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六千个晨昏 第7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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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晨星点点头。
    梁暮笑了,顺手抽出一本书来,翻到第一页,把笔放上去:“写个婚姻誓约。”
    “什么誓约?”
    “谁提离婚谁是狗。”
    “在我辛苦修的《诗经》上?”
    “对。”
    梁暮有点孩子气,他需要张晨星给他一个能得到的承诺:“我写,你签字画押。”
    梁暮大笔一挥写下:谁提离婚谁是狗。然后自己率先签字,按手印,又推给张晨星。
    张晨星实在不想在“狗”下面签字,于是提笔写下:生同衾,死同椁。
    按手印的时候,将手印与梁暮的手印交叠按在一起,像一颗鲜红的心。
    梁暮捧起来看了很久,感动不已。又把这本书放到卧室书架的显眼位置去:方便随时翻看。
    他们在年前最后一个工作日领证,两个人清早牵着手去面馆吃了一碗面,然后骑着那辆破自行车,梁暮载着张晨星骑过悠长的小巷,张晨星仰起头看到眼前的浮光掠影,微微闭上眼睛,又将头靠在梁暮背上,是全然的信任和依赖。
    他们的自行车一路穿过古城,风吹在脸上,阳光洒在脸上,笑容就在脸上。
    这一次的他们,都有同样的心意,那就是把这平凡的小日子过下去、过好、过到老。
    那天晚上周茉非要参加他们二人的新婚庆祝,发誓要做古城最亮的电灯泡。三个人去吃古城老菜馆,谈性正酣,唐光稷的电话进来了。周茉对另外二人眨眨眼,接起,听到唐光稷说:“你把钻戒调包了?”
    “什么意思?”
    “你别跟我装傻,我那钻戒的戒托上刻了字!”
    “什么字啊?”
    唐光稷不回答她,只说:“你把真的给我。”
    “你跟我说刻了什么字?”周茉逼唐光稷说,他就不说,两个人僵持很久,唐光稷终于开口:“见面说。”
    “好啊。”
    周茉敲敲桌???子:“电灯泡灭了,再见!”
    她小跑着出去,过了桥,回到家里。唐光稷已经等在门口,看到周茉就把假钻戒盒子丢给她,周茉手快接住:“别摔坏了,我好几百块钱做的呢!”
    唐光稷想弄死周茉。
    “写的什么啊?”周茉问得漫不经心,眼看向一边。
    她是在最后一次下定决心要把钻戒卖了的时候,拿去出鉴定证书,人家说:“你这戒托上不是花纹,是字。”
    “什么字啊?”
    “好像是白头到老。这两个是字母,后面的是字。”
    “什么鬼!”周茉放在仪器上看,之前还说这戒托上的定制花纹少见,不曾想是变体字。周茉骂了唐光稷一句,把那戒指拿走,终于是舍不得卖。
    “白头到老。”唐光稷说。
    他以玩笑的形式跟她开始婚姻,但他内心是在认真。他以为慢慢来他们会有感情,却不成想周茉就真的只是为了那间商铺,找一个理由就跟他离了婚,甚至连解决方案都没跟他协商过。
    “你把钻戒还给我,我兑现金给你。”唐光稷说:“你别攥着我的真心不放了,显得我很愚蠢。”
    “行。那你准备怎么处理?”周茉歪着脖子问他。
    “沉湖。”
    “财大气粗了不起。”
    周茉又回到家里翻腾。
    拿出一把剪刀来,剪开她的荞麦枕,荞麦壳散了一床,她扒拉几下,一颗亮晶晶的钻石在灯下发光。捏起来给唐光稷:“喏!还你了哦!”
    她有时候睡不着,去做新被褥的时候顺道做个新枕头,自己舀荞麦壳的时候,把钻戒偷偷扔进去,不错眼地看老板把它做在枕头里。
    那之后她睡眠很好。
    早些年周茉爱一个人的时候是非常激烈的,不行就拿命来换那样的激烈。遇到唐光稷后,他们吵吵闹闹,她没像从前那样。可从前激烈,调整个把月就会好。跟唐光稷分开这么久,她始终不见好。有时在单位,看到她之前买错的那些花郁郁葱葱长得好、看到那块换的玻璃干干净净,总能想起唐光稷来。
    唐光稷接过钻戒攥在手心里,看着周茉床上一片狼藉。就在床边扒拉出一块干净的地方来坐下,扭头看着周茉。
    “我说关于我的那些传言都是假的,你信吗?”唐光稷问她。
    “我知道。”
    “我说我跟她清清白白你信吗?”
    “不信!”
    “你看她的小孩,满月了。”唐光稷给周茉看照片:“她爱人也是我的朋友,你见过。”
    “说这些干什么?”
    唐光稷尝试着指尖对了对周茉的:“我不走了。我在古城开了家工厂,做上海公司的产品。我们可以偶尔出去坐坐、吃个饭、看看电影。”
    “我不去。我要嫁人呢,跟你吃饭看电影算怎么回事?名声会坏的。”
    周茉踢了他一脚:“你走吧,我还要打扫房间呢!”
    唐光稷嗯了声,突然翻身将周茉压在那一层荞麦壳上,手指将她唇边的头发塞到耳后,静静看她。
    “硌的慌。”周茉轻声抱怨。
    唐光稷手掌塞到她后背与床之间:“好了吗?”
    “嗯。”
    “我说的是,你和我,可以不吵架了吗?”
    周茉脸微微红了,看向床头,轻轻嗯了声。
    这天终于没嘴硬。
    程予秋夫妇是在新年前一天到的古城。
    他们轻车熟路找到老书店,看到门口贴着自己写的春联,窗明几净。书店内,张晨星和梁暮正在扫尘,头上戴着一次性帽子,用头巾捂住口鼻。
    程予秋进门就啧啧:“好歹也算赚了点钱吧?怎么?舍不得请人帮忙?”
    梁暮从步梯上跳下来,扯过张晨星,两个人满身是灰站在程予秋对面。程予秋捏着鼻子咳了两声:“烦人!”从包里拿出一个红包塞给张晨星:“拿去请人!”
    梁暮拿过红包,打开来看,大概两万现金,但是上面有一张卡,就问程予秋:“多少钱啊?”
    “能有多少啊?十万!你们俩再离一次就要掏空我棺材本了!”说完自己笑了,假装生气拍了张晨星肩膀一下,拿过一边的扫帚递给梁爸爸:“干活!”
    她自己拉着张晨星坐下,悠哉悠哉喝茶。
    这一年过得多快啊,吃年饭的时候跟马爷爷打视频,电话接通后马爷爷看到这里坐着的人们笑了,逐一打招呼:“周茉、小唐、晨星、梁暮,你们要照顾好梁暮爸爸妈妈。”
    大家点头应允。马爷爷很欣慰,说了一句:“要是今年过年,能再听晨星唱次歌,就圆满了。”
    是从前热闹的过年光景里,少女张晨星站在院子中间,给大家唱歌。那歌声让人记很久。
    大家都看着张晨星,而她很拘谨。
    “我给你和声。”梁暮小声说。
    “好的。”张晨星清了清嗓子,试唱了一句:
    乘着歌声的翅膀。
    然后看着梁暮:“这首,可以吗?”
    “可以!”
    梁暮拉着她站起来,像从前的合唱团岁月一样,站姿端正。程予秋记得方红年老师的指挥姿势,站起来学了一下,数着拍子:
    四、三、二、一,走~
    “乘着歌声的翅膀
    亲爱的请随我前往
    …”
    目光相遇,清澈透亮,有泪光涌动。
    这是他们人生中第一次二人合唱,梁暮的声音托着她的、缠着她的,一路向天边飞去。穿过六千个日夜晨昏,飞回最初的时光。
    人生最好的时光。
    (正文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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