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节
在辛易墨看来。
要不是自己及时赶到,连芷薰早就出了兰庭,和他说再见了,现在又问他怎么突然又回来了,是不是在质问自己?
越这么想,辛易墨的心里头就越不是滋味。
他紧抿着薄唇,心里头更是气的猛地一脚踩了刹车,连芷薰被这突然一下,直接向前倾去,又被安全带给拉扯了回来。
外边的雨声,持续的下着。
车内的气氛,却冰冷到了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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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在四点前
☆、44.信仰(二更)
车子停在路上。
雨水浇灌着。
连芷薰不安的看着辛易墨,她宁愿看他发脾气,也不愿意看到他,这样冰冷的不同自己说话,这已经是怒极了的表现。
这气氛比刚才,还要压抑了起来,连芷薰抿了抿唇,小心翼翼的打量着辛易墨,她抿了抿唇,解释了一句,“我……我不是那个意思,刚刚我说话,可能有些重了,我道歉。”
她不能够责怪辛易墨为自己做的一切。
他早已经忘记了自己,这一切不是他的错,虽然当年的那些伤害,让她无法在和辛易墨再在一起,可是毕竟相爱过,连芷薰也不愿意伤害辛易墨。
辛易墨没有想到连芷薰会解释,也没有想到她会跟自己道歉,他稍微愣了愣,下意识的看了她一眼,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冰冷的线条稍稍柔和了一些,抿了抿唇,“你怎么出来了?”
他现在比较想知道这个。
这么大的雨,又这么晚的时间,她出来总是让人担忧。
听到辛易墨的问话,连芷薰愣了愣,很快反应过来,辛易墨换了个问题,是在问自己为什么出来,她想了想还是柔声回答了一句,“你一直都没有回来,我睡不着……”
这是实话。
因为辛易墨一直都没有回来,连芷薰心里头担心的不行,索性就出了门,虽然不知道辛易墨在哪,可在家里头待着,她又不放心。
这话一出,辛易墨握着方向盘的手,都僵硬住了,他下意识的看向连芷薰,发现女子低着头,有些紧张,顺着这个角度看过去,她的侧颜精致,睫毛黑长的颤抖着。
刚刚连芷薰的意思是。
她出来,是因为担心自己?
辛易墨的心里升起一股暖流,先前的冰冷悄然融化,他就这么看着她,气氛突然多了几分暖意,他的唇角不自觉的勾起,“你在担心我么?”
她咬了咬唇,没有说话。
“刚刚我只是出去跑了一趟,我还看见了两个有意思的人。”
“有意思的人?”
连芷薰看向他,略带疑惑。
他点了点头,目视前方,雨水浇灌着车身,“那个女孩和那个男孩,年纪不大,应该初中的样子,女孩同你一样也喜欢穿白色衣服,我听到她叫那个男孩哥哥。”
连芷薰只觉得背脊僵硬,她猛地咬住了唇。
下意识的看向了辛易墨。
他……
像是没有察觉到连芷薰的眼神一般,辛易墨依旧看着前边,他的声音低低的,略带磁性,“不知道是不是幻觉,曾经好像也有人,这么的叫过我,软软的嗓音,那么的熟悉。”
她不敢再听下去,忙换了个话题,“我想听点歌。”
“你放吧。”
连芷薰开了播放器,车载音乐随之响起,前奏很熟悉,应该是一首比较红的歌,连芷薰以前听过。
是田馥甄的《你就不要想起我》。
“我都寂寞多久了还是没好,感觉全世界都在窃窃嘲笑,我能有多骄傲,不堪一击好不好,一碰到你我就被撂倒,吵醒沉睡冰山后从容脱逃,你总是有办法轻易做到,一个远远的微笑,就掀起汹涌波涛,又闻到眼泪沸腾的味道……”
这是她很喜欢的一个女明星,唱歌很好听,声音里就像是有着一种魔力一般,每一句歌词,都直戳此时在车里两个人的心房。
她喜欢那句歌词“明明你也很爱我,没理由爱不到结果,只要你敢不懦弱,凭什么我们要错过。”
可是最后。
她们还是错过了。
现实生活中,并不如童话里叙述的爱情那般美好,现实是残酷的,有情人并不一定会终成眷属,有太多的太多,是作为一个人就无法割舍下的。
最后,她放弃了。
放弃了这段感情。
放弃了一切,并不是因为不爱,而是因为爱到了骨子里。
谁能够想到,如今两个早已经分开的人,还能够安安静静的坐在车里,听着这首她喜欢的歌呢。
歌声已经到了高氵朝部分,田馥甄将悲伤融会贯通的唱进了歌词之中,她的心底莫名升起一种悲凉,往事已如烟,何必还要去追求呢。
爱。
真的不懦弱。
就能够不错过么?
连芷薰长时间的发呆,看着屏幕里出现的歌词,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辛易墨的心突然揪了起来,她是在想那个初恋么?
因为爱不到结果。
所以在怀念么。
如果那个人还活着,或许他能够有自信跟他比,可是初恋已经死了,她的心里头,永远都会有那个人的位置,他永远都比不过一个死人。
辛易墨冰冷着脸,伸出手换了首歌。
是一首老歌《信仰》。
连芷薰下意识的看了一眼辛易墨,发现他的脸色不是很好看,不知道是在生什么气,她没敢问,也没敢说话。
这是张信哲的歌,不得不说张信哲的声音很特别,都说他是情歌王子,这点确实不假,这首歌也是她的偏爱,听着的时候,不如先前那首那般悲伤。
每个人都有信仰。
连芷薰曾经的信仰,便是辛易墨。
从进入辛家开始,她就把辛易墨当成是自己的信仰,他就像是一个天神一般的存在,无所不能,在知道她困难的时候出现,每一次他都像是一座大山。
她是崇拜他的。
当然刚开始进入辛家的时候,她对辛易墨有些讨厌。
这人狂妄自大,因为不喜欢她,便做了很多让人烦心的事情,可是她作为一个孤儿,想要留在辛家,只能够讨好这个哥哥。
她喜欢记日记,把辛易墨喜欢的东西记下来,从此活成了他喜欢的模样,哥哥喜欢吃的东西,她便也喜欢,哥哥喜欢的颜色,她的衣柜里便永远都是那一类的颜色。
到后来,她差点都忘了,自己到底喜欢什么。
习惯是最可怕的。
当习惯深入骨髓时,你就会忘记了曾经的自己是如何的,从头到尾,连芷薰都是在为别人活,似乎从来都不是在为自己。
或许正是因为这样的连芷薰。
才会让辛易墨喜欢上吧。
谁能不喜欢一个,时时刻刻都善解人意,比自己都还要了解自己的人呢。
一切的都喜欢,都不是空穴来风。
当然。
这种信仰,到了后来,就变质了。
她爱上了自己的信仰。
从地震开始,她正视自己的内心,原来早在很久以前,自己就已经喜欢上了这个,总是欺负自己的人,或许这也是一种习惯吧。
明知道未来可能会荆棘遍地,她却仍是甘之如饴。
后来的一切,都是连芷薰自己选择的,她怨不了谁,也怪不了任何的人。
既然选择了亲情,那么爱情,早就该丢弃了。
可是……
每当看到辛易墨,用那冰冷而又受伤的目光,这么直直的看着自己,她的心就开始痛了起来,她怎么办啊,她能怎么办。
这个世界上,哪里会有人能够拗得过爱情的?
明明忘记了自己,再次一见到,竟还能够爱上自己,他的这份爱,到底有多深刻,有多动容?连芷薰不敢去想,也不能去想。
这一切都是自己选择的,怪不了谁。
可她真的不是铁石心肠,在这么长此以往的待在一块,这种爱意,就像是火山爆发一般,那种平静随着自己,就这么远去。
她明明还喜欢他。
可是却要假装不喜欢。
难道连芷薰就不难受么?
可她不能说啊,她不能,她做不到伤害所有人。
看着连芷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外边的雨依旧很大,辛易墨有些不是滋味,他重新发动了车子,踩着油门上了路。
很快就到了兰庭。
连芷薰撇过了脸,拿起雨伞就下了车,辛易墨坐在车内看了她一眼,她的背影是那般的决绝,这个女人没有心的,不,换句话说,应该是这个女人的心,早就给了那个她的初恋。
而他再怎么喜欢,再怎么做,都不可能让她爱上自己。
因为自己比不过一个死人。
他从头到尾都比不过一个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