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吸一口你的龙气(重生) 第6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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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氏没说话。
    “你满意的他又不满意,毕竟是要和他过一辈子的人,你不如就让他自己去挑。以后日子是好是坏,都怨不到你头上去。”陆林则知道她心里面有疙瘩,又低声劝了很久,最后才说,“让他选个自己喜欢的,日后能向我们一般,和和美美过日子就成。”
    也不知道陆林则最后是哪句话戳中了程氏的心,程氏也逐渐想开了一点。
    可彩霞还是知道了程氏和陆成珣的争执。
    那天陆成珣是处理过伤口之后回去的,推说是路上摔了一下撞破了额头,她心里就生出一点怀疑。陆成珣又不是什么无知的孩子,哪里能平地摔了一跤将额头撞破成这样。
    她隔天让丫鬟去打听了一番,知道陆成珣被程氏找去谈话,后来便满脸是血的出来。
    程氏压下这件事不让下人议论,还是那小丫鬟机灵套话得出的消息,可见事态的严重性。
    应该是程氏和陆成珣之间发生了争执,他们之间唯一有矛盾的地方应该是自己吧,程氏应当是不想陆成珣娶她。
    彩霞不怨恨程氏,早在她从那个小山村跟着陆成珣一起逃离出来的时候,她就想到了会有这么一天。不过那时候,她妄想抓住那么零星一点的光,就算猜到他的家人会不喜欢,也跟着他后面回来了。
    她的日子过得太苦了,急需做一场美梦,现在就是梦醒的时候。她想要离开了。
    在决定离开之前,她先找桃桃谈话,问她想不想要跟着娘亲一起到其他地方看看。
    桃桃尚没明白她的意思,问:“去什么地方?要桃桃收拾东西吗?我们和叔叔一起,桃桃也好久没有出去了。”
    “叔叔有事要忙,只有我和桃桃。”彩霞柔声说,摸着她被扎得整齐的羊角辫。
    桃桃敏锐察觉到氛围不对,沉默了一瞬,一双清澈的鹿眼盯着彩霞看。陆成珣对桃桃极好,这段时间空闲了就会带着她学习大字,给她说故事,让她感受到从前从未有过的父爱。
    她很喜欢陆叔叔,也知道陆叔叔日后要和她的娘亲,她可以光明正大地叫他一声父亲。
    她一直这样以为的,可现在看可能不是那么一回事。
    眸子里的光黯淡了一瞬,她还是乖巧地牵着娘亲的手,“好,桃桃一直陪着娘亲。”
    彩霞鼻尖一酸,将女儿搂在怀里。
    既然做出了决定,彩霞就开始收拾东西。她没准备带走太多,只有一些寻常的衣物和十两银子。她欠陆成珣太多东西,也不差临走时的这么一回。
    在走之前,她想要给陆成珣留一封信。她是认识几个字的,是陆成珣手把手教的。那时候陆成珣才入官场,还是个愣头青,握着她的手,笑得恣意张扬,“你要知道,是本朝状元郎亲自教你学问,不知道多少人要羡慕你。”
    她那时说了什么?记不清楚了,就像是她已经记不大清楚自己都学了哪些字,还是照着记忆里的样子写的。
    信件很简短,只有七个字,“我走了,不要念我”。
    她想,可能他们就只能这样了吧。
    彩霞问好了陆成珣的行程,准备等陆成珣要去军营巡视时,带着桃桃离开。
    但最后事情还是被陆成珣发现了。
    桃桃大概是预感到这次出去之后就不能再回来,便偷偷找陆成珣道别。陆成珣在和她聊天的时候发现不对劲,开始不动声色地套话。他之前在京兆府呆过,知道各种审讯的方法,桃桃很快就将自己知道的全都说了出来。
    他脸色阴沉,压着怒火,饶是这样也将桃桃吓得够呛。
    小姑娘眼里含着泪,小心地去牵他的袖子,“陆叔叔,我害怕。”
    “桃桃不怕,”陆成珣抱起孩子,让嬷嬷带着她下去,和桃桃承诺着:“放心,这里就是你的家,你哪里都不会去。”
    他安顿好孩子,一身阴沉的气息就再也遮不住,往彩霞住的方向去。
    彩霞正在做衣裳,想要将衣服当做临别的礼物,见他过来连忙站起来,还有几分惊惶未定,怕他会看出什么。
    实际上,陆成珣在屋子里走了一圈,一眼就看出了彩霞收拾好的包裹,以及压在包裹下面的信件。他脸色阴郁,在彩霞苍白的脸色当中,将信件拆开了。
    他看了一眼后,立即将纸重新折叠上,握着纸张的手捏成一个拳头,上面青筋鼓动。他的眸色深黑,定定看向面前的女子问,“你想去什么地方?”
    都到了这个时候,彩霞也没有瞒着,“还没有想好,但是我想要离开。”
    “这就是你的家。”陆成珣提醒。
    彩霞抬头看向他。
    他站在灯烛旁边,身着浅色素纹长袍,原本温润的脸上没有一点表情,就直直地看着她,如同堕入邪道的仙人。
    她有几分害怕,可还是诚实地说:“这不是,成珣,我们不合适。坚持这么久了,我们早就应该要知道这一点。”
    早就应该要认命。
    “合不合适,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他眸色深黑,隐隐有写癫狂,不顾女子的反对,强行抓着她的手腕,将她挟持到床上,然后压了下去,“我教你认字,不是为了让你给我写那些锥心的话。彩霞,我后悔了。”
    后悔什么?后悔在一起过。彩霞晕乎乎地想,就看见男人赤红的双眼。
    “我后悔,在你面前,我一直装作是君子。”
    实际上我不是,我对你有那么那么多的私心,我那么那么想你是我的。
    后面几乎是本能的索取,亲吻,甚至更多。
    他在那种狐狸窝里爬上来的,怎么可能真的和平时表现出来的一样温润。
    沿着锁骨再往下时,他听见隐忍的哭声。她的身子都因为恐惧在颤抖,可说话时候仍旧温温柔柔,“你想要就要吧,这是我欠你的。”
    所有冲动都冷静下来,陆成珣最终还是跪坐起来,居高临下看着面前的女人,最后起身离开。
    “我不允许你走。”
    第89章
    程氏最近心情不太好, 神色恹恹的的。
    陆云娆想着,干脆带着程氏出去散散心,说不定出去看过不同的风景之后, 心境也会变得开阔一点。
    江行舟听她这样的想法, 倒是给了建议。东园也种了不少桃树, 不过和桃花坞那种观赏性桃花不同的是,东园的桃树是专门用来结桃子的, 现在正是桃子成熟的季节。
    “那边有院子,院子前后除了桃树还中了不少果树, 附近山林间还有瀑布和小溪,风景不错。要是出去散心的话, 倒是可以去那边看看。”
    东园她是听过的,不过离京城有点远,早上出发等到下午才能到。
    陆云娆有点犹豫,现在府中正在筹备婚事,虽然嫁妆都已经准备好了,但还有大大小小的事情要安排, 娘亲不一定愿意跟着她出去。
    “要是陆夫人不愿意去, 你便说日后进宫,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同她一起出去游玩。她对你很好, 听了之后应该会过去。”
    陆云娆想了想,觉得这样还真的有可能行通。可她下意识觉得有什么被自己忽略了,狐疑地盯着他,“你怎么对这件事这么上心?”
    江行舟不自觉地捏了捏她的耳垂, 目光从她嫣红的唇瓣间略过, 漫不经心道, “她是你的娘亲, 我上心不是应该的吗?”
    陆云娆被反问住,也没有再继续纠结,想着等会怎么和程氏开口。
    结果和她想象中不一样的是,程氏在听完之后,犹豫了一会就同意了,准备收拾行李在那边呆上三四天。
    出行的事不好拖,程氏决定好之后,就带着女儿一起出门。
    东园的环境也当真是不错,如眼的都是苍翠欲滴的绿色。那种绿色起伏连绵,映着粼粼水光,与山间空响的鸟语都融合在一起,将人心中的浊气一扫而净。
    程氏在院子门口走了几步,感叹一声,“是个好地方,怪不得之前那么多人等天热了之后就来这儿避暑。
    “听说后面还有熟了的桃子,等会我们去摘上一点,做点果腹或者是桃子酒,也好带回去给他们尝尝。”陆云娆提议说。
    程氏哼了一声,“只给欢欢送一点,其他有一个算一个,都不是什么好东西,白吃了我的,反过头来只知道气我。”
    陆云娆没有接话,笑着转移了话题。
    进去之后丫鬟先收拾了一番,她们简单吃一点,先休息了一段时间。等到了下午,她们带上几个丫鬟去后面的小溪捕鱼捉虾。鱼和虾只有一点大,还有有小拇指长,用油煎了得焦焦的,放进砂锅里用炭火煨着。等好了之后便是一碗奶白的冒着热气的汤,沿着碗的边缘浅浅喝上一口,浓郁的鲜香便在舌尖炸裂开来。
    程氏喝了半碗,低头感叹一声,“你大哥最喜欢喝鱼汤了。”
    听她主动提起,陆云娆试探着问:“那要不然回去的时候带上一点,您亲自下厨,给大哥尝尝。”
    程氏顿了一会,咕哝“算了,免得好心做了坏事”一句,便低头喝汤,没有再提及这个问题。
    陆云娆见状,也没有再继续说下去。
    在东园的生活格外悠闲,程氏一开始也会想到家中事,后来次数渐渐少了,说话的时候笑容也比较多。
    准备回去的前一晚,江行舟突然上门拜访,说是要带着她出去转转。
    两个人的亲事都已经定了下来,程氏自然不会做那种棒打鸳鸯的恶人,交代一声之后便由着他们出去。
    他们沿着一条狭窄的山路走,山路的边上就是一条不足一人宽的溪流,溪上放着一盏花灯。花灯被拘在岩石凹陷的地方,撞出一个水花又向前飘去,微弱的烛光将黑暗驱走,笼住一团暖色的光芒。
    她仿佛是预感到什么,心脏一时间跳得很快,连双手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摆放。
    “这是……这是干什么?”
    江行舟没有直接回答,牵着她的手小心避开两边的树枝,带着她往前面走去,“我带你去前面看看。”
    他们沿着溪流一路往上,走到一半时候,发现溪流旁边正趴着一只白色的小兔子。小兔子并不怕人,听到了动静也没有跑,就安静地呆在原地。
    她看见了觉得喜欢,忍不住伸手,将小兔子抱了起来。也就在这时候,她才发现兔子身上居然挂着一只锦囊。
    她疑惑地看向站在自己身边的男人。
    江行舟侧身站着,身形挺拔,要是仔细注意的话还有几分紧张,“打开看看。”
    她没有注意到这点,顺着他的话捏了捏锦囊。锦囊里面像是装了珠子之类的,打开之后才知道里面放着一把红豆和一张素花小笺,上面是他亲笔写的“一日不思量,也攒眉千度”。
    诗句直白而又热烈,完全不像是他会写出的东西。若不是她认识他的字迹,还要以为是旁人代笔尖。只要稍微想想江行舟顶着一张清冷的脸,坐在书桌前写情诗的模样,她就一下子笑了出来,“这是你写的?”
    “嗯。”他应了一声,却没有更多的解释,“再往前面走走吧。”
    陆云娆猜出前面还有什么,心底也生出了期待。果然在没走多一会,她就看见一柄兔子花灯。花灯就挂在一个歪脖子树上,她取下来之后,发现树枝分叉的中间同样有一个锦囊。锦囊里面装着的东西和上一个一样,不过素花小笺上的诗句变了,成了“有时醉里唤卿卿,却被傍人笑问”。
    这句话倒有些不像真的,在她的记忆中,江行舟酒量很好,好到千杯不醉的程度,她还真没有见过他喝醉的样子。至于喝醉了去叫她的名字,更是她无法想象的一件事情。
    “写的不真诚,我不信你会做这种事。”陆云娆戳了戳他的胸膛。
    江行舟一把握住她的手,带着她往前面走,无奈地说:“如何不会,我又不是圣人,自然也是有七情六欲。”
    “那你是什么时候喝醉了?”陆云娆连忙打蛇上棍问。
    江行舟瞥了她一眼。那是他写下和离书之后,曾经去酒楼里坐了一天,喝到烂醉,被严明昌带回去。总是也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他也就没与必要再说,带着她继续往上走。
    在快要到山顶的时候,她又发现一枚兔子样式的玉佩。玉佩做工很是简单,兔子的模样也不如一般珍宝店里的精巧,更像是自己雕琢而成的。
    锦囊中的诗句也不一样了,“愿岁并谢,与长情兮”。
    愿漫长时光尽头,我依旧如从前一般,是能够站在你身边替你遮风挡雨的爱人。
    嫩白的手指将素花小笺都抓得皱巴巴的,她抬头看向站在自己身边的男人。
    在这段感情之中,她一直没有什么安全感,所以曾经才会无数次地去问身边的男人,“你有没有一点喜欢我啊”。
    她从来没有得到过一次正面的回答,一直仰望追逐,在累了之后安慰自己说,江行舟就是一个不善言辞的人,他们好好在一起就已经很好了,不必在纠结那一句不曾被说出口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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