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新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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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实际情况而言,老太婆自遇见穆余、到带他回家、到后来和他共同相依为命生活了一年,她几乎没给过他一次能称得温和的好脸色。
    她的脾气糟糕透顶,一天到晚总有不如意的事情能让她叫骂不停。指天画地,欺软怕硬;
    和楼上的恶婆娘、楼下的那对孤儿寡母三天两小吵,十天一大吵;老城区出入嬉闹玩耍的孩子若被她撞见,也不时要被骂上一两句“小杂种、混小鬼”……
    她捡垃圾一样将穆余捡回家,对待一件偶尔在她心情好时能逗趣的取乐玩意那样对待穆余。
    但也是她,在捡回穆余之后,一边训爹骂娘一边翻箱倒柜找风油精给他擦身体,找药喂他吃下;
    在第二天穆余醒过来后,吊着眼对他尖嗓子喊:“小崽子,我救了你这条小贱命,你得报答我。”
    这报答就是穆余从此留在老太婆的家,成为她的小劳工。
    小劳工包揽所有家务活,每天还得跟着老太婆出去捡垃圾。
    老太婆是个低保户,但依然坚持每天工作。
    她嗜钱如命、抠门至死,每月领的低保钱和每日挣的垃圾钱除留出微薄的生活费,其余一厘一毫都不会多花。
    用她的话说,没人给她养老送终,她得给自己攒棺材本。
    老太婆对穆余的不好不坏,让他那颗自余断臂之后无处安放无处着落的心,诡异地迎来了安定。
    他终于停下流浪的脚步,和一个行将就木还脾气乖戾古怪的老太婆生活在一起。
    老太婆不知道哪里找的什么人,弄法子给穆余上了户口,对外称他是她收养的孙儿,日后得给她养老送终。
    无血缘的祖孙俩让旁人看成了奇葩。
    老的阴阳怪气早是公认,小的竟然也是个阴沉死气的小怪胎,完全不像个孩子。
    是一对老巫婆和小怪胎的组合。
    老巫婆对小怪胎动辄即骂,会指使他忙个不停,会心肝肉痛收留他害她要多花钱养他……
    老巫婆对小怪胎也管吃管住,小怪胎捡垃圾“收入不菲”时她也偶尔给一两块小零花让他买些小孩子爱的零食……
    脾气最好的时候甚至愿意问一问他的一些过往:父母呢?手怎么弄断的?……
    就这样过了几个月,一次老太婆无意中从穆余那个破破烂烂却宝贝无比地藏着的书包里翻出了他的书本,这才得知了他是上过学读过书的。
    于是她问穆余,读到几年级。
    穆余答,初中二年级。
    每天都有得骂的老太婆一反往常地沉默了一晚上。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她又一反常态地对穆余多了些探究的关注,于是她发现这不讨喜的孩子却惊人过分地聪明。
    一天晚上吃过饭,老太婆招呼收拾好碗筷的穆余到身边,问,你想继续上学吗?
    穆余沉静却又带点疑惑看着这位脾气莫测的婆婆,低头半天:我不去。
    老太婆是惯常的那张刻薄脸:为什么?
    穆余又沉默半天后云淡风轻挤出一句话:我要帮婆婆挣钱。
    老太婆老态龙钟的脸沉着,然后呼哧呼哧出气,嘴颊两边的垂肉鼓鼓囊囊地抽动几下,抬手噼地甩他肩膀一巴掌,啐:死小子!
    她又恢复那副骂骂咧咧的尖酸嘴脸。没对穆余多说什么,只自己嘀嘀咕咕地嘟嚷些什么,然后不耐烦地挥手让穆余滚回房去。末了第二天却扯着他到学校报名。
    那几天,正好是入学报名时间。
    老太婆正是在临近入学那段时间发现穆余经常躲房间翻他那个当垃圾卖都没人要的破烂书包,才发现孩子读过书,并且很爱看书。
    以老太婆能为一个汽水瓶盖子就和同行撒泼叫骂争得三条街的人都能听到的泼辣市侩,她能从夹藏隐秘无比的微薄积储里掏出一笔相当于挖她肉吃她血的钱送穆余读书,这让穆余平日总是沉默紧闭的嘴巴越发抿成一条线。
    他锐利逼人地抗拒去学校。诚然,他是渴望读书的,因他渴望知识。
    那是世上最教他觉得安心和安全的东西:只需无声的交流,不会对他有嘲笑与讽刺,也没有抛弃和背叛。
    他向往无比。
    然而他不愿意呆在学校那样的地方,他不愿意呆在人群里;
    而且上学花钱的大代价是由婆婆付出的,这样的代价会让那条让他感到安全的距离线隐隐要越过界限,他本能地抗拒与恐惧。
    但是老太婆不容他分说,嘴巴噼里啪啦啐骂:“你懂什么,臭小子。你读书才能有出息,有出息才能挣大钱。我看你小子聪明,是块读书的料。你看看那些有钱人是怎么生活的,你不想像他们一样,不想出人头地?再说你欠着我一条命呢,得好好地报答我老太婆。你去上学好好读书,学大本事,以后一定要挣大钱给婆婆我享福。听清楚了没有?”
    读书是穆余那时对生活唯一向往的事情。
    而物质方面,能满足基本活着的要求以外,他没有其他任何的要求和追求;没有梦想,没有任何要有出息要有钱要出人头地的欲望。
    不过他那尽管营养不良但仍发育超好的大脑毕竟清晰地认识着一个事实:哪怕只是活着的最低要求,年纪尚小的他也还不能靠捡垃圾养活他和婆婆。
    所以在婆婆强大的权威面前,如果他坚持不识好歹拒绝去学校,那么他要么忘恩负义从婆婆家滚蛋,要么丧尽天良将婆婆气个半死,甚至和她干一架,打赢的话他从此能当家做主再不用被强迫。
    ……两个都不是怎么好的选择。
    于是正式开学那天,他只得穿着旧衣服背着新书包去学校了。
    九年义务教育已经免除学杂费,穆余所在学校只需要自费冬夏两季的校服费及午餐费。尽管如此,这两笔费用对于这个老弱残幼的家而言仍是不小的开支。
    穆余不但继续利用一切课外时间捡垃圾,没多久还跑游戏厅去帮人跑腿打杂。
    干这种活,很需要眼力劲和机灵嘴滑。
    前者穆余有,但架不住他小小年纪就遗世独立不合群,以前从不用表现这眼力劲;
    后者,他天生的一张“笨嘴巴”,锤子都打不出一个屁的沉默寡言。
    理论上他干不来这活。
    生活能逼人弯腰妥协。
    穆余仍是话不多,但他的眼力劲足够让他很懂看人脸色。
    懂看人脸色绝对是人际学里的一门极讨喜的功夫。他只需要对眼下药说上一两句适合的话,应付游戏厅那些有素质的没素质的人都足够了。
    游戏厅的老板就喜欢他积极工作又从不惹事的性子,并且他的残疾让他满足了不少顾客的取乐逗玩兴趣,于是成功留了下来。
    只要能挣到钱,被人当做玩意供人嘴上逗笑几句,穆余并不在乎。
    他在游戏厅跑腿打杂,做得知足。
    不过老太婆刚开始得知时,操起屋角的扫帚就要打断他小狗腿。
    老人家看来,游戏厅网吧夜店等娱乐场所一概不是正经人该去的地儿,乱七八糟、不干净、堕落。
    老太婆觉得穆余是要向小混混发展的节奏。她一腔心思送他读书,谁知这小混蛋学坏不学好,她差点气得两脚蹬。
    穆余不过多争辩,他抓手关键解决问题:成绩话事。
    论从小到大的学霸称雄路,穆余排名是这样进阶的:区第一、市第一、省第一。
    他自流浪至重新归校期间,缺了差不多一年的课。
    但这一年两个学期的课,他为了省钱,一个学期靠勤攻苦补补回来,之后直接跳级报考升当地最好的初高同设的中学。
    ……相当于从没缺过课了,成绩还一枝独秀。
    可把老师和校长喜得眉开眼笑,嚎得老太婆口瞪目呆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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