留着给小伟上学,找工作用的。但现在这孩子基本已经无药可救了,所以,钱你先拿着用吧。”继母言语挺幽默的说了一句,随后用满是褶皱的手掌,往前推了推牛皮档案袋。
    林军听到这话,鼻子没来由的一酸。
    “儿子,咱是一家人。钱这个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谁需要,那就给谁用。你不用有啥负担,小伟如果需要找工作,我再想办法。”继母拍了拍林军粗壮的大腿,再次说道:“你要干好了,说不定还能带带你弟弟,拿着吧。”
    “恩。”
    林军咬着牙,也没矫情,只用力的点了点头。
    “儿子,还有个事儿,是妈求你的。”继母停顿一下,目光慈祥的看着林军。
    “你是我妈,说啥求啊……怎么了?”林军强忍着泛红的眼睛,皱眉看向了继母。
    “你姐夫托关系,给你找了一份工作,在七处大案队帮忙。妈知道,你不想去,但为了我,你去行吗?”继母声音柔和,说话时永远充满着母亲对儿子的那种关爱感觉。
    “他让姐夫找的,是吗?”林军知道,这事儿肯定是自己爹安排的。
    “恩。他不赞成你搞运输,觉得这个行业太乱,所以,咱也不跟他说你买车了。七处的活你先干着,自己私下里在好好弄着运输,好好干出点成绩,让他看看。”继母铿锵有力地说道。
    “好,我去。”林军思考了一下,虽然心中万般抵触,但还是一口应了下来。
    “军,回家住吧,妈还没老,起码能给你做一口热饭吃。”继母再次扫了一眼破旧的出租房,心里极为不舒服地说道。
    “不了妈,我在外面住习惯了。”林军咧嘴一笑。
    “咱家三个孩子里,就你最苦。”继母感叹一声,随后说道:“你们哥俩聊吧,我去给那个死老头子找人刻一副新的象棋。”
    “我送您。”
    林军起身送走了继母,他站在楼梯间,看见继母佝偻的身躯,步伐缓慢且小心的奔着楼下走去,心中无限酸楚。
    此刻,林军在心里不停的告诉自己,如果自己不在这个城市中混出个人样,又怎么能对得起眼前的这个老人?
    继母没有过人的智慧,更没有所谓女强人的气质,她一辈子只活在家庭的琐事中,用质朴的做人道理,和无愧于良心的处事方法,总能让林家这三个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温暖。
    ……
    林军回到出租房内,眨眼看了看林伟,缓缓说道:“哥先借你钱花了,但我很快会还给你。”
    “你不用还给我,给我介绍一个江湖大哥比啥都强。”林伟斜眼说道。
    “你别说,我还真认识一个。”林军咬牙点了点头。
    “谁啊?”林伟顿时来了兴趣。
    “他姓奥。”
    “姓奥?哈尔滨没听说过啊,他铲的硬吗?”
    “必须杠杠硬!”
    “是吗?那他是在哪个慢摇里玩的?”林伟跟个二傻子似的问道。
    “在他妈白宫慢摇里玩的!”林军一声暴喝,身体猛然窜起,一脚踹在林伟腰上骂道:“三哥,来,看着我的脸,我就告诉你一遍,就一遍昂!!你他妈明天麻溜给我去后道卖羊肉串去,我以后没时间弄它了,听见没?就是他妈的混社会,你也总得吃饭吧?你不能光拉不吃吧?!你看哪个江湖大哥,还他妈的熊自己爸妈钱花?……”
    林军劈头盖脸一顿臭骂,随后堵着林伟在墙角,一顿小炮拳。五秒以后,林伟被迫屈服了,暂时答应自己去后道卖烧烤。
    ……
    中午,林军将林伟带到市场,随后将烧烤用具交给了他,就先去七处大案队报道了。但刚一进去林军就愣住了,因为负责招聘他的,就是那天抓他和大壮的那个女警察。
    第13章 新的工作
    “是你啊?”
    林军在办公室里,看到曾经抓过自己和大壮的女警,顿时一愣。
    “你是来应聘特勤的?”女警坐在办公桌里,抬头一看,也认出了林军。
    “是啊,呵呵,挺巧的。”林军看着女警,双眼难得的冒光。
    女警坐在靠窗位置的办公桌上,而此时又正值中午,阳光非常充足,宛若黄金一般照在女警的身上,映的她皮肤更加白皙透亮,好似玻璃人一般。微风从窗口拂过,缓缓吹进屋内,女警束在脑后的一头秀发轻轻飘动,显得她娇美如画。
    “我叫郑可,大案一队刑侦组组员,负责今天的招聘,你坐吧。”女警粗略的打量了一下林军,言语十分干练和简洁地说道。
    “哦。”林军点了点头,随后坐下。
    “你是谁介绍来的?”郑可捋了捋耳边的发梢,青葱一般的右手,一边转着笔,一边随意问道。
    “李权。”
    “哦。”郑可低头扫了一眼名单,随即点了点头,继续说道:“林军是吧?我跟你简单说一下:这份工作,有危险,但没保险。一个月两千五的工资,年底无奖金,无分红,但有基本福利,不过也就是一些什么大米豆油之类的。工作时间不固定,随时有活,随时就得出勤,工作地点可能会是本市,也可能会是外地,你要有思想准备。如果出勤时碰到危险情况,你们可以率先自我保护,可以在威胁到自身的情况下,提前离开岗位……工作性质,是临时雇佣,不在编,只签劳务合同,能接受吗?”
    “……你们这两千五百块钱花的可真值,谁要干这活,我看那都是活不下去的吧?哎,我受累打听一下,你招聘一天了,招上来人了吗?”林军挺无语的问道。
    “你要有好的工作,我也劝你别干这个……”郑可沉默一下,非常实诚的回了一句。
    特勤这两个字,你要冷不丁一听,感觉挺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好像总能让人联想起港片里神勇无敌的卧底,和线人之类的,但现实往往和理想差距很大。
    在东北,特勤的名声都臭大街了,很不招人待见。因为一般干这个的,他都是那种混不下去的小混子,或者是四五十岁下岗待业的中年人士。但小混子干特勤通常只服务两个部门,一个是大案队,一个是缉毒队,而那帮四五十岁的中年人士,则基本都是在派出所帮忙。
    说是特勤,其实就是干替刑警蹲坑,和跑腿的杂活。而卧底这事儿,你想都不要想,因为根本不可能让你去。况且就是让去,我想也没人愿意去扯个。为了两千五百块钱的工资,万一让毒贩一枪干在脑袋上,那他妈的找谁说理去。
    而且大部分的特勤,都靠着出卖朋友为生。例如这帮小混子,警察为啥用他当特勤,不就是因为他们是踩进犯罪圈子一只脚的人吗?可以弄出来很多圈里的消息吗?!
    07年本市发生过一起大案,一个缉毒队的特勤,为了两千块钱的提成,自己设局,请了一帮朋友来家里溜冰。但溜到一半,特勤一个电话打到了缉毒队,随后警察过来,将屋内的人全都掏走了。但万万没想到的是,被抓这些人里,有一个在外地犯了死罪的在逃犯,他被抓进去以后,直接让缉毒队技术科的人甄别了出来,后来判了死刑。而他在外面的同案为了报复,连续在那个设套的特勤家门口蹲了三天,随后,用面包车将其撞到,然后用轮胎在他脑袋上来回碾压了数十次!最后人死了,连他妈脑袋都没找全。
    后来事儿闹大了,连缉毒队也摊了官司,因为他涉及到钓鱼执法。而那个特勤死了以后,还被人祖宗十八代的骂着,因为这事儿是他自己设套,让朋友钻的。
    所以,这个行业的名声实在不怎么样,外号叫金手指,也叫点子,专门坑身边的朋友,已经达到了没有案子,也要创造案子往上报的地步。因为他们的工资实在低的可怜,所以,只能靠着案件提成创造收入。而且,你要坑了朋友,那朋友家里肯定要花钱办这事儿吧?他们想花钱,那找谁办这事儿呢?这时候特勤去人家家里说一句:“你看,事儿都出了,咱们一块想想办法,我在队里认识不少人,不过要花点钱……!”
    坑完人家,再从人家家里弄点灰色收入,这不是挺好个事儿吗?
    而负责雇佣他们的部门,对这种灰色收入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们就给人家两千五百块钱的工资,你还不让人家自己想法挣点钱,那他妈谁给你卖命啊?
    所以,这个行业比较病态,一般人真不愿意干这个。
    林军是没办法,才来应聘的,而他也明白自己爹的意思。林父是想,特勤你先干着,等过了几年,你在圈里人脉熟了,随后家里找点关系,想办法给你弄个外编,然后再调其他部门呆两年,最后说不定就能弄成正式公务员了。
    “不干这个,我爹能跟我驳火在十字街头……算了,我签个合同吧。”林军思考了一下,随即无奈的冲郑可说道。
    “证件带了吗?”郑可问。
    “带了。”
    “那填个表吧。”郑可伸手捋了捋发梢,随即推过来一份资料。
    “好。”
    林军点头,随即拿起笔,就要埋头写资料。
    “小汪,昨天那个嫌疑人的资料,看守所整理出来了吗?”郑可起身,迈着修长的双腿奔着另一方正在工作的同事走去。
    “咦,这是啥啊?”林军填了两笔,顺手就要拿着一次性纸杯喝水,但一低头却发现地上有一个异物,随后他脱口而出的冲着郑可背影喊道:“老妹,你套子掉了……!”
    郑可呆萌的回过了头,听明白了林军的喊声以后,俏丽唰的一下红了。
    “唰唰唰。”
    屋内,正在伏案工作的刑警,起码八九个人,全都整齐的回头看向了地上。
    “你管谁叫老妹呢?”郑可磨着银牙,难得的流露出小女人姿态,涨红着小脸快步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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