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5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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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觅见他这样放松,心里也喜欢,随之一笑,拿起卷轴展开。
    “这?”沈觅惊喜交加。
    刘彻笑眼眯眯,“孤刚才去求了父亲,答应你的,孤尽量去做。”
    阿远被特赦,沈觅心里终于落下一块巨石,激动地将圣旨抱在胸前,生怕是在做梦。
    “民女多谢太子殿下,太子恩德,民女永记。”
    知道这圣旨来之不易,想来太子也费了脑筋,毕竟太后势强,太子势微。
    刘彻亮晶晶的看着她,指指另一道圣旨,“再看看这个。”
    “春四月庚子,朕闻有医女沈氏献得金方,医治皇后顽疾,大义可嘉,潜德宜表,特嘉尔太医,专奉皇后,赐金五百两。”
    太医?
    宫中有医婆,不曾听过女子任太医。何况,沈觅并不想留在宫里。
    太子是个人精儿,见沈觅神色一僵便知她想什么,眼珠子一转,道:“可是不愿意在宫里?无妨,这不过是权宜之计,你献方子有功,不赏你岂非赏罚不明?堵不住天下悠悠之口,何况有了这道旨意,太后便没有理由再抓你,你若不喜欢留在宫里,日后向母亲请一道恩旨出宫便是,有名有利,于你百利无一害。”
    这话是不错,医婆出宫都会被官员大户争相抢要,何况太医。
    沈觅犹豫道:“可是,民女是化名沈思清入的宫......”
    太子知道她担心什么,太后和窦宪哪里是那么好相与的,恐怕会找麻烦。
    “这事瞒不住的,你医治好了皇后,在皇后身边有个身份,她总会顾虑一些......你不必去太医院入职,只需侍奉好皇后即可。”
    也罢,太子费心,想的面面俱到,沈觅领情。
    只要把阿远接出来,比什么都强,至于以后的事,走一步看一步,等温良回来了再商量,平日里小心些也就是了。
    “还有,父亲久病沉疴,今晚你随孤去看看。”
    沈觅点头,这才注意到太子今晚身着宦官衣袍。
    这样也好,免得引人注意,毕竟身为女子夜入皇帝寝宫有所不便。
    作者有话要说:  想把青丘美人云改成沉鱼落雁,这样说起来多有范儿啊
    田蚡:你收藏那个作者的新文了么
    窦婴:哪个作者
    田蚡:沉鱼落雁啊.......
    可是吧,又怕——
    田蚡:你收藏那个作者的新文了么
    窦婴:哪个作者
    田蚡:隔壁老沉呐.......
    今儿继续双更更更更更,吃冰砖冻哒
    ☆、薛小侯爷一战成名
    沈觅换上阿路带来的宦官服, 与太子一起低首跟在阿路身后前往皇帝寝殿。
    皇上已然入睡,昏暗的光下,皇上脸色发黑,嘴唇暗红,眉头紧皱。
    沈觅悄悄的为皇上把了脉,正如太子所说, 久病沉疴。
    面对太子满含期望的眼神, 沈觅无语, 轻轻摇头, 太子眼中的希望如同瞬间消逝的流星,只余感伤。
    出了寝殿,太子问道:“还有多久?”
    知道他问的是皇上所剩日子, 沈觅道:“积重难返,药石无效, 只看皇上意志, 长则月余, 短......就不好说了。”
    太子抬头看天, 良久,轻轻道:“如果可以,孤愿减寿十年, 以求父皇安康。”
    沈觅只倾听,不语。
    “父亲是个好皇帝,一生简朴,勤政爱民, 现年不过四十有八,这身子是累坏的,外有匈奴、夜郎、南越,内有枭贼虎视眈眈,父亲知道寿数不多,每日吃的药比饭都多,艰难的一日撑过一日,就是等孤长大,孤——”
    太子哽咽。
    沈觅静静地站在一旁,看他情绪稍微平定一些,安慰道:“皇上不放心太子独自面对险境,可是太子定要坚强的走出困境,也一定会走出困境,自古以来邪不压正,天下万民心中自有公道,太子少年英才,历史罕见,再难的山也有翻过去的那一天,你会是一个很好很好的皇帝,足以让爱你疼你的皇上欣慰。”
    太子看着她,勉强一笑,“也不知为何,孤愿意跟你说话,心里总觉得你是可信的。”
    血浓于水,沈觅再明白不过,可是话不能那么说,沈觅没想过跟王皇后相认,更别提眼前的小太子了。
    人家的生活过的好好的,与自己和阿爹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何必牵强,若是相认,定会给王皇后惹一身麻烦,搞不好还会牵连太子,若是王皇后心再狠一点,那自己岂不是找罪受,前有抛夫弃女,后面的事不好说。
    还是桥归桥,路归路的好。
    “民女的弟弟与太子一般大,也是有什么事都愿意跟民女倾诉,说了心里就舒服一些,想来太子与民女的弟弟是一样的。”
    “或许如此。”这种感觉刘彻自己也摸不准,很奇怪。
    太子心情不好,说要一个人转转,让阿路将沈觅送回未央宫。
    一场淋漓尽致的春雨倾洒在长安,一夜之间,满城的银杏树开了花。
    沈觅身为女子却做了太医,这消息很快传的满城皆知,还不待人们把话题炒热,一股子神秘力量又把那些闲言碎语压了下去。
    朝堂上也有人站出来反对,可还有一部分人支持,毕竟沈觅瘟疫之时献出秘方是大功一件,又揭榜文治好了皇后娘娘。
    那榜文上写的清清楚楚——加官进爵。
    几个窦家的狗腿还想着在太后和魏其侯脸前立功,早朝时念念叨叨,安御史怼了句——你有本事也献个方子出来,吃了人家的药丸子说人家的坏话算是个人么!有本事也去揭榜文呐!
    几名臣子被怼的面红耳赤,见魏其侯不做声,窦宪也不做声,便也消停下来。
    瘟疫过后,长安生机恢复得很快,大街小巷又是满满当当的人,百姓们对这场喜雨津津乐道。
    城南一处酒肆里,说书先生唾沫横飞,就着银杏树开花说起了泾阳公主府的那位小郎君。
    啊不,应该是小侯爷了。
    薛老侯爷上书皇帝,请求皇上恩准唯一的孙子薛泽继承爵位,不论看在老将军亦或者泾阳公主的份上,这个折子皇上是准了的,何况,民间皆传病怏怏的薛泽可是为大汉祈福才如此的。
    说书先生拿块手掌心大的圆木一拍,“咚”的一声把酒肆众人的魂儿招了回来。
    “话说,泾阳公主夜梦神树递过来一子,第二日便觉得玉体有恙,待太医诊过脉,诸位猜猜,如何了?”
    “有喜了呗,我说先生,这段子讲了十几年了,换狐仙那段子。”一绿衣汉子粗声嚷嚷,众人纷纷附和,“就是,换胡大仙那段。”
    说书先生端起茶盏,粗饮一口茶水,再次吐沫横飞。
    “话说,青州有个白云山,山下住了一户普通人家,小儿生了重病,神舞也跳了,大夫也请了,可就是不见好,这日夜半三更,小儿啼哭不止,忽然,一妙龄女子出现在屋里,长得那个美哟,一看就不是人间的凡人,那女子轻轻抚摸小儿,你猜猜如何?”
    “小儿好了?”众人答道。
    “算你说对了,那小儿立刻不哭了,待小儿阿爹阿母答谢时,那女子已经转身不见,小儿的阿母还当看花了眼,再看小儿身上,居然留下一根白色长毛,柔滑细腻,通体晶亮,竟还带着一股香味,后来啊,小儿阿爹进城卖山货,竟然遇见了一模一样的女子,经人打听才得知,那女子姓沈,乃是青州城中的名医。”
    “那女大夫既是狐大仙?”
    “可是那女太医?”
    “献方子那位?我家还供着长生牌咧......”
    说书先生又一拍圆木,朗声道:“不错,那女子正是狐大仙,前阵子得知百姓受瘟疫之苦,特地从天上求来解毒丸仙方,救下百姓无数,又得知皇后娘娘凤体有恙,吐出修炼千年的内丹为皇后娘娘治病,要不然皇后娘娘咋好的那么快咧?你们说是不是?”
    说书先生正要继续吐唾沫,一物件从天而降砸中脑袋,说书先生被砸的生疼,正要骂人,却见砸来的是一块金子,出口的脏话转而变成:“他娘——谢贵人赏金!”
    调子拖得长又翘,引得酒肆众人回头望去,一黑袍男子正向外走去,身后是一名冷脸拿剑的侍卫。
    那侍卫回头看了一眼,通身的杀气让众人纷纷进禁了声。
    “主上,可要将沈姑娘—”成一小声道。
    窦宪默了片刻,“倒真有几分本事!一跃成为皇后身边的红人,先别动手......你说她跑就跑了,还回太后眼皮子底下,宫里是那么好住的?别人的命都值钱,就她拿自己的性命当儿戏,可怜她那个弟弟还不出来,说什么与众学子有难同当,唉!姐弟俩一样傻!让人看着她,免得小命丢在哪里都不知道。”
    “金将军之女金藿在里面陪着她。”
    窦宪停下脚步,侧脸看着成一,“安御史家那个金藿?沈觅城门口捡的那个?”
    “回主上的话,是安御史家儿媳。”
    “陪就陪着吧,聊胜于无,切!别派人手了,想来她也不稀罕!这傻丫头竟捡些猫猫狗狗,也不怕挠了手。”
    自家妹子窦琪可不就是挠她手的那只?!
    “近来有好事,等着忙吧,回头得了闲好好收拾她。”
    成一头皮一紧,主子说的好事必定不是好事。
    窦宪的坏事就是太子的好事。
    果然,第二日长安城中沸腾,不止长安,全大汉州郡皆同贺。
    常年困扰大汉西南边境上的夜郎国被收服了,朝廷之前没有一点动静,也不曾派遣大军,不光百姓没明白,就是朝廷大臣也糊涂着,唯有皇上皇后欣慰的很。
    老皇帝脸上有光,立刻召集满朝文武开朝会,众人这才恍然大悟。
    太子年少有为,命薛泽秘密训练兵士,赶在夜郎发难前一举拿下,难得可贵的是,薛泽带领千名精挑细选的兵士通过沼泽密林,秘密潜入夜郎国,深夜在几个美人中间活擒浑身□□的夜郎国国王,兵士们训练有素,迅速掌控了夜郎大军,兵将几乎无损,可谓是难得一见的全胜。
    薛泽是谁?
    满朝文武你看我我看你,还是镇北将军金濯提了个醒,“咦?可不是泾阳公主府的那个病郎君?啊不,小侯爷?”
    皇上捋着胡须,笑道:“正是,少年有志,英雄所为,好!好啊!我大汉又出一位英武将军,上天福佑我大汉。”
    太子的英明很快传遍了大汉的各个角落,顺带着薛泽也扬名天下。
    前阵子的凤凰口吐人言和巨石对太子的影响很快被这波巨大的胜利掩盖,民间纷纷传颂太子少年睿智,将来是不可多得的明君。
    至于薛泽,民间传闻又多了些神话色彩,这不?还是城南那家酒肆,一位头上贴着膏药的说书先生正在奋力的讲着新段子。
    “话说,有位公主十月怀胎诞下一子,可是这位小郎君自小被送进寺院祈福,好不容易满了十五岁回府,却又整日缠绵病榻,虽说博览群书智谋超群,怎奈手无缚鸡之力啊,哎!可怜可叹呐!那一日,月上中天,这位俊俏郎君对月吟诗,忽然闻到一阵香气,众位猜猜,是谁?”
    酒肆生意不错,大伙听的入神,纷纷道:“难不成又是那狐大仙?”
    说书先生“咣”的一拍手中圆木,“呔!算你猜对了!正是那狐大仙!那狐仙看中了这个俊俏郎君,心生爱慕之意,于是半夜化作美人悄悄相会俏郎君,口吐内丹治好了郎君的顽疾,两人缠绵啊啊啊啊——”说书先生猛然捂住嘴巴,一行鲜血从嘴角流下来,酒肆众人顿时炸了锅,跳的跳,跑的跑,徒留一室糟乱。
    窦宪黑着脸,一声不吭的走在前面,成一知道主子心情不好,只得默默的跟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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