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魔法王座 第182节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出现在窗台上的男子看似人类的二十一、二岁大,鸦羽般的黑发恰好盖住两耳,眼睛也是黑色的,瞳仁却宛如黑夜中的日全食,闪耀着金色的光芒,呈现龙族的纵长。他的容貌极为清美文秀,脸上带着漫不经心的神情,一身和罗兰一样的全黑装束,有着鳞片般奇异的反光,嗓音低沉中带着一抹磁性的慵懒,性感而撩人。
    他从金发青年的影子里走出来,自然地上前,罗兰也轻松自在地转过身,一手搁在桌上,完全放松地与自己的契约龙对视。
    “血龙王扎姆卡特的性情如何?”
    魔界宰相毋庸置疑是放养魔兽的元凶,就不知道和他一体的血龙王,是什么想法?究竟他是血魔,还是魔界宰相是?楠和枫无法进入龙谷,继续追踪,所以罗兰只能从其他渠道获得情报。
    就是和他誓约的「三首龙」之一,黑龙王巴哈姆斯,也是他的义父。
    不过,见到亲人虽然高兴,有选择的话,罗兰还是不想呼唤自己的守护龙。
    黑龙王回想了一下:“我和他、麦先很久没见面了。”
    习惯了自家义父没有重点的说话方式,罗兰谆谆善诱:“他是善龙还是恶龙?”
    他们彼此是用龙语对谈,从金发青年口中自然流泻出龙族的语言。
    “除了麦先和金龙王,我和扎姆卡特都不算人类认为的善龙。”巴哈姆斯答道,“不过他爱上了一个人类,我也爱上了一个有人类血统的半精灵,所以扎姆卡特肯定不像我们小时候,认为人类是可有可无的生物。”
    “血龙王爱上了人类吗?”罗兰微微睁大眼。
    “嗯,那是在魔族入侵的黑暗历。我认识你的先祖,奥斯曼帝国的开国皇帝渥尔也是在那段时期。不过扎姆卡特所爱的月殿下是奥兰托国人。”巴哈姆斯的思维发散了一会儿,说话渐渐开始具有条理,“他是一位能够与我们龙族平起平坐的大法师,十三段的神级候补,就是魔法水平达到十三段,但是没有发明十三段魔法的法师,那时的大陆法师公会是这么分类。”
    原来神级法师还有这个讲究,那圣贤者是发明了十三段魔法才能称为神级?罗兰大为惊奇,在他看来,十三段已经是神话了——艾斯嘉都一千年没出过神级了。而古代魔法界居然那么严格,不发明十三段魔法还不能称为神级法师。
    “扎姆卡特认识他的爱人时,月殿下还只有十二岁,他是被捉进王宫的,似乎月殿下发明了一种禁空和禁魔网,想要抓一头龙研究,后来他们俩好上了。扎姆卡特死要面子,不肯告诉我和麦先这些经过,一直待在月殿下的法师塔。”
    罗兰听得津津有味,将手边还剩一半的桂花茶推了过去。黑龙王也不客气,拿起来喝了个底朝天。
    “直到前血龙王凯尔塞亚特陛下听说儿子爱上了一个男性,把扎姆卡特打得奄奄一息拖回红龙族的赤晶谷,那位月皇子亲自闯入,挑战三十个龙带回他的恋人,凯尔塞亚特陛下也没能拦住。就是因为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连白银之谷和黑龙一族的深绿沼地都听到了,我们才知道扎姆卡特爱上了异族的同性。”
    刚刚给自己泡完茶的罗兰庆幸还没喝,不然一口茶水会喷出来:原来是月皇子不是月公主吗?!
    他对男男恋没有偏见,哪怕是跨种族的爱情,所以也只是擦了擦汗,就关注起别的重点:“原来在那个时候,银龙、黑龙和红龙是分开居住吗?”
    “嗯,不过我有段时间是住在白银之谷。现在黑龙族也过去了,大概我杀了父王母后,又被封印后,他们都投靠麦先了。”巴哈姆斯喃喃道。
    糟糕,他的神智又不对劲了……罗兰暗暗想,这就是他不太想呼唤巴哈姆斯的原因。
    历史都有记载,黑龙王巴哈姆斯是疯龙。
    他差点毁了东城伊维尔伦的前身奥斯曼帝国,是当时帝国的七公主,一位十一段法师,玛蕾尔妮用禁咒和生命的力量将他封印在福斯家族的传家宝物「龙眠」中,也是罗兰和义父羁绊开始的起点。
    罗兰不知道巴哈姆斯是怎么回事,龙族是比人类更智慧的生物,从和义父偶尔的交谈,他也感觉巴哈姆斯应该非常聪明,可是他的意识就是不完整,思考起来就容易走神,找不到方向,也许是封印影响了他的龙格。
    但是罗兰见过黑龙王精准而冷酷的战斗风格,毫无怜悯的杀戮方式,当初在十年大魔潮,伊维尔伦百废待兴,单靠军队和民兵的力量已经无法压制魔潮,他和巴哈姆斯一起暗中猎杀魔兽,镇压魔兽最猖獗的地区,就亲眼见识过。
    不过罗兰从来不恐惧,巴哈姆斯是他的救命恩人,也是养大他的义父,到十一岁为止,都住在他的心里,如今也形影不离。
    说到龙,罗兰又想起一件事。
    那天他召唤冰宿,在上方的天顶看到一个被黑雾笼罩的身影,吐出如同天籁般的轻笑声,称呼他「王星」。
    离开时,不速之客张开一对和巴哈姆斯非常相像的龙翼,黑色中却隐约流淌着彩虹般瑰丽的光辉。
    罗兰还记得,当时他体内的龙血仿佛被一股无比强大的力量镇压,每一滴都表示着臣服一般。
    这些谜,他会慢慢想办法破解,包括魔界宰相能逃脱圣贤者封印的原因。不过目前,他已经问的差不多,至少知道血龙王对人类没有敌意,这会不会是千年来,使维烈没有亲自动手大开杀戒的约束?还是众神降临的缘故?罗兰沉思。
    只有他和另一个人知道,神明不在神界,而是身处这个艾斯嘉世界。
    凝视自己的义子,黑龙王的黑眸温和下来,柔软如夜幕织成的天鹅绒:“罗兰,你今年还是不回迷雾森林吗?”
    “回去……做什么?”罗兰回过神。
    “看望你师父,还有那帮神明——对了,他们每年的新年都会来你这里胡闹一晚,那就不用了。”
    听到神明二字,罗兰就头痛,在他十二岁那年,被一群自称神明的家伙拉去填三缺一的空打麻将,还被压着头和他们搓土成香,结为义兄妹,让他小小年纪就大彻大悟——什么伟大的神祇全是骗鬼的!
    “真是为虔诚的信徒们感到同情。”罗兰嘀咕。只是,这也是他心中的一个不解之谜,为何他学艺的迷雾森林隐居着一群神明?
    而且他的师父帕西斯似乎和他们有极深的仇恨,又不肯告诉他原因,罗兰只好对众神敬而远之,当然他本来就不想靠那帮成天寻欢作乐的神太近。
    “师父不用担心,那票花痴神最好不要来。”罗兰言下毫无对神明的敬意。巴哈姆斯也不以为意,追问道:“那个你亲自接生的小独角兽呢?莫西菲斯他……”
    “我已经不能接近莫西菲斯了。”
    罗兰沉沉叹息,“以前我每次打完猎,就算没沾到血,它也不肯靠近我,除非我把全身上下擦得一干二净,才能抱住它。这就是独角兽,全世界最纯洁的生物。而现在的我,即使洗得脱层皮,也洗不掉渗入骨髓的肮脏和污秽,我不想它沾上血腥和尸臭,也不想被它用嫌恶陌生的眼光看待,所以不如不见。”
    巴哈姆斯望着他掩不住的哀伤神情,叹了口气:“你是这么想的吗。”罗兰轻笑一声,瞅着他的黑眸:“巴哈姆斯,你是个傻爸爸,所以在你眼里,小孩永远是天真无邪,善良可爱的。”
    “我不是这意思……”黑龙王烦恼地拉扯额前的黑发,每次都是这样,每当他想劝眼前的人别把自己看得这么扁,罗兰总是一句话打发他,要么就充耳不闻,顽固得跟石头一样,坚持把自己定义为罪无可恕的罪人。
    其实,他真的是个很好的孩子。
    蓦地,罗兰站起身,道:“到院子里去吧,巴哈姆斯。”黑龙王眼睛一亮:“你肯去了!?”罗兰摇摇头,取下挂在墙上的小提琴盒。
    无星的夜晚,只有一轮华贵的冷月盛放在黑丝绒的托盘上。秋季的晚风干爽而清凉,掀起青年和月色一样柔和的金发和深黑色的斗篷。
    他身下是一头巨大的异形生物,有力的膜状翅膀,优雅的长尾,闪着金属光泽的漆黑鳞片,还有形象威猛的八首——与伊维尔伦城徽上的图案一模一样,正是巴哈姆斯的真身,八颈黑龙王。
    “你真的不下去?”
    从最大的龙首里传出不死心的问话。罗兰面无表情地答道:“一路上你已经问过好多遍了,老答复,来,下去点。”巴哈姆斯无奈,只好降低高度。
    随着目的地逐渐清晰,罗兰冰蓝色的眸子泛开怀念的波纹,那是座被雾气重重封锁的密林,也就是世人口中只进不出的迷雾森林,他曾待了五年的地方,也是他过得最安稳、最快乐的地方,他心中的圣域。
    伫立着苍凉古迹的湖泊;恩师开朗而温暖的笑靥,将他从仇恨的梦魇中拉出,洗涤心灵的澄净歌声和优美的琴音;老是和他争抢食物吃的黑龙义父;喜欢撒娇,有着纯洁寂寞眼神的小独角兽;铺满灯心草的空地上吵闹的神祇们……一切都是令人怀念的记忆,怀念到至今回想起来,仍然像当初离开的时候那么心痛。
    “罗兰,你曾后悔离开这里吗?”感觉到青年的心情,巴哈姆斯问道。
    “不。”罗兰合上眼,微微一笑,“小孩子总是要离开家的,何况生而为人,就有必须完成的事,必须肩负的责任,必须达成的愿望。因为我们是如此寿命短暂的生物,只有竭尽全力燃烧,才能迸出一星灿烂的光华。我的未来不属于这片安静的森林,属于这喧闹污浊的尘世。”
    “你本可以活得像精灵。”
    “但我不是精灵,我是人类。”罗兰昂然道,“我也不是龙族,就算你把一半生命给了我。”
    巴哈姆斯沉默半晌,叹道:“那你为什么又回来?”罗兰的眼神柔和下来,摩挲怀里的小提琴:“没办法,父母心。今天是莫西菲斯的生日,那小家伙一定又会在梦里哭着叫妈妈,以前我可以抱着它安慰它,现在只能弹琴催它入梦了。本以为我走后,它会长大点,却还是……看来我太宠它了。”
    罗兰心中还有担忧,师父那个人其实也不靠谱,年少时觉得师父多才多艺,无所不能,形象伟岸,让人崇拜。回头看,帕西斯生活懒散,个性乖僻自我,邪性十足,让他照顾小独角兽,不知道会不会弄巧成拙,养出个堕落的黑色独角兽。
    让黑龙王停在森林上方,罗兰取出小提琴,安放在左肩上,右手端起琴弓。
    琴音流泄出的刹那,风停止了,无边的温柔缓缓洒落,仿佛慰籍生命的神秘语言,又如音符化的月光,回荡在空气里。淡白的雾气中,森林被更为浓郁深沉的夜色拥抱,将未熟睡的动植物带入安详的睡梦。
    《月之眠》——青年拉的曲子。
    当晚,每个住在迷雾森林附近的西境居民都听见从天而降的神秘音乐,做了个有金色满月和雪白独角兽的梦。
    *******
    “去下界还是留在上界,这是什么意思?”
    “就是…呼啊——你喜欢待在上面还是下面。”
    “……你昨晚没睡饱?”
    冰宿瞪着一个哈欠接着一个哈欠的雇主,满脸不可思议。她奇怪的不是罗兰又睡眠不足,而是他不设防的态度。话说回来,罗兰最近对她是越来越坦率了,有时还露出一些亲昵的动作,让她很高兴。
    “不是没睡饱,是根本没睡。”罗兰抹抹脸,勉强振作精神,冲了杯咖啡下肚,这才把睡意驱走。
    今早他一回来就被国务尚书克莱德尔拉去讨论移宫下界的具体事项,这是他继位第一天和《异族权力保障法》一起颁布的法令:每逢秋冬两季,就把内阁从上界移至下界的首府坎塔萨。
    此举是为了促进上下界人民的联系,更贴近有效地管理全城。
    冰宿皱眉道:“你搞什么这么作践自己,打坏主意也该照顾好本钱!”
    罗兰微微一笑,就是这样,就是这种听上去像刻薄话,实则饱含关怀的冷言冷语,却比朵琳的嘘寒问暖更让他感觉慰贴。不是朵琳不好,只是他就喜欢和冰宿交流和拌嘴。
    老实说,他很清楚自己对眼前的少女抱有一份不小的好感,也不想抹杀这份感情。甚至,他愈来愈克制不住自己,想点醒她,让她眼中懵懂的情愫转为爱意,从而留下来,成为他的心灵支柱和一生的伴侣。
    成王之路,委实太寂寞太难走了。亲近重视的人虽多,却没有一个可以完全交心。有的因为种族的隔阂,有的为了保持主君的威严,有的太珍视而不敢暴露真面目。
    只有冰宿不同,她来自另一个世界,和他没有利害冲突,也没有种族隔阂、身份差距,珍视到怕碎了、怕弄脏的地步,她是个坚强独立的人类少女,和他一样有烦恼、有欲望、有心机,所以能够理解他,甚至接受他。
    但最重要的还是——他喜欢她。
    听完罗兰的解释后,冰宿毫不犹豫地答道:“法利恩下去我就下去。”罗兰一呆,反问道:“你说法利恩?”他是不是嗜睡过度,出现幻听了?
    冰宿也有相同的想法,斜睨他:“我看你真的是打嗑睡打疯了,连我的声音也听不清,你好好休息,我走了。”语毕潇洒地起身走人。
    “冰宿!”罗兰好容易会意她是不想落下魔法课,喊住她,然而对上少女墨绿色的双眸的刹那,他整个人僵在当地。
    一片清澈。没有如雾的朦胧情愫,没有生涩的友谊好感,也没有刻意的冷漠戒备,只有让人寒透心扉的清澈平静。
    “什么事?”
    “没有,没事。”
    罗兰只能挤出这样的回答,混乱的脑海跳不出一丝清明的火花,内心被疑问充斥:
    何时,她收回了对他的情?
    第二百零二章 月魂与冰心(五)
    这天,东城城主难得无事可做,就翻出近十年中西两城的战史研究,看着看着,突然惊噫了声:“嗯,发现一件有趣的事。”
    “什么有趣的事?”奉命找西南两城战史资料的秘书官转身问道。
    “我发现德修普从不主动攻击西城。”
    “这不是当然的嘛!舍弃要塞,和伊斯法的无敌铁骑在平原上决一死战,没有比这更愚蠢的事了!”以为主君脑筋短路的艾德娜嘘道。
    “我本来也这么想。”罗兰毫不介意她的无礼口气,他早就习惯被艾德娜冲来冲去了,“但问题是德修普连追击的机会也放弃,这可有点不寻常。”艾德娜一怔:“什么意思?”
    “你过来看。”
    罗兰招招手,等部下走近,将几份文件挪到她面前,“炎狼佣兵团长达留恩不止一次中德修普的计,却总是平安逃走,其他几支佣兵团也有差点被全歼的经历,但只要他们一过城境,德修普就绝不追击,可是他明明不是个能忍受他人挑衅的人。还有最典型的一次,贝姆特和梅莲可在灰水河对峙的那半年多,只有两支佣兵团留守西城,德修普却眼睁睁放过这么好的机会,坐守在米亚古要塞里。”
    听完主君的分析,艾德娜也觉得不对劲,再看完手边的资料,她皱起眉头:“真的!为什么会这样?”
    “这个嘛……你问我,我问谁?”罗兰故意拖长音调,快意地看到她眼中冒出火光。不介意这个部下言行失礼不代表他不会报复,谁让他是个记仇的人。
    “我扁你哦!”艾德娜威胁。罗兰充耳不闻,道:“所以,去问情报部吧,叫他们在傍晚前把答案呈上来。希望事情不是我想的那样,不然,我就得思考点对策了。”
    与悠闲的语气截然相反,金发青年冰蓝色的双眼闪过锐利的光弧。
    ******
    五位城主中,论及勤勉程度,东城城主绝对是当之无愧的第一把交椅。当然是公事方面,论私事,罗兰的“勤勉”程度连北城城主一个零头也不及。但他没有自虐癖,真的没事可干时,也会安排一些健康的消遣。
    所以吩咐完艾德娜,罗兰就拿着一本通俗读物和西南两城的战史资料跑去后花园了。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