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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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回沈觅连眼刀都不舍得赠她了,专心看向河面。
    今日阳光甚好,虽然寒冷却没有风,前阵子连下了三天大雪,这会儿还冻得厚实,远处起伏的山峦白雪皑皑,与反着银色光芒的河面交辉相应。
    擂鼓响过三声,比赛已经开始。
    河面上足足有上百只队伍,摇旗呐喊,擂鼓壮威,场面着实壮观。
    沈觅在人群里仔细的盯着阿远的身影。
    各家队伍都是散开的,以免过于集中引得冰面裂开。北海郡守府的队伍在河面东边,看到周边的队伍并不集中,沈觅稍稍放了心。
    阿远人小力气小,可是很机灵,不做无用功,专给需要帮忙的人打下手,一会儿帮这个递工具,一会儿帮那个拉绳子,原本就是凑数的,大家对他没什么指望,这会儿反倒觉得这个“小补丁”挺实用。
    俩人本想在城楼上看看比赛说说话,怎奈城楼上观看赛场的官宦女眷越来越多,见到李仲玉和沈觅二人在此便过来搭话闲聊。
    李仲玉身为官宦之女本就披着一层金光,如今又多了一层光芒万丈的壳子—皇上宠臣镇北将军家独子的儿媳妇儿。
    这还了得!
    认识的过来拉着李仲玉的手左三遍右三遍的摸来摸去,直夸的李仲玉双颊嫣红如桃李,不认识的一听这是传说中交了桃花大运的李大姑娘,也奋力挤进人群再夸三遍,想摸摸手表示亲近怎奈实在抢不过来。
    远远躲在一旁观看此情此景的沈觅十分感慨人红是非多,正想着再躲得严实些,却不想被黄太守家能下金蛋的十九房小妾当场拦住。
    这第十九房小妾如今在太守府火红火红的,和小蛋同样被太夫人和黄太守捧在手心里。
    当然,小蛋被捧着是因为投胎投的好。
    这小妾被捧着是担负了太夫人和黄太守的期望—再给太守府下个蛋。
    说来这小妾是个有福气的,如今也不过十七八岁的年纪,去年被兄嫂赶出了门,十分气恼,走投无路想要跳河自尽时被出门溜达的黄太守看上了,小妞变小妾,自此飞上了枝头。
    沈觅对这曾经凄苦的姑娘原本十分同情,可后来看到这十九房下了小蛋鼻孔朝天目中无人,甚至动不动仗杀婢子,原本的同情就扔给自家后院的大黑二黑了。
    大黑二黑是两条狗。
    如今看到这十九房满头珠翠一摇三摆的向自己走来,沈觅十分懊悔:躲慢了一步!
    作者有话要说:  正值考试月,祝愿各位学子顺利考过,棒棒哒!
    ☆、女子都爱做的事
    “小先生也在呀,我们真是有缘分,不如一同到我房间里坐坐?太守他呀就怕我冻着,提早儿叫人收拾了间屋子给我备着,还烧了七八个炭火盆,你说说,我哪有那么娇弱。”
    沈觅听了这话觉得更加寒冷,可面上却是如沐春风,应付这些人沈觅自有手段,虽说不喜欢,可该用时毫不含糊。
    “您是贵人,黄太守和太夫人都拿您当眼珠子看呢。”
    “呵呵呵呵,哪里是看我,不过是盼着我的肚子罢了。”
    听了这话,沈觅觉得这人好在心里是明白的,没把自己当成金蛋,笑道:“哪里的话,您福气深厚,非常人所能比,定能再得麟儿,不过,虽说出了月子,可日子还是浅,您不如进屋歇着,免得惊了风着凉。”
    十九房听了这话十分满意,鼻子里哼了一声算是应了,继续晃悠着满头珠翠一摇三摆的往屋里走去,后面跟着浩浩荡荡的婢子队伍。
    十九房虽是妾室,可母以子贵,如今在官宦女眷之中炙手可热,走到哪里被拍到哪里,拍十九房的马臀就是拍黄太守的马臀,十分要紧。
    围攻李仲玉的人群“哗”的散开,转而围攻十九房。
    当然,还有几个没挤进去的开始围攻沈觅。
    可以理解,寒冬腊月本就容易引发寒症,谁家没有个头疼脑热的?
    与其挤不进去硬挤还不如问几个治病的方子实在,何况沈觅跟其中几个官家打过交道,有过一两面之缘,众人对她的印象也是极好的。
    沈觅自然应对的大方从容,颇有一代神医风范,一旁的李仲玉看的频频侧目。
    好不容易从人群中脱身出来,沈觅和李仲玉快速回到了自家的马车上。
    沈觅燃起马车上的碳炉,一边热着手一边问道:“仲玉,冷不冷?”
    李仲玉唉声叹气了一阵子,说道:“被那些人围着都喘不上气了,哪里顾得上冷,真真儿受不了这些人,难道我以后嫁了人过得便是这种日子?”
    “我知道你不喜欢假意奉承,也不喜欢奸猾宵小,可是你以后的生活圈子与现在不同,有些事还得学着应对,最起码能保护的了你自己。”沈觅说的很是语重心长。
    “阿觅,我知道你是为我好,刚才看你应对那些人游刃有余,我—我是很佩服的,可是,可是我做不来,我的好友只有你一个,别的闺中姐妹我也并不是反感,可就是没那么合心意,以后我自己去了长安,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见到你,那么多人情往来的事情,也没你帮衬着了,我怎么办。”说着说着悲从心来,眼泪又成断了线的珠子。
    沈觅被这一番话说的很是伤感,看到李仲玉眼泪哗哗的淌,心里也不是滋味,“仲玉,莫哭莫哭,你这不是还没走么,我多陪你几天再回家,再说了,我也不是一直在青州待着,你知道我阿爹在南边,说不定我以后也去长安呢。”
    “当真?你说的可是当真?”李仲玉顾不上哭,满脸鼻涕泪的看着沈觅,“你可别骗我,你说要陪我在长安的。”
    “......我说可能,也不一定。”沈觅纠正道。
    “我不管,你刚才说了,你说了要去,你就是说了。”李仲玉揪着不放。
    沈觅看着李仲玉的眼睛,认真的说道:“仲玉,我保证会去长安看你,至于将来住在哪里现在也说不好,你也知道我阿爹,他的心像天上飞翔的小鸟,自由自在的,等他老了,飞不动了,才可能安定下来,不过我可能会去长安待一阵子,阿远有读书的天赋,长安有很多好书院,我有这个打算,但是还没跟阿远提过。”
    李仲玉一把抱住沈觅,久久不松手,哽咽着:“阿觅,我们永远像现在这样该多好。”
    也不知过了多久,忽然听到外边极为喧闹的声音传来,沈觅仔细听了一阵子,说道:“仲玉,好似是比赛结束了。”
    “嗯,时辰也差不多了,不知道谁家有幸拔得头筹。”李仲玉敞开帘子一角向外看去,“哎?前头那人似是兄长。”
    沈觅也探头去看,果然是李仲贤,旁边那瘦弱的不就是阿远么?
    人群簇拥着一队人往马车的方向走来,沈觅拖着长音不可置信的说道:“难-道-是-郡守府拔得了头筹?”
    “阿姐,阿姐,我们得了第一名,快来看。”阿远看见沈觅,满脸欣喜。
    沈觅和李仲玉似是还不敢相信,赶忙从马车上下来,看到领头的李仲贤和阿远面带喜色的跑过来报喜,这方才信了郡守府拔得头筹。
    李仲贤在芙蓉街最好的酒楼定了两桌酒席,中午领着众人一醉方休。
    沈觅和李仲玉自然坐在单独的包厢里小吃小喝小聊。
    听着外边意气风发的众人连歌带饮,沈觅和李仲玉也很是高兴,
    最高兴的事情莫过于晚上有好的包厢看祭祀礼表演。
    冬季白日短,未到酉时天色已然暗了下来。
    酒楼下方便是最热闹繁华的芙蓉街,随着人群越来越多,设摊的商贩从街头一直摆到巷尾,商品琳琅满目,叫卖声此起彼伏。
    好不容易来一趟,怎能不逛逛街呢?沈觅想去,被女红憋了一个冬天的李仲玉更想,两人一拍即合。
    离着祭祀礼开始还有一个多时辰,正好可以买点有趣的东西带回去。
    今晚的芙蓉街从街头到巷尾挂满了样式繁多的五彩灯笼,上面有的题着名人诗句,还有的画着活色生香的美人,在寒风中随风摇摆身姿摇曳,煞是好看。
    各色小吃的热气香气混合着叫卖声充斥着人们的味蕾和耳朵,沈觅眼睁睁的看着李仲玉吃下了第三碗馄饨,将银钱放在桌上吆喝店家来结账。
    李仲玉摸着肚子委屈的看向沈觅,“干嘛结账?我还要吃,没吃够呢。”
    “不要了,不要了,银钱放这里了,”沈觅忙对着店家喊道,“仲玉,你已经吃了三碗了,再吃就要积食了,你还想不想看祭祀礼了?到时候又要难受,咱们去看看别家有什么好吃好玩的。”
    李仲玉打了个饱嗝,忙用手捂嘴,道:“再吃一碗就走,实在是好吃,该让厨房的张妪来学学,积食怕什么,不是有你这个小先生在这里的么?再说,已经积食了,也不差这一碗,宁可撑死不能馋死,对吧,哎?你不是有消食丸的么,带着没?给我两丸先吃着。”
    作者有话要说:  想当年吃寿司自助的时候,真的是一天只靠那一顿......
    ☆、窦宪再遇小先生
    沈觅看了一眼不停打饱嗝的李仲玉,摸了摸身上,道:“带了别的,唯独没带消食丸,走吧,别吃了,我刚才看见有人吃蜜渍山楂,前面定然有的卖,咱们去买点蜜渍山楂消食用。”
    沈觅习惯随身带点药丸,有消食用的,有治心脏的,还有迷药,自从幽州遇见大虎那次,沈觅觉得带点防身的东西是很有必要的,便自制了些迷药随身带着,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好在这些年了也没机会用到。
    李仲玉实在舍不得美味的馄饨,又看了看桌子上摆的东西,笑嘻嘻的说道:“阿觅,这么多东西提着多累啊,不如放在这里我看着,你去买蜜渍山楂,可好?”
    “你还可以趁此机会再吃一碗,是否?”
    “知我者阿觅也,就一碗,前阵子听闻长安近来时兴丰腴美人,我还差那么一点点,一点点。”李仲玉又打了个饱嗝,用手指比划着差的那一点点。
    “唉,”沈觅看了看天,叹气道,“仲玉啊,你和美人的差距不止一碗馄饨,你愿意在这里等就坐着吧,我去买蜜渍山楂,不过你可不能再吃馄饨了,若是再吃,积食难受了可别找我哭。”
    “嗯,我的银子花没了,你可还有银子?”李仲玉问道。
    沈觅摸了摸钱袋,“还有,也不多了”,说着从钱袋里掏出银子分给李仲玉大半,自己留下二两银子,“买蜜渍山楂也用不多,左右也没那么多想买的东西,这些你拿着。”
    “好阿觅,快去买吧,记得回来这家馄饨铺子找我,别走丢了。”
    看着李仲玉眉飞色舞的撵自己,沈觅知道她定要再吃一碗,无奈的摇摇头,想起她刚才说起的‘长安近来时兴丰腴美人’,边走边用李仲玉能听到的声音道:“厨房的张妪倒是丰腴的很......”
    张妪是郡守府的厨娘,两个人合力搬起的菜筐她能一手提一个,头上再顶一个。
    这般力大无穷通常匹配一个身高马大的身子,正如张妪,左看右看,长宽高相差无几,十分匀称。
    曾有厨房一个小厮与张妪起了口角,张妪是个喜欢动手不动口的,将那小厮一把摁倒在地坐了上去,小厮一不小心昏厥,自此张妪在郡守府名声大胜。
    李仲玉想了想石塔般的张妪,又看了看眼前摞起的一小堆陶碗,犯起了难为,忽然心生妙想:出嫁时带上张铁塔,啊不,张妪,若是那小郎君敢欺负自己,就让张妪先把他一屁股坐扁,再搓成团团的......
    放眼望去全是人,哪里顾得上欣赏什么景儿。
    也不知道卖蜜渍山楂的小摊在哪里,沈觅开始后悔没找刚才那位吃着蜜渍山楂的人问一下。
    动动嘴,少遛腿。
    这会儿肩扛着肩,人挤着人,上哪儿找蜜渍山楂去?
    沈觅在熙熙攘攘的人群缝隙中小心的穿行着,感叹李仲玉幸好没来,若是提着那堆东西大概挪都挪不动。
    忽的,沈觅余光看见刚刚错步而过的人似是吃着蜜渍山楂,人山人海中哪里还顾得上礼仪周全,下意识的踮起脚尖伸长胳膊去抓那人的衣袖,“这位—”
    那吃着蜜渍山楂的人明明身着灰色衣袍,可一看抓在手里的却是身着黑色袍袖,刚要致歉,可眼前的人却令沈觅的声音戛然而止。
    黑洞般的眼睛,微薄的嘴唇,刚毅的面容......
    刹那间,周围的人海陡然散去,时间静止,天地之间独剩下自己与眼前这人。
    前尘往事瞬间涌上脑海,沈觅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还会再见到他—冯现。
    还在犹豫眼前之人是不是镜花水月的假象,却见那人眼神中闪过一丝诧异,随即手轻轻一佛便脱离沈觅。
    沈觅被人群挤了个踉跄,再抬眼时那人已消失不见。
    沈觅脑中空白一片,什么也顾不得了,看到前面一人身着黑袍便挤开人群跟了上去。
    那黑袍人在人群中行进的游刃有余,一路似紧似慢,始终快着沈觅几个人的距离,可沈觅的小身板儿想要走快点谈何容易,使了吃奶的力气一路披荆斩棘,直斩得旁人怨声连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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