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危险美人 第6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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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房间时,温默正叼着甜甜圈,把玩着昨晚在黑市买回来的玩意儿。
    见修重不声不响地坐到对面,温默放下东西:“闲了?去画画?”
    修重:“好啊。”
    老包三人都出门了,两人就直接坐在客厅里。
    温默从画板抬头看向坐在沙发里的修重,把画了一个轮廓的画纸揉成团扔了。
    “不画了。”
    修重回过神:“为什么?”
    温默把画板往小桌上一扔:“你今天的脸完全没有美感。”
    修重嗤笑:“今天的和以前的有什么不同?”
    温默冷淡地看着他:“你自己去照照镜子不就知道了?”
    等温默进了房间,修重靠着沙发揉了揉胀痛的额角。
    说起来,他已经很久没为别人的事烦恼过了。
    吃过午饭,修重拨了楼兴的通讯号。
    那边很快接了起来。
    “在哪?我有些话想说。”修重直截了当的开口。
    屏幕那头,楼兴支支吾吾的。
    【一人参军,全家光荣……】
    听到熟悉的广告词,修重猛地起身:“你在哪?!”
    楼兴犹豫道:“在征兵点,现在在排队验血。”
    修重挂断通讯就走了出去。
    客厅里的老金等人看得有些发憷。
    他们还从没见过修重这么差的脸色。
    池树吃着零食,小声问:“发生什么事了?”
    老包摇头:“赶着去捉奸也没这么急啊。”
    老金给了他一拳:“小修还没对象呢,别败坏他名声。”
    老包不自觉地看向温默,可对方却淡定得很。
    “不会出什么事吧?”池树有点怕,修重是队里的主心骨,从来都不慌不忙的,就算面对温默的坏脾气都游刃有余。
    老金猜测大概和楼兴有关,但具体的他也不清楚,也不好多问。
    三个人面面相觑,最终齐刷刷地看向温默。
    要说这里有能力帮忙的,也只有温默了。
    “哥。”池树慢吞吞地挪到温默边上,“修哥不知道出什么事了,要不你去看看?”
    温默玩着手里的零件,反应冷淡:“还有谁能欺负他?”
    刚说完,他就想到昨晚的事。
    早上画画时,修重也完全不在状态。
    那种人渣凭什么对修重有这么大的影响?
    见温默脸色越来越臭,池树小声问:“哥?”
    温默越想越烦躁,扔了手里的零件,起身出门——
    作者有话要说:
    温默:那种人渣凭什么对你有这么大的影响?
    修重:我和他一起要过饭。
    温默:我和你还一起约过会呢。
    修重:……
    #那当然约过会的感情更好#
    第27章
    阿兹可以锁定修重终端的位置, 温默不需要费力去找。
    金洲这个城区的征兵点只有一个,离酒店并不远。
    温默到那条街时,形形色色的人排了长龙。
    他看了修重当前的位置,饶进了一旁的小巷。
    街对面, 老金三人实在不放心, 悄悄跟着温默过来。
    “前面是征兵的地方吧?”
    老包伸着脖子张望, “那个楼兴不会来这里打劫吧?”
    “那也太大胆了。”
    池树不赞同, “你看看周围一圈的守卫兵,他们吃饱了撑着来这里打劫?”
    见温默走没影了, 老金示意他们别说话,赶紧跟上。
    小巷里, 楼兴甩开修重的手:“你干什么?排了半小时好不容易才轮到我的!”
    巷子口有不少在排队的人, 修重压低声音:“去改造真的不是最好的选择, 你太急躁了。”
    修重还是平常说话的语气,可在楼兴听来却带着谴责,一下子就把他引燃了。
    “我考虑了很久才下决定, 哪里急躁了?!”
    他确实早两年就想过, 可在组织里混着太安逸, 就这么拖到现在也没真的去行动。
    他本以为自己已经混得很好,可和修重的这次重逢, 把他多年来建立起来的自信和优越感彻底碾碎了。
    但只要他做出改变, 照样能重新站到比修重更高的位置!
    大多数人都相信改造身体就可以改变命运,修重知道一两句话很难说服楼兴,示意对方先冷静下来。
    “我想让你来我的猎队。”
    楼兴一怔:“进猎队?”
    修重点头:“嗯, 未来的事可以慢慢考虑——”
    “呵。”
    修重还没说完, 就被楼兴的一声冷笑打断。
    “说得这么好听, 你只是队里的小弟, 说让我进就让我进?”
    楼兴扯着笑,表情却很不耐烦,“再说去猎队和在组织里有什么区别,还不是给人做小弟?!”
    修重皱眉:“你怎么会这么想?”
    “那你要我怎么想?”
    楼兴指着巷口排队的人,“更好的出路就在眼前,你却让我放弃?就这么见不得我好?怕以后高攀不上我啊?!”
    他越说越激动,连巷口排队的人都听到了他的声音。
    修重沉着脸:“如果我见不得你好,今天我就不会来这里。”
    “那还真是谢谢你了。”
    楼兴拍拍他的肩,轻慢地笑笑,“这是我自己的选择,你就别操心了。”
    见楼兴转身又要回去排队,修重一把拉住他的手臂。
    如果是别人,他最多提醒一句,爱听不听,可这个人是楼兴。
    当年他独自漂泊到金洲,是楼兴第一个对他伸出手。
    他们一起挨过饿,挨过打,生病了也是彼此一起熬过来。
    在金洲的那几年,他是把楼兴当亲兄弟看待的。
    “我说了,别拦着我!”
    楼兴冲着修重大吼。
    修重试着把他劝下来。
    “军队远没有你想的那么好!”
    “你又知道?你去过?!”
    见修重沉默,楼兴用力挣开他的手,“别人怎么看我都无所谓,唯独只有你不能看不起我!”
    “我没看不起你!”
    修重死死抓住他的手不放。
    一来二去,楼兴压着的怒气爆发,突然抽出一把军刀朝修重的手挥过去。
    殷红的血瞬间染红了衣袖。
    巷子里的空气凝滞了。
    楼兴看看手里染血的军刀,不敢置信地看向修重手臂上的伤,想问他为什么不躲开,是没注意到,还是明知会受伤也要阻止他?
    想到后一种可能,楼兴心烦意乱,完全无法再思考。
    他用力挣开修重的手,狼狈地跑出了巷子。
    血从袖口滑到指尖,一滴一滴地落到地上,修重看着他离开,直等到看不见才转身离开。
    巷尾,扒着墙角偷看的老金三人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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