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9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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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甫一张口,她的声音颤得令自己面红耳赤。
    陈默却似乎得了某种指示,居然鬼使神差地伸出舌头,舔了一下衣领后镂空的那一小块皮肤。舌尖是嫩滑沁凉的肌肤,卷起时带到周围略微粗糙的织物,那种触感,令他神魂颠倒,如同被蛊惑了一般。
    他还想再试一次……
    “我回家了!”
    谢岚猛地挣脱他的怀抱,几乎是落荒而逃。
    一直到她登上了公交车,方才那个充满色彩感的画面仍在她脑中挥之不去。她打开车窗,拼命地让晚风吹去她脸上的燥热。
    越吹越热。
    【对不起。】
    他发来短信。
    谢岚死死握着手机,连回都不敢回。
    她隐约明白刚才发生了什么。
    【我就是个傻逼,你别生气了。】
    好像又不是生气……
    那是什么?
    她恐怕连自己都说不清。
    谢岚浑浑噩噩地回到平价超市。章爱萍如旧坐在门口乘凉,视线落在她这身新裙子上,眼中既有欣赏又有讶异。
    “新买的?”
    “嗯……和同学逛街买的。”
    “你穿着真好看。”章爱萍称赞道。
    “是吗……”
    “你就该多买点衣服,十六七岁正是女孩子最漂亮的时候,该打扮就打扮,总穿校服和我的旧衣服像什么话!现在家里有你汪叔叔,咱们手头上也宽裕些了……”
    谢岚低头回店里。
    “对了!”章爱萍叫住她。
    “还有事吗?”谢岚看似平静地问。
    “明天汪浩说带我们一家去市里最大的那家银河吃饭。”
    “哦……”
    “高级场所呢,记得穿好看点。”章爱萍笑眯眯地摇着蒲扇,“我看今天这件就不错,晚上洗洗,明早能穿。”
    第38章 第三十八章
    银河最好的一家会所, 并不在洛城市内。
    它藏身于市郊的一个河湾处,依山傍水而建,建筑外形古朴优雅, 以取天人合一之意境。然而当客人身临其境时, 方知其内部原来别有洞天,旖旎奢华程度令人咋舌。当中最惹眼的装饰,便是该会所的招牌——巨型led天幕配合无数灿若繁星的水晶灯, 构造出一条璀璨银河悬于天际之中。
    章爱萍来了, 才明白自己所谓的体面装束都是徒劳的。
    看看那些摇曳生姿的年轻女郎,要么露背要么露沟, 要么包身裙开衩到大腿根,和她理解的“体面”似乎搭不上什么关系。
    她远远低估了这个纸醉金迷的世界。
    简直比女人街还女人街。
    高档n个级别的女人街而已。
    汪浩虽然是个瘸子, 到底这一年多跟着胡志扬锻炼出来些气势,尤其最近接管了女人街那家濒临倒闭的“银河”后, 经营得略有起色,甚得胡老板的欢心。
    他一身西装革履穿得像模像样, 行走于高档会所如鱼得水,甚至遇到熟人还会被问候一句“浩哥”或是“汪总”。
    与之相比,初来乍到的章爱萍则显得拘谨得多。
    “刚才那位是s集团的千金, 刘小姐。”汪浩察觉妻子的局促, 揽着她的肩说, “他们这有些人,也没什么了不起,生得好而已。”
    章爱萍虽然知道汪浩这一年赚了不少钱, 但她平时并不过问汪浩的事业,也不管他的帐。他们依然住在那两间狭窄的小平房里,过着平平凡凡的小日子。因此她从来没意识到,汪浩已经在胡老板手下混得这么有面子。
    突如其来的财富和地位,令她惊喜不已,却也有些隐隐不安。
    以她那点阅历,并不能道出个所以然。她只是凭常识推测,一个身无长技的普通人,如果攀升得太快,一定付出了很多常人所不能付出的东西。
    汪浩又去前台跟服务员问了几句话,正要走时,有人喊住了他。
    “耗子。”
    他脚步一顿,转身恭敬地点一点头,“胡总。”
    原来这就是胡志扬。
    约莫五六十岁的年纪,寸长的头发花白了一半,穿着一件连logo都找不到的老头衫和休闲短裤,要不是一双油光裎亮的尖头皮鞋,大多数人都会以为这是附近种菜的农民混进了银河会所。
    汪浩向双方介绍,“这是我老婆、女儿。这是银河的胡总。”
    身为驰骋洛城商界的大佬,胡志扬仍十分和气地伸出一只手,“幸会幸会。”
    他的手背上有几道深色的疤痕,但除此之外皮肤很光滑,并没有什么皱纹,指甲也修剪得相当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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