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166章 胆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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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尽虚空之中,哈里斯飘飘摇摇地不知所止。
    在他几乎成为废人的感官世界里,早已无所谓什么真实与否。他既看不见,也听不见,既摸不到,也闻不到了。
    但是某种超乎物质,直接作用于灵魂,作用于细胞的感觉给予了他指引。
    那是一种不可名状的感知,讯号断断续续,晦涩难懂。在这种感觉面前,平凡的人类的法则、利益和情感都是无效的和没有意义。
    只有一种令人发狂的,锥心刺骨的恶感从身体里发出。那既是平整指甲旁的一根肉刺,也是光滑脸庞上的一粒脓疮。既是整齐外壁外贴歪的墙砖,也是出门前对门锁的无穷联想。
    每处肌肤,每根汗毛,每个细胞都在嘶嚎哭喊着,要离开这个地方,哪怕把灵魂卖给恶魔,将肉体托给屠夫,将生命投入冥河,也要用最快速度将自己解救出这个恐怖的世界里。
    “唔……哈……”
    哈里斯发出了绝望的声音。重复了无数遍,早就融入身体本能的呼吸动作,都被身体的排异反应硬生生打断。一口气体就这么卡在气管中,如鲠在喉。
    但是哈里斯知道,这已经是他能够做到的最好的准备了。
    通过封闭五感,他将自己打造成了行尸走肉般的空壳,外界恐怖的波动,恶心的声音,引人癫狂的画面再也无法对他造成伤害。
    原本,只有先天失聪的瞎子,从未睁开过眼的聋子,和最最痴愚的狂人,才有福分在此享受那么一刻钟的自由。
    除此之外,任何人类在这里呆上一会儿,都被无序而丑恶的景象所折服,继而发出疯狂的嚎叫,堕入混沌的深渊,灵魂再也无法回归到身体之中。
    即便如此,身体细胞那绝望的尖嚎,是超脱了本能与理性,凌驾于一切条件非条件反射之上的本能。如果这个恐怖的存在,曾经在原始宇宙出现一秒,那么这个世界除了癫狂与混沌再也不会有其他东西了。
    那是一切有序之物的天敌,降临在物质世界的最终灾祸!
    “最终灾祸……”
    哈里斯在混沌的空间里匍匐着,不敢发出一点声音。他控制着自己的肢体、呼吸、心跳,甚至连脑海中生出的念头都被他强行掐断,在细胞剧烈的疼痛、嚎叫感里,进入一种无我无觉的虚无状态里。
    “药效快到了……”
    “我要快点……想象一个……”
    “圣印……”
    哈里斯的脑海宛如盛在巨碗中的大海,纤波不起:又像是画布上深黑色的天空,明净无尘。随后,他开始在脑海中勾勒起一个奇异的符号。
    那个符号的存在时间超乎历史学家的想象。可能类人猿第一次看见月亮发出吼叫的时候,就在地上画着这样的图案;也可能在大洪水从大陆退去的那一天,就有人在泥里画出这样的图形。
    从此,它遍布了部落的图腾,水手的桅杆,野蛮人的纹身,教团的典籍,直到被圣灵教会供奉成为了救赎的标志,广为流传。
    佩兰魔药,从来都没有缓慢生效缓慢恢复的说法。这些药剂的效力如同海水般猛然退却,露出了千疮百孔的海岸。
    可这个退却迅速得像是海啸前的退潮征兆。
    哈里斯脑海中的圣印刚刚成型,就感觉到无数嘈杂的声音、破碎的画面、刺激的气味、磅礴的压力一瞬间又排山倒海般地传来。
    在他茫然睁眼的那一刻,眼前无限的黑暗里,又一个比山还高大,比海还广阔,比星球还浩瀚,比银河还辽远的不可名状之物雌伏着,循着他的目光,睁开了眼睛……
    …………
    “布朗宁,你是个懦夫。”
    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人。平凡地成长,平凡地学习,平凡地生活在世界上,但这个懦弱的标签,不知何时就已经牢牢地钉在他身上了。
    连他也感到迷惑的是,自己何时就成为这样一个唯唯诺诺的人了。明明自己什么都没做?
    又或者是自己什么都没做,才导致自己成为这样唯唯诺诺的人?
    总而言之,就和布朗宁唯唯诺诺地出现在人前一样,他也唯唯诺诺地接受了命运的安排,走在人生的路上。
    但是人生往往就爱和随波逐流的人开玩笑。
    这种人越是随波逐流,越是会被抛在波流的末尾,失去掌控自身的能力,从流飘荡任意东西,是世间滚滚大势最好的养料,
    而能够掌控一切的人,必然是走在前面引领潮流的人。这样的人总会出现在政界、商界、科学界、医疗界,那么也就会出现在布朗宁的面前。
    这很合理。
    不知何时,布朗宁就被命运摆布着,站在了一位弄潮儿的对立面,与对方进入了两军交战的状态。
    对方锐意开拓,稳扎稳打,依靠着出乎常人的战争直觉,快速地就占据了战场的主动权。
    而布朗宁所在的一方,腐朽没落、昏招迭出,从战略上和战术上都早就应该被淘汰了。
    最后的结果,布朗宁就成为了战俘。
    成为战俘也没什么不好的。布朗宁这么想着,每天蹲在战俘营里刨着地,试图给自己找寻蠕虫、老鼠这类额外的口粮。
    然而作为未曾抵抗主动缴枪的懦夫,布朗宁在战俘营的地位也是最低的,很快就被卖给了托拉斯集团,开始了矿工生涯。
    随后就是逃跑、逃跑、再逃跑,失败、失败、再失败。
    等到他回过神来时,已经是一个垂垂老矣的将死之人。身边既无儿女,也无朋友。自封为民族历史家,却更像一个故纸堆里的蛀虫,只敢用那些陈年老帐里的往事喂饱好奇心。
    自知不会是一个好家长的他,选择早早地将儿女送入了继续学校,以便逃避自己的养育责任。他的那些孩子绝对想不到,他们眼中威严冷酷的父亲,只是一个失败透顶的胆小鬼罢了,早早地向着世间万物都举手投降了。
    他想起了勉强称得上是安稳而美好的开拓者岁月,尽力不去想那些失败透顶的记忆,也不去回忆那些时常萦绕在梦间的故人。
    走的那天天空真蓝,真想再看一次啊……
    “我逃了一辈子,累了。”
    他抿了抿没牙的嘴,费力地摇晃起了身边的铃铛,唤来了守候在书房门外的仆人。
    “给哈里斯写封信,让他回来一趟……”
    他踌躇了一会儿,又吩咐道。
    “再按照这张纸上的号码,拨一个电话……”
    “我亲自来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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