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2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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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一会儿杨海桥就带着家人出现了,一看到丁茜的时候,杨海桥就震惊了,他以前就觉得王梦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姑娘了,怎么说呢?普通人家的姑娘也不是不好,其实也还可以。
    只是杨海桥有时候听到同事们炫耀自己老婆的时候,心里也会有一点不是滋味。
    其实男人和女人一样都很现实的,谁不想找个长得美,会赚钱又体贴温柔的女朋友啊。只是很难找到而已了,杨海桥是真的喜欢王梦,那种念头也就一闪而过而已。
    只是这一次看到丁茜,后来她又看了看另外一个女的,觉得他好像是制片人余欢,上次还来他们公司参观来的,是他们老总亲自给接待的,他就站在旁边。
    “海桥姐夫,果然是一表人才啊,长得好帅啊。难怪表姐你经常夸他,羡慕啊。”
    余欢很会来事的,一开口就是海桥姐夫,杨海桥的心一下子就提到嗓子眼了,那边丁茜也很聪明的附和了一声:“是啊,以前总是觉得梦姐你吹牛,没想到啊,还真的是长得好看,又有能力的青年才俊啊,姐夫你好,我是丁茜。”
    丁茜直接就伸出手来,简单的自我介绍了一下。杨海桥还发愣了一下,才伸出手去和丁茜握手了一番。
    “我是余欢,姐夫你好啊,以后有什么金融问题,能不能请教一下姐夫?”
    “可以,当然可以啊。”
    杨海桥在见到两位大佬了之后,心里那叫一个乐了,没想到自己是捡到宝了。没想到王梦竟然还有这样的后台。
    “原本今天绵绵也要来的,可家里有事情就不能来了,姐夫你不要见怪啊。”
    “绵绵?”
    杨海桥看了一眼王梦啊。
    “就是我表妹秦绵绵,开公司的那个,今天原本介绍你们认识一下的,今天她临时有事情不能来。”
    杨海桥自然是知道秦绵绵的,秦绵绵的很多财务问题就是他们公司打理的,也是一个财大气粗的主啊。
    没一会儿杨海桥的父母也到场了,杨海桥的父母都是地方普通二本的大学老师了,爸爸算是副教授吧,妈妈还是讲师了,两口子教了一辈子书,不怎么会来事,也就混成这样。
    不过心态倒是挺好的,只是不想儿子再进高校了。
    杨母刚开始对王梦还是有点意见的,怎么说呢,杨母是想自己儿子找个名校生的那种,而不是王梦这种普通的二本学生。可是当看到王梦身边做的两个人之后,杨母也没意见了。
    这么强硬的背景,确实是不需要继续深造了,这个社会是人情社会了,而杨父对儿子的婚事一直都是那样,喜欢就可以。他有点大男子主义,觉得男的养女的那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儿子收入不错,只要女方不是太过分就好,他还是觉得王梦不错的。
    “姐夫,你准备我梦姐什么时候结婚啊,我们可是等着喝你们喜酒呢?”
    “结婚啊,当然越快越好了。”
    杨海桥今天心情也非常的好,以后他能吹嘘的地方就太多了,所以啊,做人也不能太势利眼了,还是要遵循本心来着。就这样,王梦的事情算是搞定了。
    等到和杨海桥一家散了之后。丁茜和余欢才问王梦:“我听绵绵说,是李慕出事情了,到底怎么回事?”
    “我也不知道,绵绵平时说算算话的,肯定是出事情,要不我们去看看吧。”
    “好,你们上车吧,丁茜你的车还是不要开了,我刚才看到好几个狗仔在那边,开始上我的车吧,我来甩开那些狗仔嘛。”余欢那是老司机了,对帝都的地形也熟悉。
    而丁茜一般时候都是司机开车,她自己不开的,这一次也是一样。
    “那好啊,我让司机开车走,我和你上车。”
    “嗯啊,那我们去找绵绵吧,希望李慕没事,这李慕能有什么事情呢?被人偷了?不太可能吧。”余欢自言自语道,就发动了车子,准备去往秦绵绵的家里。
    ——
    李慕晚上不起夜,睡觉睡的特别的香,不过他一般早上六点就会起来一次,这一次也不例外,他起来了,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准备去卫生间去。
    “我要尿尿。”
    李慕习惯性的前往卫生间。当然是按照自己家里的习惯了,可是他觉得不对劲了,这里不是自己的家里了,他再次看了一下。
    “爸爸,妈妈,我这是在哪里啊?”
    李慕的声音吵醒了正在小憩的李博文,李博文一睁眼就看到李慕正看着他,李慕不喜欢李博文,因为他上厕所不洗手,不是个好孩子了,很脏了。
    “这里是哪里,我爸爸妈妈呢?”
    因之前见过李博文,李慕倒是也不怯生,就是如今特别想要去上厕所。
    “这段时间你就住在这里了,你爸妈过一阵就来接你。”
    李博文对待小朋友一直都是比较冷淡的,对待李慕也是。
    “哦,我要尿尿,厕所马桶太高了,你要帮我。”
    李慕家里有儿童用的马桶,可是酒店没有啊,酒店那都是挺高的,目前他的身高还不可以,需要人帮他,而此时李慕虽然也知道李博文不是很爱干净,可是也没有办法啊,必须要上厕所啊,不然的话,会憋死的。
    “啊,我帮你?”
    李博文真的怀疑他是听错了,毕竟他可是堂堂的救世主啊,竟然还要伺候一个小孩子上厕所,这要是传出去,他颜面何存啊。
    “嗯啊,你不帮我,难道我尿在地上吗?”
    最终李博文没有办法,只能伺候李慕去上厕所了,这还是破天荒的头一遭啊。
    “谢谢哦,你也要洗一下手,你帮我一下,太高了。”
    李慕是一点都不怯生啊,指挥李博文那是相当的上手了。李博文只要硬着头皮继续服务李慕,他就想着一定要马上找到苏蓉蓉,将这件事情去解决到,不然这个孩子估计会折磨死他。
    事实上也是,带个小孩子不容易啊,尤其是李慕这种五岁狗都嫌弃的孩子,那真的是一个体力活。李慕如今也不睡觉了,让李博文伺候他洗漱来着,然后就嚷着要吃早饭了。
    李慕的早饭平时那都是秦绵绵亲自给做好的,秦绵绵如今也不上班了,那可是变着花样给李慕做的,不仅仅味道卖相也好,当然和外面买的不一样了。
    “哎啊,比我妈妈做的差多了,算了,妈妈说不能挑食了。”李慕说着很嫌弃的吃了几口了,妈妈说过粮食很宝贵,在外面也要好好的吃饭。
    “哥哥,你将他带回来了。”
    沈铃铛终于摆脱了那些记者回来了,一回来就看到李慕正在那里喝粥,她的眼睛里面顿时就放出光来了,而李博文也就点了点头:“嗯啊,人我已经带来了,我还要去找苏蓉蓉,据说她已经到帝都了。李慕就有人来照看了。”
    “不要,我不要和这只怪鸟在一起,她是丑八怪,我要我爸爸妈妈,你是不是骗我的,我爸爸妈妈根本就没有将我交给你?”李慕也不傻,观察了半天就觉得不对劲。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第一更哦,还有一更会很晚,大家不要等哦,么么哒晚安。
    第280章 不出三天
    他是认识李博文的, 知道李博文是李博书的哥哥, 而且还是感情很淡薄的哥哥,李慕虽然小,可是人本来就机灵,他很聪明的一点都不笨, 就觉得这事情不靠谱。
    而且就算爸爸妈妈将他交给李博文, 也不会不和他说一声。
    “你是不是骗我,你把我偷出来了对不对?”
    李慕一本正经的质问其李博文。李博文如今是被李慕非烦透了,这小孩子可不是一般的难缠,他一点都不喜欢这个小孩子,太烦了, 而且还事多, 娇气的很, 在李博文看来, 李慕是被秦绵绵给惯坏了。
    “铃铛, 他就交给你了, 我去找苏蓉蓉, 很快事情就能圆满解决了。”李博文如今不想将这事情拖下去,就去找苏蓉蓉去了。可不知为什么, 最近他总是感知不到苏蓉蓉来, 也不知为何。难道被智者开蒙之后, 就可以规避他的感应嘛,这不应该啊。
    还是他的力量在被削弱呢。
    李博文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只是他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他是救世主,是有神之力的存在,除非他消亡,否则他的神之力是永远都不会消亡的,永远都会存在的。
    “也许是距离太远了吧。”
    李博文这样的安慰自己了。
    此时此刻的苏蓉蓉已经到达帝都了,她在找秦绵绵,她有秦绵绵的电话,和她也通了电话,才知道李慕已经被带走了。苏蓉蓉立马就将她的情况和秦绵绵说了,说李博文找她挖心,如果没有她的话,李慕还是安全的。
    秦绵绵知道了之后,立马就决定亲自来接苏蓉蓉。两人在机场汇合,直接去了军部,军部目前一般人是进不去的,只有特殊的人才可以进去,秦绵绵他们也是因为李豪帅的特批才可以进去了,因在军部,干扰太多了,这也是李博文无法感应到苏蓉蓉的原因。
    李博文如今一直找不到苏蓉蓉他也是着急了,其实此时此刻最着急的那个人应该是沈铃铛了,沈铃铛要看着李慕,不让他跑出去。原本沈铃铛以为看准一个小孩子是很简单的事情。
    可是看了之后,沈铃铛才知道,想要看住一个孩子,那真的是太难了,真的,非常的难了。李慕好像是不会累的,一会儿跑到这边,一会儿跑到那边,稍不留神就溜得没影了,沈铃铛也没办法啊,只能去找啊。
    她原本以为她是精力充沛的,没想到啊李慕,好像都不会累的,躲起来她就找不到了,偶尔蹦出来一下,还将她给吓一跳,沈铃铛也是醉醉的。
    “大鸟,你为什么不去当鸟啊,为什么当人啊,当人多累啊?”
    李慕发现他还是逃不出去,想着也不能一直这样闹腾下去了,就开始他最擅长的本事了,那就是忽悠了,李慕的嘴巴多厉害啊,不要看他才五岁,脑瓜子灵的很,很多大人都被他带沟里去了。
    他此时就坐在沈铃铛的旁边,靠在她的身边,也不说她丑八怪了。
    “做鸟有什么好的,哪有做人来的舒服啊,做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沈铃铛后来想了想,她说的好像也不对啊,做人貌似也要遵循社会制度,也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做人有什么好啊,又不能飞,做鸟能飞呢。对了,做人还要自己花钱买房子,房子很贵的你知道吧,我听晃晃说他家里,就是因为他爸买不起房子,她妈就和别的男人跑了,离婚了,也不要他了。”
    沈铃铛愣了一下:“那能怪谁,还不是那男人没用,连个房子都买不起了,买不起还娶什么媳妇啊,娶了媳妇还生孩子了,没房子就敢生孩子了,也是心大啊。”
    沈铃铛如今对这个社会的法则也算是了解了,虽说她是恶灵,到底还是女体,对于这个社会上面对女性的不公平,也是看不惯的。这个社会啊,对女人要求真的是太高了。
    说什么女人结婚要房子什么的,搞得好像男人就不住一样,再说在华夏又有几个男人能全款买房子的,好多男人以为自己出了一个房子,就可以当大爷了。也就是说,很多男人也就出了一个房租的钱,他们对女人的要求可高了,生儿育女,还要伺候他们吃喝。华夏某些男人,觉得自己太拽了,这要是在他们鸟族早就被踢出去了。
    如今华夏女的也能赚钱,出去租个房子,还不用伺候臭男人,也不用受生育之苦,想怎么活就怎么活,怪不得现在好多女的不愿意结婚,遇不到好的结婚还不如不结呢。
    “嗯啊,我觉得小姐姐你说的很对啊,我也觉得好多男人不好,但是我不是啊,我是好男人的,我很尊重女孩子的哦。”
    李慕在这个时候果断的推销了一下自己,沈铃铛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了。
    “你们为什么要把我抓起来啊?难道是因为我长得太好看了?你们想要卖了我,还是绑架我?”
    李慕直接切入主题了。
    沈铃铛又扫了他一眼:“都不是。我问你,你觉得刚才那个男人是不是真的喜欢我?”
    沈铃铛不自信了,最近她总是怀疑李博文和陈瑶两个人有染。陈瑶和李博文虽然双双否认了,可是越是这样,沈铃铛就越是怀疑。她觉得李博文应该会喜欢陈瑶那种个性十足的女人。
    “啊,你们是情侣吗?看不出来,你更像他的仆人!”
    这是李慕的真实感受,倒是没有多添加什么感□□彩。
    他这话一说出去,沈铃铛的脸色果然就变了。
    “连你都看出来了,连你也这么的想,是啊,哥哥早就不爱我了。他也许早就知道我的身份了,他开始厌弃我了。我是他的仆人,那我会不会和王婆子的下场一样,他利用完了我,就会将我弄死,我……”
    沈铃铛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她感觉到全身都冰冷起来了。
    沈铃铛是知道王婆子已经不在世的,她也知道王婆子是可以和;李博文一样可以永生的,可以长生不死的。也就是说,在这个世界上能让王婆子去死的那个人,只有李博文了。
    沈铃铛不知道的是,王婆子是自己寻死的,她觉得太孤独了,长生不死有时候不见得是一件好事情,有时候可以死,也是一种选择了,连死都不能,那真的是无尽的悲凉。
    但是在沈铃铛的意思里面,已经形成了思维定式,那就是李博文要了王婆子的命,飞鸟尽良弓藏,在她看来,那就是王婆子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被李博文一脚给踢开了,她害怕落得这样一个下场。
    ——
    “绵绵的电话打不通啊,也不在家里,能去什么地方呢?”
    丁茜她们一伙人来到了绵绵的住处,发现她不在家里。颜衡正好也来了,就帮他们将门打开了,颜衡一直都是有绵绵家里的钥匙的,一行人就进去了。
    “什么李慕不见了?这怎么可能?谁不要命了,把李慕给拐跑了,那孩子就是人精。”颜衡在心里给那人默默的点蜡,他们是不知道李慕是有多么的难带了。
    而且李慕都已经急事了,还识字了,从小就和秦绵绵走南闯北的,最重要的是李慕的爸爸不一样啊,未来航母舰长啊,华夏不可能让他丢孩子的,肯定帮他将李慕给找到了。
    华夏这个国家是大国,有很多的优点当然也有很多的弊端,这都不能规避的。像李慕这种情况,一般是不会丢孩子的。颜衡是十分有信心,那就是李慕早晚都会被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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