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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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因为温良?”
    沈父点头,“若是你不愿意,任凭对方是什么身份,阿爹都不会同意。可你俩心悦彼此,又都是好孩子,为父也是思前想后才答应这桩亲事,‘死生间观节,细微处品德,’薛侯爷年逾六十还自请前往北疆保卫边境,温良乃忠义之后,行的也是忠义之事,你自小有主见,善思量,既然选择了温良,想必已经想清楚面临的险恶,之后的路......之后的路还得靠你们自己,就算温良处处护着你......也总有护不到的时候,因此,你得学会保护好自己。”
    阿爹的话全是肺腑之言,这些沈觅自己也想过,世事艰难,哪有那么多的顺心如意!不管以后面临的是什么,只有尽力往前走,再往前走。
    难,怎能不难!
    “阿爹,你说的我懂,谢谢阿爹。”沈父的脸庞慢慢和前世的父亲重合在一起,那么慈祥,那么熟悉,那么亲切,沈觅心中揪的疼痛,一直揪到嗓子,泪珠吧嗒吧嗒落在手背上!
    “你那年从马车上落下,醒后与之前便大不相同,可把阿爹吓坏了,阿爹只有你一个,摔坏了可怎么向祖宗交代,也对不起你母亲。”
    沈父见女儿流泪,心中一酸,抬手轻柔的为女儿擦拭,从怀中取出一枚玉环。
    “这是我和你母亲当年的定情之物,今日把玉环交于你,算是我和你母亲给你的及笄礼吧,小时候,你常常问我,为何别人有母亲,你却从未见过自己的母亲,自摔过之后,一夜之间长大了,自那之后再也不曾问过你母亲的事......这问着问着就成习惯了,你不问,阿爹反而还不习惯了,阿爹有时候都看不懂你,女儿大了,有自己的心思了。”
    知道阿爹逗自己开心,沈觅把玉环握在手中摩挲着,很配合的撒娇,“那说说我母亲可好?”
    沈父爱怜的看着女儿,姣好的面容中有妻的影子,尤其是那双眸子,宛若汩汩清泉,与爱妻同出一辙。
    “那是在扶风,初见你母亲是三月里惊蛰那日,雨下得很大,路上泥泞难行,我和你祖父从外乡看诊回家,路上遇到一辆坏了的马车,你祖父是个热心人,问那马夫可需帮忙,马夫说车一时修不好,能否带车中的雇主进城,正好我们也进城,便答应下来,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你母亲。”
    “俊俏郎君和美貌女子一见钟情?”
    沈父见女儿打趣,轻弹她的额头,摇头笑道:“你呀!她的确是个美貌的女子,那年她十二岁,我十三,一同上车的还有你外祖母,进了城一直把她们送回家,我那时得知她姓王,再后来,你外祖父身子不好,时常请你祖父前去看诊,我也跟着,而你母亲是个孝女,常常随侍在侧,时日久了,和她也熟悉起来,你外祖母出身权贵,性子强势,可惜那时家世已经落败,还有一个常年看病吃药的,家里入不敷出,常常药钱都拿不出来,你祖父心善,一佘再佘,直到那一日,你外祖母为了钱财把你母亲许给人家做妾,她抵死不肯,偷跑出来求我相救,你祖父拿出多年积蓄,终是说下了这门亲事。”
    “外祖母好心狠。”
    沈父不置可否,“婚后与你母亲琴瑟和鸣,后来有了你,出了月子,我送你们娘俩回外祖家探望,她却一去再不曾回来,我百般寻她,却没有一丝音信,而你的外祖母只把你送了回来,对我闭门不见。她消失的那段日子,正值朝廷派人下来采选宫人,有人说,外祖母将你母亲送进了宫,我开始不信,可是后来居然有人找到了我,要我前去确认画像,我一眼看出画像上那宫人打扮的便是你的母亲,可是......我说不认识,那来人定是不怀好意的,我不能害了她......那时你祖父已经故去,家中并无亲人,未免再起波折,我带着你远离扶风,四处游荡。”
    沈觅很是诧异,虽说汉风开放,女子和离嫁人并不鲜见,可是生了孩子再进宫伺候皇上可是极少见的。
    “那,我母亲是否进了宫?”
    沈父点点头,“几年前,皇上册立当今太子生母为后,皇后名王娡,正是你母亲的闺名,你外祖家飞黄腾达,舅舅们都做了官,坊间也一直有传闻,说当今皇后曾在宫外嫁人生女,想来是你母亲无疑。”
    沈觅震惊,阿爹竟然这么有故事,自己的母亲竟然是当朝皇后。
    只是这背景实在太过复杂,牵扯到皇家的事就不是小事,还是不光彩的秘闻,一说出去被人灭口了也有可能。
    沈觅摸摸脖子,软软的。
    沈父看在眼里,笑着拍拍女儿的脑袋,“你祖父姓金,祖母姓沈,为逃避有些人的纠缠,我改为沈姓,不过这都不要紧,为父最是不讲俗礼,人活一世,光明磊落即可,留下些对后人有用的更好,千万不能作恶。”
    为了心爱之人远离故土,带着幼小的女儿行走江湖,沈父这样的男人,世间少有,不知宫廷中的母亲,可曾后悔过?不舍过?
    “觅,可是寻觅之意?”
    “是,阿爹曾执拗过,恨过,可是看着你一天天长大,阿爹再也不恨了,不管你母亲是自愿还是被迫,把你留给我就够了,有你在,阿爹心满意足。”
    沈觅眼睛一热,撅起小嘴,牵起阿爹的手背擦擦泪,“阿爹,你老惹得人家哭。”
    沈父看着手背上的泪水,哭笑不得,“真是冤枉的很,阿爹几年不曾见你,怎么老惹得你哭了?就算哭也是温良惹的,与阿爹无关。”
    “温良何曾把我惹哭过。”
    “唉,女儿大了不由爹!一晃眼都十六岁了,胳膊肘子往外拐喽。”
    “刚才阿爹还教我做人做事光明磊落,这事儿可不能怨别人。”
    “哎?阿爹就这一个女婿,不怨他怨谁?”
    “阿爹!”
    “好,好,这胳膊肘子拐的,阿爹酸酸的......”
    “阿爹,母亲她......很美?”
    “嗯,很美。”
    “可是善解人意?”
    “唉,是啊。”
    “那......阿爹可还思念的紧?”
    “......放下了。”
    “当真放下了?”
    “自然是真。”
    “那再找一个吧,给我添个弟弟妹妹。”
    “......这孩子,竟胡说,”对着外边剑飞游龙的某人道:“温良,你是个厚道孩子,快来管管未过门的夫人,敢戏谑你岳丈。”
    月亮爬上中天,沈父摸着心口,翻来覆去睡不着。
    唯一的女儿如今有了依靠的肩膀,是好事,当父母的不就是盼着孩子们好好的?
    可是潇洒如沈父也有失落的时候,女儿的胳膊肘会往外拐了......
    酸!
    酸得很!
    但更多的是欣喜,沈父擦擦鼻涕,咧嘴一笑,两行清泪顺着眼角涌出。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君:女儿有了另一半,当爹的心里又喜又酸啊,亲爱的小仙女们,可曾有过体会?
    窦窦:我我我......
    小泽:豆子你个未婚老爷们儿有啥体会?
    窦窦:我我我我要吃冰砖......
    ☆、有人要搞事情了
    沈觅摩挲着玉环, 质地并非难得一见的珍品,可是重在意义,这可是阿爹珍藏十数年的定情之物,沈觅拿它比宝贝还宝贝,用红绳编了个五福扣,挂在脖上贴身佩戴。
    临近年节, 薛泽又开始忙起来, 起初三五日回来一趟, 后来十天半个月都见不到人影。
    沈父一边是贴身小棉袄, 一边是契友,吃着女儿烧的菜,穿着女儿缝制的新衣衫, 整日里和卫绾谈古论今喝小酒数英雄,俩人乐得优哉游哉。觉醒大师常常开小差, 神和尚见首不见尾, 见这俩人过着神仙般的日子羡慕不已, 有时也忍不住上前凑个热闹。
    三个老江湖一台戏, 沈觅想着有机会教教他们如何炸金花,定然热闹的很,不过比炸金花更重要的是为薛泽分忧。
    上次寻稗子泉源头时, 无意中发现山体中的巨大山洞,薛泽面露喜色,沈觅那时就猜到,他可能想在那里练兵。
    位置隐秘, 依山傍水,人迹罕见,气候条件和夜郎相似,而且最最重要的是,与夜郎相距不远。
    将士们得适应南地潮湿的气候,熟知当地的毒虫毒瘴,懂得如何规避危险,既可以增强战斗力,又可以减少伤亡。
    沈觅虽然不懂带兵打仗,可医学高材生的书不是白念的,想当年也是千军万马中冲杀出来的考试将军,懂得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还有兵贵在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薛泽想的,应是如此。
    既然名分已定,沈觅很有身为另一半的自觉性,本着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和谐思想,搜刮出脑子里各种治疗虫毒蛇毒、高热腹泻、水土不服、降火消炎的方子,甚至还有迷药及解药配方,整理了几大摞,几日前拿木箱子装好交给薛泽。
    薛泽笑称是嫁妆,沈觅点点他的胸口,说是聘礼。
    嫁妆也好,聘礼也罢,这可是眼下最实用的东西,千金难换的药方,万金难换的心意。
    沈觅猜的不错,薛泽写了详细的作战计划呈交给太子,细细描述了这里的地貌气候,并且分析利弊。太子年少,但气魄不小,对这个想法十分认同,私底下将一万亲兵秘密交付与他,如今正驻扎在山洞之内。
    剑有双刃,马虎不得。
    若是胜了,长了太子的气势,灭窦家的威风。
    若是败了,太子名声一落千丈,还给他人造了口实。
    墙倒众人推,如今等着看太子笑话的不止窦家,还有众位藩王,尤其是虎视眈眈的梁王。
    梁王是谁?仗着窦太后疼爱自己,不整出点幺蛾子就难受的主儿!
    薛泽深知轻重,因此加紧时间日夜练兵,赶在夜郎发难之前一举拿下,打个漂亮的仗!
    同时而来的还有一道密旨,皇上看到儿子有这么忠心又中用的臣子龙颜大悦,加封薛泽为车骑将军,位比上卿。而薛泽是计谋之人,走一步看三步,知道太子和皇上都在兴头上,此时有杆不爬更待何时?便说自己有功不求赏,只求婚姻大事自己做主。
    薛泽眯起眼,看着洞中的万千好男儿挥洒汗水勤练武艺,不远处有个瘦小的人影格外认真,一招一式很有样子。
    “你胳膊抬高些,出拳要有力。”
    “是!”瘦弱的人影正是阿鱼。
    阿鱼悟性不错,又机灵,是个练武的料子,可惜年龄稍大,过了启蒙的最佳时期。这孩子是土生土长的蜀郡人,自小生活在山里,不但腿脚快,还能分辨许多的毒虫毒草,爬得了高树游的了深水,有军士笑他是皮猴儿转世,做探子最适合不过。
    说起探子,薛泽双眸精光乍现。
    有人给自己添堵来了。
    窦家那窝老姜小姜都不是吃素的,窦宪手下有着大批的暗势力,鼻子耳朵灵得很,也不知道听了什么信儿,竟暗中派了探子奔着蜀郡来。
    来就来吧,天要下雨窦家要倒,谁也拦不住,就算拦的住也不拦,窦家站在悬崖边,薛泽就是那推一把的人。
    正寻思着怎么再推一把,一名军士过来禀报说,觉醒师傅到了,薛泽赶忙前去迎接。这里气候与北方不同,时不时有军士病倒,或被毒虫咬伤,或受不了这水土瘴气,觉醒和尚隔三差五的过来,指导军医给兵士诊病。
    沈觅给的药方内容清楚明白,字迹大气清隽,上面有症状、用量,一些罕见的药草细细的画了图,还有将这些药制成药丸药粉的制作方法,如此一来便可随身携带,使用起来十分方便。
    觉醒和尚细细看过,对薛泽说可以当行医范本流芳百世了,毫不吝啬的对沈觅大加赞赏,闲暇时自己也抄录了一份。其中有个制作口罩的方法,将解□□草提纯,配上木炭,缝制于面罩之中,如此一来,吸入的毒瘴明显减少。
    觉醒和尚自己亲自试过之后,连连夸赞沈觅七窍玲珑心,不但效果好,而且材料简单易寻,制作方便快速,是万千军士必备之佳品。
    当今圣上也曾发兵讨伐夜郎,怎奈将士死于毒虫瘴气十之七八,一提起南地的瘴气湿毒谁不害怕?要不是有这层依仗,夜郎也不至于屡屡犯境侵扰汉民。
    如今有了这处藏兵之地,薛泽深谙练兵之法,再加上其他各种准备,可谓天时地利人和,老天都不想让夜郎长久。
    觉醒和尚爱屋及乌,想想沈觅,那可是一脸福相,贤内助啊!感叹世间因缘实在太奇妙,天降大任于徒弟,伤重差点见了阎王,居然祸兮福所倚,遇见一宝妻。
    觉醒和尚越想越高兴,反正易过容,也不怕谁见了笑话,咳了咳嗓子,哼着小调儿下山。
    “哎呦那个小老虎嘞,哎呦哎呦呦,山下的女人赛老虎,吓得老和尚呦......那个伊啧哎呦呦......”所过之处,群鸟激愤,总有那么一两只激动过头的。
    摸着头顶上的一小撮鸟屎,觉醒大师两指一捏又一甩,几个动作将鸟屎化整为零,摘片叶子擦擦脑袋,很有觉悟的收起民间小调,咳咳嗓子,张口唱诗一首——
    和尚吾来鸣翠柳,几只小鸟上青天,莫怒,莫怒,留下一坨绿柱。
    窦宪不高兴。
    很不高兴!
    眼看着皇上油尽灯枯,谁知道还拖上了年头,起初太医说一个月,后来又说三个月,这半年过去了还活的好好的,不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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