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万人迷穿进恋爱游戏后(快穿) 第1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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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头,莺歌回到菡萏院。
    不远处传来撞击声,砰砰不止,莺歌走了几步,问身旁小厮:“这是什么声音?”
    小厮回:“公子不知?殿下下令,要在府上举办蹴鞠赛,不禁谁参加,这是从前都没有的事,好多下人乐疯了,瞅着空就练习,就是咱许管事都没忍住,偷偷踢一回呢。”
    给下人举办蹴鞠?别说大周,前朝也从未听闻。
    这事放其余长安贵人家中,会遭人到鄙夷,哪有主子许下人这般胡闹的,只是广德公主性子,倒真做得出来,她是好玩成性,连皇帝都奈她无法。
    小厮知晓公主如今对莺歌最有兴趣,说:“对了,公子。”
    莺歌换掉弄脏的外衣,示意他继续。
    小厮:“殿下偏爱强健男儿,公子若是得空,也踢踢球,一来强身健体,二来也能引起殿下的注意,好叫殿下常来。”
    被提醒如何固宠,莺歌好是愣了一会,才掩住眼底复杂神色,点点头:“你说的,我记住了。”
    又赏小厮一两碎银,小厮笑得找不着眼睛。
    莺歌进房中,嘱咐:“我累了,要歇息会儿,无事莫来打扰。”
    小厮刚得了赏,态度十分殷勤:“是是是,公子好好休息,气色才能更好。”
    阖门,轻轻放上门闩后,莺歌蹲身,手伸到床底下,在床板黏连的地方,拿出纸笔,他干脆坐在干净的地板上,把床当做案几,认真地写画着什么。
    那小厮说的没错,广德喜爱健康强壮的男人,可是,在三年之前,她其实更爱瘦弱带点病感的男人,譬如,莫见雪。
    这三年,她追在尉迟序身后,况且是个女纨绔,喜好多变无常,渐渐的,无人一直记得她这个癖好,也无人再感慨英年早逝的莫见雪。
    写完东西,莺歌对纸张吹吹,少年干净清澈的眼神,蓦地暗淡,他之所求,只有公正。
    目前看,计划没有失败之处。
    他把写了的纸张,和剩下的纸和笔一起藏起来。
    晚上无事,莺歌好好擦了下自己的琵琶,不多时,却听外头传来讲话声,打开门,是芙蓉院的侍女送东西,是个方正的木盒子。
    莺歌领赏,温声道谢。
    他身边的小厮,与有荣焉道:“殿下果真喜爱公子!”
    侍女眼唇笑道:“你个泼皮的,殿下哪能不爱公子,殿下一回去,就着人找这东西,说起来,还很不好找呢。”
    莺歌笑笑,他打开盒子,倒希望是什么趁手的金银,方便赏给这小厮。
    他需要在公主府培养自己的人。
    然而,打开盒子后,他却怔在原地。
    小厮好奇地探过头,没弄懂,嘀咕道:“这玉佩是什么东西啊?麒麟?”
    莺歌拿出那块玉佩,沁凉的手感,有如闷热夏夜的一阵清风,神兽的头首一只角,睥睨天下,十分威武,然而相比寓意吉祥的麒麟玉佩,用它做玉佩,实为少见。
    他低声对小厮道:“不是,这是……”
    “獬豸。”
    .
    将军府上。
    “嗒”的一声,黑棋落子。
    听雪阁送来公主府一日之事总结时,尉迟序正执黑子,与另一男子对弈。男子戴着半边面具,气质清冷,正是听雪阁阁主,两人容貌俊美,各有千秋,这般坐在一起,颇为养目。
    “……以上,便是公主府内一日发生的事。”
    睡到日上三竿,与乐师游公主府,又泛舟荷塘,晚上追着一只肥猫想玩耍,差点跌一跤,冒失得没有公主样子……似乎,没奇怪之处。
    尉迟序敏锐地察觉,如果有任何错漏,应该是发生在陆宁姝睡觉期间,她是有点功夫底子的,说不准背着旁人,起来练武。
    他问:“确是睡到日上三竿?”
    听雪阁影卫坚定,且毫不犹豫道:“是的,将军。”
    尉迟序随手下一粒黑子,吞掉几粒黑子,问:“全说完了?”
    影卫想了想,终于还是开口说:“还有一件小事,下午申时三刻,九号和乐师上岸后,乐师脸上,府上的人都在传……”
    尉迟序眯眼:“她打人了?”
    影卫:“不是。”
    尉迟序:“是何事?”
    影卫:“说是九号急性,把人的脸亲红了。”
    尉迟序未曾亲近过女子,他不能理解,皱起眉头:“如何能亲红人?”
    影卫无奈,撅起嘴示范,然后说:“这样嘬的。”
    尉迟序:“……”
    想到有一次,陆宁姝在晚宴喝醉酒发酒疯,就对着他,撅起嘴,一脸色眯眯的,尉迟序瞬间不太好,险些捏坏手里黑子。
    他黑着脸道:“以后这种事,不用告知我。”他没有兴趣。
    影卫:“是。”
    挥退影卫,阁主则温和地笑了笑,尉迟序手摸进棋盅里,他盯着棋盘,问阁主:“你是想长安马球赛时,重回长安,对吧。”
    阁主说:“的确如此,也就两日了。”
    尉迟序放下棋子,男人眼中沉沉,对着阁主一笑:“那我提前跟你说一声,欢迎。”
    阁主端起一旁澄澈的酒水,对他一敬:“某在此,多谢将军。”
    作者有话说:
    莫见雪入局啦!
    不出意外以后都是23点后更新啦!呜呜呜希望周末能调整回来t t
    第90章 宫闱乱七
    七月初六这日, 天蒙蒙亮时,公主府下人来回走动。
    年纪较小的侍女提着羊角灯,绕过回廊, 橘黄灯光朦胧摇曳, 在侍女步入屋内之时, 这点微弱灯光, 被红烛发出的明亮光芒吞噬。
    她将灯搁在桌上,吹灭, 彩鸢从里间打帘出来,问:“怎么样, 东西找到了么?”
    侍女福身:“没有。”
    “算了。”
    镜子前的宁姝转身站起, 彩鸢手巧,替她挽了飞仙髻,乌黑发丝间一片素净,再瞧她一件白色棉质里衣, 往常的妖艳, 便被压下两分,恍若避世仙子般的冷清。
    侍女不由有点呆,立刻低头。
    宁姝扶扶鬓角, 又说:“找不到就算了,换一套头面。”
    前两日, 宁姝非抱一只披金雪腹的猫猫进屋内玩,对人家一顿猛薅, 结果猫爷大怒,大闹天宫, 打翻妆奁, 卷走金镶玉莲花头面里的一只纯金莲花耳环。
    那套头面足金打造, 缀着品质上上乘的红宝石,花纹勾连,繁琐精美,大气富贵,造价暂且不提,光论人工,去年三月开始打造,到今年六月才好,极尽奢侈。
    如今,被猫爷卷走一只耳环,且找不到合适的替代,这套头面不能戴了。
    彩鸢心里可惜,回道:“是。”
    收好华丽的头面,彩鸢找出几套还没在宴上戴过的头面,宁姝选中一套红珊瑚并绿宝石的簪子发钗。
    簪钗上头,她对镜子左右瞧瞧,唇上抿一层轻薄胭脂,轻轻一笑。
    猫爷,背锅辛苦了。
    耳环是宁姝用细线,绑到猫爷浓密的猫发里,为此,手险些被猫爷挠破皮,系统还在面板上打了一行字:危险动作,请勿模仿。
    不过效果很好,她以缺一只耳环为由,理所当然把它收起来。
    倒不是她不满那套头面,那套是很漂亮,但就是太漂亮,太打眼了,若加个衔珠凤凰,够格给皇后用,甚至说,比皇后所用,还要金贵夸张,原主再受宠也只是公主,这么招摇,嫌自己身上枪眼子不够多呢。
    只是,要是她突然不肯戴它,也引人奇怪,她在公主府还没培养心腹,不如创造客观原因,将它收起来。
    .
    红日从东方冒头,宽敞的马车缓缓朝西郊驶去。
    马球赛在西郊的练武场举办,朝中官员皆可参加,地方各道,也按赋税定名额,派人前往长安。马球赛并歌舞酒宴,将持续一日,宴罢便是七夕,过去每年,都能缔造不少才子美人的佳话。
    宁姝在车上打盹,不多时,嘈杂声由远及近,随风潜入马车之中。
    “李大人,请。”
    “王知州,许久不见,这回上京来多住几日?”
    她睁着朦胧眼睛,掀帘瞧,马车停在演武场外,各位大人、夫人、公子小姐,相互寒暄,好不热闹。
    演武场正首,有一方大殿,四周镂空,视角极好,能俯视演武场。
    宁姝座位在上首第三,第一二是两位异母庶出兄长,对面是尉迟序一干重臣,她左手边,依次是几位长安城的贵女,包括永安郡主陆安雁,从宴上安排,大周风气开放可见一斑。
    其他官员女眷的宴席,也在正殿,不过隔着三扇屏风,互通,亦能清楚听到那边的欢声笑语。
    宁姝刚坐下没一会儿,陆安雁立时眼巴巴凑来。
    她一身鹅黄广陵锦襦裙,整个人像跳跃的圆芒果,不能说丑,但也谈不上漂亮,她对宁姝挤眉弄眼:“今年地方上,来了不少才俊,我瞧着,可有意思极了。”
    宁姝轻抿一口茶:“哦?都有谁?”
    陆安雁指着远处一个绯红衣裳、大腹便便的官员,宁姝故意立刻问:“他?”
    陆安雁推她,急忙说:“不是啦,那种管不住自己身材的肥猪有什么好看的,是他旁边的!”
    官员身旁,是一个瘦高男子,他头戴襆头,身量颀长,肩背比例极好,这种时候仍粗布衣裳,一看就是寒门,但即使衣裳不显,他身上竟有几分矜贵。
    今日,也是二十道的官员,唯一一天上长安却不需述职之日,他们还能选择带一个到三个人随同参与,经多年演变,带谁来很有讲究,举子成为不二之选,是最能为官员自己仕途铺路的。
    虽两人只瞧见他背影,乱阿姨已能笃定:“这人定是个极其俊俏的,不输给南风馆那些人儿。”
    宁姝摩挲下颌:“能被官员带在身边,当是很有潜力的举子。”
    陆安雁立刻歇掉色心:“算了,举子欸,你都拿殷漾没办法,我就别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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