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开局账号被盗,反手充值一百万 第40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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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吗?你自己筹款的话没有流量没有推广,你能筹到多少,我来帮你弄,那就算完了得给我百分之六十五,你能拿到的钱也比现在要多很多,这还不行?”
    “兄弟,我们做这个也是有风险的好嘛,账号很容易被封,群也很容易被封,而且收了的钱大部分是给其他人,我这也就是赚个辛苦钱好嘛,现在在筹款平台上,你看看那些能筹到钱的,谁不是请了推广,没有推广谁能爆啊!”常国强说道。
    “可是……”蒋浩依稀感觉对方说的有道理,但又觉得好像有问题,却说不出来哪里有问题。
    他们拿到了百分之六十五的佣金,而自己也能拿到更多的捐赠,好像是双赢的事……
    “行了,别可是了,你自己考虑吧,给你看看我们之前推广的效果!”
    常国强让蒋浩看了一下现在还在筹款的一家,现在每天筹款的金额高的吓人。
    蒋浩陷入了迷茫,他感觉自己的三观都在破碎。
    …………
    腾达公司,周老板又来视察工作了,对于蒋浩的事,贺玲跟他汇报过,今天正好碰到了贺玲,就随口问了一句。
    “可别说了周总,蒋浩那也是运气不好吧,现在听说已经开始筹款了,他女朋友的公司好像给了点钱,具体我也不太清楚。”
    周毅点点头表示知道了,他对于这个实习的年轻人还是比较惋惜的。
    周某人也不会搞什么公司捐赠,作为一个过来人,他极度讨厌这种“以自愿为名”的所谓捐款,这个事本来应该是大家自愿,结果到了现在,成了“被自愿”。
    如果他以公司老板的名义发起,那大家肯定都会捐款,这没问题,但这就是被自愿!
    他如果觉得对方可怜,可以自己捐款,但是却不能强迫别人一起捐。
    贺玲也是摇头,隔壁公司的情况她很了解,只要干不死就往死里干,工资给的真不低,比腾达还要高一点。
    但这是建立在他们把五个人的活儿丢给一个人的情况下。
    而且基本工资并不高,高的是那些奖金之类的东西,而且有很大一部分是年底发,也就是说只要你想拿更多的钱,就必须往死里干。
    一切都是那么的和谐。
    蒋浩答应了常国强的话,让他们帮着筹款,果然效果非常好,但是一万块的捐款要被推广人拿走六千五,这没办法。
    抢救了好多天之后,病房里的孙甜甜情况有了好转,但更现实的问题摆在了面上,钱去哪里找?
    第334章 只是因为他们来过!
    医院里,蒋浩挂了电话,他刚刚和父母聊了聊,不出意外,父母不同意。
    原本想着说不和家里张嘴,毕竟这其实是在让父母承担他们本不应该承担的责任,但鬼使神差之下,蒋浩还是给父母打了电话。
    世界上只有一种病,那就是穷病。
    实在没有办法了,能想的法子都已经想完了,泪滴筹,借钱,可以说女朋友的父母已经把能借的钱都已经借完了。
    亲戚也都知道,说家里发生了这样的事要紧用钱,但是谁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尽力而为,日子还是得过。
    蒋浩再次想到了公司,但他在犹豫,公司如果摆明了说自己就是不给钱,那该怎么办呢?
    扯法律他肯定扯不过对方,人家是专业的。
    而在这个时候蒋浩突然想到了腾达公司内的一个传说,如果有事情记得找周总!
    而且公司里这传说被说的有鼻子有眼,之前的蒋浩自然是不相信的。
    毕竟他在学校里就学过,公司是要以营利为目的,如果公司每个员工都管,那还怎么营利,老板不需要赚钱吗?
    可现在没办法了,他只能选择求助公司。
    腾达公司内,马瑶正在忙活着手中的活儿,然后就接到了蒋浩的电话。
    “你是说,现在急需用钱,但是你女朋友的公司在垫付了十万元之后再没有其他的消息对吧,然后你想着能让公司承担更多的责任,对不对?”马瑶开口道。
    “是啊师傅,现在,现在我们这边真的没办法了,甜甜的情况有了很大的好转,继续努力下去有很大希望痊愈,我,我是真的不想放弃!”蒋浩的声音很是沙哑道。
    “行,那你先回来吧,我和贺总联系一下,让你找咱们的法务咨询咨询。”
    只有魔法才能对抗魔法,这话放在这里有点不合适,只是想说明,专业的事还是要交给专业的人,尤其是当你的嘴很笨的时候。
    半个小时后,腾达的法务部办公室内,法务妹纸刘诗雯坐在那里,看着面前的蒋浩道:“你不要着急,我们现在可以确定的是,你女朋友是在公司晕倒,并且从公司被送到医院,对吧。”
    蒋浩点点头:“就是这样,当时有很多人都看到了,咱们公司也有人都看到。”
    “这个不算问题,那边有监控,而且救护车那里也有记录,现在的问题是,如果你想找对方公司索赔,那必须得证明,你女朋友住院,是因为过度加班导致。”
    “而且,就如同对方所说,第一你女朋友是实习生,不是正式员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这里面还得扯皮,第二,就是能否认定为工伤,这同样有难度,要证明的东西太多了……”
    法律上讲因果关系,要想证明对方的病是因为过度加班熬夜产生,那首先需要证明,过度熬夜是否会产生这样的病!
    其次还要证明,是否存在过度熬夜的情况……
    别觉得这好像根本没必要说,我们就说证据,公司的打卡情况,难道就没有遇到过,明明已经下班打卡了,但却依然得工作的情况吗?
    之前就已经说过,现在的公司在这种方面套路太多了。
    能否证明加班,得看考勤记录,但如果这个东西也都有问题呢?
    规定说六点下班,你六点确实签字下班了,但你也不能走,这个时候的时间怎么认定?
    这就是问题所在,并且就算是有考勤记录,在实践判例中,如果仅有考勤打卡记录作为加班证据而举证,公司否认的情况下,仲裁委或者是法院很大可能是会不支持的。
    而且,还有一种情况,让你晚上各种加班,然后进行补休,这里又有规定,四小时,补休半天,四小时以上的,补休一天。
    但基本上……听听就好了。
    咱们都知道熬夜伤身体,这个话题都上了n次热搜,所以让你敖到三四点,完了第二天多睡会你能补回身体的亏空吗?
    人毕竟是肉体凡胎,不是机器,那就算是机器过度损耗也得多上点油,多修一修的。
    但很可惜,法律并没有相关方面的规定。
    蒋浩再次傻眼了,他是真的没想到这里面的弯弯绕会有这么多。
    “那您看现在我们能怎么办,仲裁还是起诉呢?但这时间来不及啊!”蒋浩说道。
    刘诗雯开始沉思,她在腾达打的劳动官司真的很少,因为腾达的员工基本没人离职,鲜有一些,那也是因为工作之外的原因主动离职的。
    如果她是律师,那肯定是建议去各种走法律途径,反正她可以赚到钱就行。
    但她不是律师,她只是公司的法务,而且老板是个好人。
    只是她怎么想都觉得这不好认定为工伤,或者说基本上不可能是工伤。
    这事就算是提到人社部门,提到劳动仲裁委也就是这结果。
    想了半天没办法,刘诗雯只能说道:“这个……真的很不好办,我现在给不出什么合适的建议来,可以说这基本上是无法认定工伤的,只能和他们协商,或者……或者找周总帮忙。”
    什么?看着面前身材娇小的法务妹纸,蒋浩张了张嘴还是没说出话来,原本想着能从公司法务这里得到建议,但给的建议真的不好弄。
    老板是大网红这谁都知道,老板出面发个视频,那这件事肯定能引起关注,但老板只是老板,又不是他们的爹,凭什么帮忙发这个。
    情况好像有点不太对,终于,在一边忙活的霍鹏飞忍不住了。
    “我说诗雯啊,他这情况不好认定工伤,你就没办法了?这本来也不是工伤,这是侵权啊,这是对生命健康权的侵犯,去仲裁什么,直接提起侵权之诉就行啊!”
    啊?蒋浩马瑶三人都看了过去,对于霍鹏飞,大家了解的也不多,这位法务进来公司后不怎么合群,还总是喜欢和漂亮姑娘搭讪,所以……也不怎么受欢迎。
    却没想到这个时候他居然会说出这样的话!
    刘诗雯愣在了那里,她突然感觉,自己好像公司法务做的时间长了,脑子都被限制住了,遇到这种情况下意识地就会往工伤上面套。
    但是却忘了民法典本身,对于人身侵权行为,确实可以提起相关的侵权之诉!
    这里就需要明确,很多情况下我们说打官司输了,那说的是你提出的诉求被驳回了。
    就比如同样一个案子,你可以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也可以提起违约赔偿,你提起的违约赔偿失败,不代表侵权损害赔偿也会失败,这就是诉求不同,导致的结果不同。
    霍鹏飞已经走了过来,嘴里不紧不慢地说道:“而且如果提起侵权之诉,你收集固定证据的话会比之前更简单,你只需要证明熬夜会导致你女朋友那个病……啥来着,心肌炎?哦对就是这个。”
    “然后呢,再证明一点,你女朋友被送去医院之前,存在着连续性熬夜的情况,而这个熬夜是因为公司要求的,所以公司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霍鹏飞现在在努力学习方大状,所以说话做事都向着对方靠拢,和普通人说话,尽量说大白话,也就是大家都能听懂的。
    而不是强行说那些法言法语之类的东西。
    霍鹏飞的话让三人感觉豁然开朗,这是将所谓的工伤保险条例,劳动法之类的部门法直接抛开,我们不讲劳动关系,不讲什么实习生身份或者是加班之类的事。
    我们用逻辑因果关系,用民法典中的侵权规定将整个事件串联在一起!
    什么加班不加班的,就说你们公司让我熬夜没,熬夜了吧,而且还是连续性的熬夜,然后呢,找医院或者是相关机构出具鉴定结果,我这突发的病症,突然的晕倒,是不是因为这最近连续性的熬夜导致的!
    把这两个逻辑关系的证据固定好了,那整个事也就成了。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这就是蒋浩现在的想法了。
    刘诗雯呆呆地看着面前的霍鹏飞,自从这位霍律师进了公司,她都觉得对方好像也就那样,平日里在公司混日子,拟个合同什么的,谁都能干。
    谁能想到,这位的水平好像比她想象中要高那么亿点点……
    甚至于都给她一种方大状在面前的感觉!
    “霍律师,那您看我现在具体应该干什么,这个真的是太谢谢您了……”
    面对着众人眼中的崇拜和感谢,霍鹏飞又有点飘了,他这人就这样,遇到事总是会不淡定。
    “哎呀没事没事,都是一个公司的嘛,我帮你也是应该的,小事情,不要放在心上。”
    “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固定我刚刚说的那些证据,聊天记录,考勤表,以及具体的工作记录等等这些,只要能证明你女朋友存在连续性的经常熬夜,而且是熬夜到深夜的情况,那就没问题。”
    蒋浩赶紧点头,他想着很快回去就和女朋友商量着固定这些证据!
    可是又突然想到什么,赶忙问道:“那如果这些证据我们没办法完全收集呢,您也知道,这平日里工作的时候也不会注意这些……”
    “这个我也不敢给你们打保票的!”霍鹏飞摇摇头道:“但是呢,在民事审判裁判中,我们的法官会有个标准,这个标准叫做民事证据高度盖然性标准!”
    什么是民事证据高度盖然性标准呢?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之中有规定: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这怎么理解,说人话就是,虽然你拿出来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这件事,但是呢,法官看了之后,诶,觉得这证据我很相信,可能性特别大!
    那就会怎么办呢,就应当认为这事是真的,这个就叫民事证据高度盖然性标准!
    具体实践中怎么操作,答案是看法官,这就是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又一个体现!
    当然,实践中有着标准不明的情况,这就没办法了,但需要记住的有两点:优势证据,还有待证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
    总而言之,你确实拿不出确切证据,但你可以拿出相应的证据之时,你就需要去说服审判人员,说服他们相信你的事是真的。
    这也是民事和刑事的很大区别,刑事中说疑罪从无,而民事中则是说法官可以看情况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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