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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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公道:“有人在四处买发霉的粮食,还有人在买好的粮食,所需量极大,故而价格升的极快,我差人打探,买霉粮的是魏其侯府管家的亲戚。”
    那买霉粮的想必是受魏其侯授意,那收购好粮的十有八/九是温良的人。
    张公又道:“薛将军此次出征,既是保修成君您,也是保我汉朝国土,魏其侯有野心天下皆知,此举不怀好意,我有个想法,今日特意来此与您商量,看是否合适。”
    沈觅急道:“伯父,请讲。”
    “我愿以售卖霉粮的价格售卖好粮,表面是霉粮,其实内里是好粮,瞒过魏其侯与其走狗,借他们之力将粮食运往北境。”
    沈觅点头:“这么大的量运送好粮,必然引起窦家警觉,路上若是派人拦截,那损失就大了,就按伯父说的办,此事,拜托您了。”
    沈觅起身行礼,被张公拦住,“修成君若是如此就看低老夫了,莫说你对阿远有养育之恩,就算没有阿远这回事,我也不希望薛将军这般忠君爱国之士受苦于奸佞之手。”
    沈觅感动不已:“谢伯父恩义,购买粮草需要大量钱财,我会尽快多凑些钱财。”
    沈觅当晚命人整理库房,里面有私邑上缴的钱财,太后与皇上大量的赏赐,还有看病所得的珠宝首饰,统统装箱,准备暗自交给张公。
    李仲玉一手撑着腰,挪着步子来到库房,见沈觅忙的仪容不整,上前为她擦汗,道:“我那几十车金银珠宝你都拿去。”
    沈觅眼睛一热,“仲玉,我——”话未完,两行热泪流下来,“多谢。”
    李仲玉为她撩开脸上的长发,小嘴一撅,“大汉的疆土我是管不了的,可没了你我可活不了,上哪找这么傻的姑娘去?你可是我未出生孩儿的义母,何况,我家阿直也出征了,就当给他买馍馍吃了,看他那张黑脸还抽不抽。”
    沈觅破涕为笑,抱着李仲玉道:“刚才感动的不得了,把你家阿直也出征给忘了,得!你家阿直有馍馍吃了,我也不用我还了。”
    李仲玉捏了她一把:“我还有个匣子,里面厚厚一沓子银票,也便宜你了。”
    沈觅连夜拜访了阳信公主和金藿,翌日前往长秋宫与母亲说起此事,太后亦是全力以赴。
    第三日,张公没有亲自前来,差张演来告知——事已办妥,为了此事更稳妥,近日张公父子将与押粮队伍一同北上。
    正在沈觅担心这些举动会不会被窦家识破时,宫中又传来一个消息——监军乃是窦宪,兼运粮官。
    为此,阿路特意来跑了一趟,道:“修成君莫要过于担心,皇上命仆特意来此,说会再想办法。”
    沈觅点头,勉强一笑:“我知。”
    皇上和太后已经尽力了,奈何太皇太后手握虎符,魏其侯一人独大!
    沈觅思忖着,自己还能为他做些什么?
    李仲玉生了,是个白白胖胖的女儿,过程很顺利,从发作到生产不过一个时辰的功夫,头胎这般顺利的实在少见。
    小脸儿红扑扑的,闭着眼睛睡在李仲玉身边,沈觅稀罕的不得了。
    “你和金直可以为她取过名字?”沈觅问道。
    李仲玉笑呵呵的看着小猫般的女儿,“嗯,起了,不过我现在想另起一个名字。”
    “可是取的不好听?你喜欢什么名字,说来听听。”
    李仲玉眼睛眯成一条缝,道:“必胜!”
    沈觅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
    李仲玉道:“必胜,金必胜!”
    “女孩子叫必胜?你要不要再想想?”
    “嗯——汉胜?金汉胜?”
    沈觅扶额,“再想想。”
    李仲玉眼珠子一转:“必胜克?不对不对,姓没了,金胜克?金克胜?”
    “非得加个胜?”
    “图个吉利嘛,窦完?金窦完?金窦末?”
    沈觅:......
    乳母都是提前找好的,小女娃能吃能喝,能拉能睡,看上去真真儿讨人喜欢。
    李仲玉拉着沈觅的手,道:“名字我想好了,不叫胜字了,女孩子,不好听。”
    沈觅点头,“你终于开窍了。”
    李仲玉道:“你看啊,一来,我盼望汉军胜利归来,阿直和薛泽都好好的;二来,我盼望窦家早日完蛋,你和薛泽好顺利成亲;三嘛,我想和阿直再生几个孩子,我决定了,女儿叫金三顺!”
    沈觅:......
    作者有话要说:  说得好的三顺出来啦!
    老婆婆又作妖,缺兵少将缺衣少粮,看大狐狸如何智计破敌!
    ☆、窦宪葫芦里是什么药
    话说窦宪向太皇太后自请当监军和运粮官, 太皇太后十分放心,虽说前阵子几次三番因为修成君闹的长安城风风雨雨,可是在朝堂上宁可背着狠心的名头也坚决要把那女人嫁到匈奴。
    太皇太后越想越喜欢,是干大事的孩子,狠得下心!
    不为女人所惑!
    生怕窦家这么好的苗子被匈奴贼人所伤,太皇太后特意派出三万精兵保护窦宪前往北境, 这三万精兵只受窦宪一人指挥。
    窦宪深知太皇太后的心思, 道:“定要泾阳公主府那小子埋骨在那里, 敢跟我们窦家抢女人, 哼!那修成君忒不识好歹,看伯陵怎么收了她!”
    太皇太后更加放心,嘱咐他小心再小心。
    沈觅不放过任何一丝希望, 次日再去宫里打探消息,可皇上也是面色沉重, 只说太皇太后手段强硬, 不可硬来, 只可妙取。
    可怎么妙取现在也没个主意。
    已近黄昏, 沈觅乘坐小轿往宫外走,一名小宦官求见,沈觅掀开车帘, 这人面生的很。
    “你有何事?”
    小宦官恭恭敬敬行了礼,递上来一封信,“修成君,窦将军命仆将此物交于您。”
    窦宪?
    沈觅放下车帘, “你回去吧,就说我不要信。”
    小宦官又道:“窦将军说了,您不要会后悔的,数万人命——皆在您手上。”
    沈觅心里一堵,接过信笺打开,上面龙飞凤舞两个大字——粮草!
    就知道没那么容易瞒过他!
    小宦官见沈觅没作声,小心道:“窦大人约您今晚在临海楼相见。”
    沈觅摆手,默了良久,“好。”
    临海楼是长安城中最好的酒楼,去那儿的非富即贵,沈觅素来喜静,对此处只听说过,还从未去过。
    一想到去见窦宪,沈觅心里十分烦闷,这厮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反正不是好药!
    沈觅让小轿慢些走,一路上想着应对的主意,可这厮哪里是那么好相与的?
    小轿走得再慢还是到了临海楼,沈觅在楼底下又墨迹了半天,月牙爬上柳梢头,再拖也没法拖了,这才咬咬牙上楼去。
    窦宪一直在暗处看着楼下的女子,磨磨叽叽转来转去,一副咬牙切齿苦大仇深的样子,面上浮现出一丝自己都没有觉察到的笑意,见女子进了楼,这才转身坐下,笑意褪去,面上是更多的无奈与心疼。
    这家酒楼本就是窦宪私人的,今日晚上特意清了场,静静地候着她来,窦宪给自己倒上酒,又给对面的酒盏倒满,闻得女子的脚步声,嘴角又不知不觉衔起一丝笑意。
    她的脚步那样轻,像只猫儿,一只会抓挠人心的猫儿。
    成一将沈觅引到门前,一转身消失不见,沈觅在门口踌躇,房梁上的成一恨不得将她推进去,只听门内一道不耐烦的男声传来:“酒,我已温了三遍,你还墨迹到几时?”
    沈觅推门而入,偌大的房间装饰的十分华丽,用具皆是金银玉器,连梁上挂的帷幔都是天丝所制,荧荧的柔光中嵌着数十颗夜明珠,室内一片朦胧的亮光,将窦宪那张黑脸硬生生衬托出了三分暖意。
    沈觅上前坐下,“说吧,何事。”
    窦宪端起酒盏给她,“热了三遍,来,喝一口。”
    沈觅接过酒盏,鼻尖轻嗅,味道十分熟悉,竟然像父亲的桂花酿。
    “可是在想是否下了药?”
    下药?他用得着么?
    沈觅摇头,“只是味道有些熟悉。”
    窦宪嘴角一扯,“张远说你会品酒,可见没说假话,你没猜错,这就是沈老先生亲手所酿的桂花酿。”
    难道父亲落入他手?
    沈觅一着急,酒盏洒了几滴出来。
    窦宪看在眼里,低头轻啜美酒,“莫慌,不过是在北海郡的院子里挖出来的,那棵桂花树下,你时常写字作画的地方,不过想找找看,没想到运气真不错,竟然真挖出来一坛。”
    北海郡的小院?
    “可是在想为何我去那里?”
    见沈觅疑惑,窦宪又饮一口酒,“不过是想看看你以前住过的地方,张远说你画过很多画,我好奇,还说你曾与父亲一同酿造桂花酿,我更是好奇,我遇事向来不喜欢拖延,说去便去了。”
    沈觅没作声,也不知说些什么,难道求他高抬贵手,放过粮草?
    这如同饿狼口中叼着一块肉——请发善心,绕过那块肉?
    “以前,只知道你写字漂亮,并不知道你画工也如此的好,饶是自小精心培养的世家贵女也及不上你,”窦宪嘴角一扯,“有个箱子,里面装的全是一个人的画像,张远以为那人是我,可你我都明白,那不是。”
    沈觅低头,摩挲着酒盏,心里琢磨着窦宪的心思,可这人如同暗夜里的一只狼,沈觅琢磨不透。
    窦宪见她眸中心思流转,心中又是几分惆怅,“可是在想今日约你来此的目的?”
    “是。”沈觅答得爽快。
    “有人愿意豁出性命助你运送粮草,偏偏粮草其中有猫腻,阿觅,你说我该拿他们怎么办才好?”
    声音中冷的落下冰碴子,却又偏偏带着几分玩味。
    沈觅看着他那张同冯现一般无二的脸,心中涌出厌恶,“你想如何?我——”
    窦宪指指一旁的木几,上面摆好了笔墨纸砚,“你要把太后和皇上搬出来?你知道没用的!为我画副像,你我——今儿晚上慢慢谈。”
    沈觅甩起袖子欲往外走,“他若是死了,我陪他就是,你何必这样磨人!”
    窦宪一个身影拦在门前,眸中邪光大盛,“不过是一幅画像而已,你就这么不情愿?他死了你去陪着?那张氏父子死了,谁去陪?薛欧死了,谁去陪?那么多将士死了,谁去陪?他们可都说了,修成君是功臣,不可被匈奴贼人亵渎,啧啧,瞧瞧,你一条命够赔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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