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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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轩听着云千雪这冷淡的语气,心里有一丝烦闷,这个女人,永远都是这样,根本就不晓得对他温柔,他对于她而言的,到底算什么?有时候,一个月不见一次面,她也不会主动联系他,他联系她的时候,她经常都是在忙,他真不明白,他当她的男朋友,到底有何意义。
    想到这里,他仅存的那点愧疚,也消失了,他看着云千雪,低声道:“千雪,我们分手吧。”
    云千雪听了这句话,眉头都没有抬一下,而是点点头道:“好。”
    说完这句话,她就转身离去,顾轩看着她的背影,眼里是满满的错愕。
    “好?”没有任何质问,没有任何多余的话,只是说了一个“好”字,就离开了?
    云媚兰还想等着看云千雪伤心的模样,没想到她等来的却是这样一个结果,她错愕过后,是满心的气愤,她看着顾轩,哼道:“轩,她估计等这一天都不知道等了多久了,你看吧,你一说分手,她马上答应了,连句质问都没有,亏你刚才还在愧疚,还想着怎么样让她不难过。”
    云媚兰的话,顾轩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只是愣愣地坐着,愣愣地看着那抹纤细的身影,渐渐地消失在自己的眼前。
    ☆、第五章 好心人
    云千雪走出咖啡厅的时候,街道上冷冷清清的,太阳拼命散发着夏天独有的热气,似是要把这片大地焚烧,人走在路上,被这热气灼烧得遍体生疼。
    她没带伞,确切地说,她的伞在车上,因为平时她出门都是开车的,刚才走得匆忙,自然不会顾得上去拿伞。
    这间咖啡厅距离她的公司,少说也要走上十分钟,虽然说街道两旁有商铺,可以偶尔遮挡一下,可是过马路的时候,她还是难免挨晒到。
    因为天气太炎热了,她本就生疼的脚底,此时因为出汗更加痛得刺骨,透骨的疼痛,使得她狠狠蹙了一下眉。
    她路过街道两旁的店铺,店里面的冷气从屋里面窜出来,让原本热得直冒汗的她,生生打了一个寒颤。
    她脚步不停地往公司赶,费了好大的劲,终于走到了云海装饰的楼下。
    这是一栋十八层高的写字楼,而云海装饰,仅仅占了一层楼而已。
    她家的公司,其实就是一间小公司,每年除了发给员工的工钱之外,就只剩几百万的收入。
    云千雪看了一眼公司所在的楼层,突然不想上去了,今天,她觉得特别特别累,身上的每个毛孔都在抗议,叫嚣着让她倒头大睡。
    于是,平时工作很敬业的云千雪,默默地转身,离开了这栋写字楼,默默地朝路边走去。
    路上,时不时过来一辆私家车,不知道今天是不是她的灾难日,她在路边等了足足十分钟,竟是一辆过路的出租车都没有。
    太阳散发出来的热气,丝毫没有减缓,直直地照射在人身上,偶尔吹来的丝丝微风,也夹着夏日独有的热气,让人闷热得几近窒息。
    在云千雪快要失去耐心的时候,她远远看见一辆空车朝她这边驶来,她刚想招手,却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觉得眼前一黑,她整个人软软地倒在了路边,然后失去了知觉。
    ……
    云千雪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她眨了眨眼睛,想要搞清楚目前的状况,她打量了一下四周,发现此时她正躺在一张白色的床上,身上盖着一张薄被,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消毒水的味道。
    她皱了皱鼻子,隐约明白,这好像是一间病房。
    她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正想下床,病房的门却被人推开了。
    走进来的是一位年轻的护士,护士小姐看到她醒了,礼貌地微笑道:“小姐,你醒了。”
    云千雪看向她:“我怎么会在这里的?”她记得她在等出租车,看到出租车朝她走来,她正抬起手,还没来得及挥动,然后记忆就断片了。
    护士小姐道:“小姐,你不知道啊,你低血糖,又在太阳底下呆得太久,导致你昏迷不醒,幸好来得及时,要不然就危险了。”
    云千雪愣了一下,低血糖?对哦,她从工地回来,没来得及吃午饭就赶去茶餐厅了,原本约好和王先生一起喝下午茶的,最后也没喝上,难怪她会低血糖了,再加上外面太阳那么大,要是她低血糖加上中暑的话,确实很危险。
    她看了看自己周围,没有看到除了护士以外的其他人,疑惑地问道:“是谁把我送来的?”
    护士小姐被云千雪问得愣了一下,随即愣愣地道:“是一个很帅的男人把你送来的啊,你跟他不认识?之前我们看他那么紧张你,还以为他是你男朋友呢,大家都羡慕死了,那个男人一看就是又帅又多金的,看到你昏倒,紧张得像是什么似的,临走之前,还一再地嘱咐我们要好好照顾你,还把医药费都付了。”
    云千雪虽然刚刚醒来,但是意识已经清醒了,虽然护士一下子说出一大堆话,但她还是完全捕捉完了护士话里的内容。
    也就是说,在她昏迷的时候,有个很帅的男人将她送来了医院,并且还帮她垫付了医药费,然后不留名地就走了。
    这人到底是谁呢?没想到,她这么倒霉的一天,竟然还能遇到活雷锋,想到这里,她的心中有一丝热流,缓缓蔓延开来。
    她对护士扯出一抹笑,礼貌地道:“谢谢你,我现在没事了,要回家,我还需要办什么手续么?”
    护士摇摇头:“不用了不用了,刚才那位帅哥都办好了,你随时都可以离开,刚才那个帅哥还让人送来了一把轮椅,说要是你要离开的话,让我们帮忙推你上车。”
    “轮椅?”云千雪愣了一下,随即看了一眼自己缠着纱布的双脚,不禁哑然失笑,她只是脚底磨破了皮,哪里就需要轮椅了?也不知道是什么男人,竟然对人这么体贴。
    护士看她发愣,随即又开始发挥她话唠的本质,絮絮叨叨地道:“小姐,那个男人真是不错呀,要是他是追求你的人,你可别错过了,这年头,这样体贴的男人,真是打着灯笼都不好找了。”
    云千雪没有回应护士的话,只是笑了笑,别说打灯笼了,就算是给她一个太阳照明,她也找不着呀,因为她根本不认识人家。
    这话她觉得自己没有必要跟护士说,她想要穿鞋,却发现床下多了一双舒适的平底鞋,鞋子的标签都还没有拆,而她自己那双细跟高跟鞋,已经找不到了。
    护士看到她眼里又露出疑惑的神情,又继续解释道:“刚才那位帅哥出去给你买的,说你脚伤了,不宜再穿高跟鞋,你的鞋子,他让人帮你包好了,等会你离开的时候,记得带上。”
    云千雪这回真的是彻底愣住了,这世上怎么会有那么好心的人呢?而那么好心的人,竟然让她给遇上了。
    这老天可真是,打一棒子,给一颗糖啊这是,先是让她丢了生意,再让她被男朋友抛弃,最后,突然给她送来一个好心人,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她看了眼地上的鞋子,默默地看了一眼鞋子上的标签,把标签拆下来放进包里,然后默默地将鞋子穿上,不知道为什么,对于别人送她鞋子,她竟然没有一丝抗拒,她甚至不知道那个人是谁。
    云千雪穿上鞋子,只觉得鞋子穿起来很舒服,鞋底是软软的牛筋底,她穿上这双鞋,真是不知道比她的高跟鞋舒服了多少倍。
    她离开医院的时候,太阳已经西斜了,她拦了出租车,径直往家赶。
    ☆、第六章 心乱
    云千雪回到家,自己掏出钥匙开门,家里面静悄悄的,不像平时,会听到妈妈在厨房里面忙碌的声音,她以为妈妈是去医院陪爸爸了呢。
    谁知道,当她换好鞋走进客厅的时候,竟然看到母亲呆呆地坐在沙发上,眼眶红红的,明显是哭过。
    “妈?你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云千雪眼皮跳了一下,以为父亲的病情又恶化了。
    曹春兰看到云千雪,眼泪更是吧嗒吧嗒往下掉,云千雪被她哭得不知所措,连忙安抚地拍着她的后背,柔声道:“妈,您先别哭呀,到底怎么回事,你倒是说呀?”她最怕听到不好的消息,自己的爸爸还年轻,她真的不能接受他就这样离自己而去。
    曹春兰听了云千雪的话,强忍着泪,心疼地道:“雪儿,我可怜的孩子,你受了这么大的伤害,你怎么就不跟妈妈说呀,刚才你顾叔叔打电话来了,他一直跟我道歉,说顾轩不是个东西,妈这才知道,顾轩那个没良心的,竟然背着你,把你堂妹的肚子给弄大了。”
    云千雪听了母亲的话,顿时松了一口气:“妈,你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是爸爸怎么了呢,原来是为这事啊。”
    曹春兰看云千雪一副没事人养,眼泪也没流得这么凶了,愣愣的看着云千雪:“雪儿,你真的不在意?”
    云千雪怎么说都跟顾轩交往了将近三年呀,跟自己交往了三年的男朋友,突然间把自己堂妹的肚子搞大了,她竟然像个没事人一样,这还正常么?
    云千雪摇摇头:“妈,其实我对顾轩,真的没什么感情,之所以答应跟他交往,那都是顺着爸爸的意思,既然现在顾轩找到了他喜欢的人,那我应该祝福他不是么?”
    到现在云千雪才清楚顾轩跟她分手的真正原因,原来是因为云媚兰怀孕了啊,她还以为是因为他终于受不了她的冷漠了呢。
    顾家和云家是世交,两家人都希望彼此能结成亲家,可是云千雪不喜欢顾轩,因此一直没有同意。
    直到三年前父亲突然病重,恳求她当顾轩的女朋友,跟顾轩培养感情,她不忍自己的父亲失望,才答应了下来,一晃三年过去了,她跟顾轩都没有培养出感情来,实在是她太忙了。
    为了赚钱给父亲治病,她真的没有心思儿女情长,其实顾轩真的是个挺不错的男人,只是她没有那个心思。
    也许,没有心思儿女情长是一个方面,更主要的原因,还是她对顾轩不来电。
    曹春兰听了云千雪的话,心里总算是没那么难过了,不过还是叹了口气。
    她看着云千雪,心疼地道:“雪儿,其实顾轩真的是个不错的男人,都是爸爸的病把你拖累了,你一直忙于工作,也没空理会顾轩,他忍受不了寂寞,也是情有可原的,咱们不怪人家。”
    云千雪笑笑:“妈,你能这么想就对了,不过这件事情还是先不要告诉爸爸,我怕他一时承受不住。”云浩很喜欢顾轩,一直都当他是自己未来的女婿,很多年前就认准他了。
    曹春兰点点头:“嗯,妈明白。”
    “好了妈,我都饿了,您该不会是还没有做饭吧?”
    “额,还真是没有,你等着,我这就去做饭。”曹春兰说着,就站起来。
    云千雪拉住她:“好了妈,别做了,咱们出去吃,好久都没出去吃饭了。”
    “也好,走吧。”曹春兰其实也没什么心思做饭,女儿说要出去吃,她也就顺着她的意思了,反正她们小区附近就有餐厅。
    夜深了,云千雪躺在床上,却格外清醒。她睡不着,不知道是因为丢了生意,还是失恋了,还是遇到了不认识的好心人,总之,她就是睡不着了。
    想到顾轩,她不由得叹了口气,连她自己都没想到,面对顾轩提出分手,她能这么冷静,她到底对顾轩是有这么冷淡啊。
    也许她根本就没有从心里答应过顾轩要当他的女朋友,当时答应父亲,也只是应付而已,想想还是自己可恶啊,不喜欢人家,还拖了人家这么多年。云千雪越想越觉得自己过分,越想越睡不着了。
    ……
    今夜无风无月,空气闷热得令人几欲窒息,这样的夜晚,大部分的城里人都躲在屋里吹空调了,这样的天气,唯有空调,才是人们的挚爱。
    而安宸,此刻却是站在阳台上,暗沉的目光,一直盯着远处的夜景发呆,他手里夹着一根烟,他将烟放进嘴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浓烈的烟味,让他皱了皱眉,他不爱吸烟,只有在自己烦躁的时候才会抽上一支,此刻,他的心情,可以用得上烦躁来形容了。
    想起今天下午的事情,他又烦躁地继续吸了一口,他真是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着了什么魔,从金源出来后,就开车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行走着,脑海里,一直回想起云千雪赤足狂奔的一幕,还有她塞给他的,被他塞进口袋的名片。
    他在路上兜了一圈,想起名片上的名字,他竟然鬼使神差地将导航仪打开,输入云海装饰公司的地址,然后呆呆地跟着导航仪的提示走。
    不知不觉,他竟然到了云海装饰的楼下,可是,他还没来得及骂自己神经病,就看到那个女人突然软软地倒在路边,而他,在看到这一幕的时候,竟然想也不想地下车,急急地朝那个女人奔去,唯恐自己去得晚了,那个女人被路人抢先扶了起来。他以快得不可思议的速度,将她抱上了车,急急朝医院赶去。
    当他看到她那双血迹斑斑的高跟鞋的时候,眉头皱得几乎都能夹紧一支钢笔,趁着那个女人昏迷,他还狠狠瞪了她一眼,这个女人有病么?脚都成这样了,竟然还穿高跟鞋,他很生气,生气之余,还鬼使神差地去到买休闲鞋的专卖店,为她选了一双鞋。
    做完这一切后,他都为自己这样的活雷锋行为感到吃惊,送她到医院也就算了,竟然还给她买鞋,他一定一定是头脑发热了,不过想到她之所以跑伤了脚,都是因为他拖延时间所致,他是因为内疚才给她买鞋的,这样想以后,他的心里才稍稍平静了些。
    如今他脑海中一直回想着她赤足狂奔的一幕,到底是什么生意,让她如此着急?着急得连脚受伤,都不管不顾?
    想到这里,他更加烦躁,他听到她讲电话的时候,叫对方王先生,她是装修公司的,看来是装修的事情了。不知道她昨天的生意谈成了没有?安宸突然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他怎么会突然关心起这个女人的事情来?
    ……
    ☆、第七章 希望
    清晨六点三十分,云千雪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响了起来,她揉了揉眼睛,随手把手机铃声摁掉,那是她的闹钟铃声。
    她伸展了下身子,随即坐起身,六点半起床,这已经是她很久以前就养成的习惯了,自从父亲生病后,她就每天都起那么早。
    早上,她要起来吃早餐,吃完早餐要赶去医院看望父亲,看过父亲之后,就要赶去公司,开始一天的工作,这个时间点起床,时间已经有点赶了,她目前的处境,早上真的没有太多时间给她浪费。
    “妈,早餐准备好了么?”云千雪洗漱完毕穿戴整齐才走出房间,径直走到餐厅,随口问了一句,每天的这个时候,曹春兰就已经把早餐都准备好了。
    “好了,你先吃,你爸要喝的粥,我再给熬一会儿。”曹春兰的声音从厨房里传出来。
    云千雪嗯了一声,就开始坐下吃早餐,不多时,曹春兰就从厨房出来了,她打量了女儿一下,发现女儿的神色没有什么不对,她才微微放下心来,毕竟女儿刚刚失恋,她真担心她会想不开,但是她更怕女儿把苦埋在心里,如今看女儿神色没有什么异样,她都不知道是该喜还是该忧。
    “妈,你快点也来吃吧。”云千雪给她一个微笑,柔声开口。
    “哎,好,我知道。”她连忙坐下来,不想因为自己吃早餐而耽误女儿的时间,现在女儿就是这个家的顶梁柱,儿子还在上大学,丈夫又重病住院,要是没有女儿,她都不知道这个家要怎么撑下去。
    想到女儿瘦弱的肩膀要扛起这个家,她都忍不住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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