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四十四章 沈均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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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细算来,于露在沈家待了两三年的样子,她慢慢长大了,但还是很瘦,头发枯黄,脸蛋是好看的,村里的男生喜欢她,但又不敢惹暴戾的沈均春,就趁他不在的时候,来逗于露。
    于露不想理他们,又怕他们找事,放学了或者周末,会去车站找沈均春。车站在镇子上,面积小,人流量不大,沈均春有时候接不到客人,就带于露下馆子,吃路边摊,时常吃到半夜。
    因为吃到一半,沈均春叫来一帮兄弟,打牌烧烤喝酒,玩到半夜,于露默默搬张凳子坐后面,趴在桌上写作业,大多数时候睡过去。
    这时候沈均春会拍拍她的脸,叫醒她,骑摩托回村子。
    这两年里,基本这样过的。
    除了一回,撞上沈均春老相好,是他入狱前的女友。
    当初他突然入狱,女友发誓要等他,却一次没来探监,这两年没嫁出去,偶然一回镇上看到沈均春带一个女孩骑摩托车飞驰而过,倒勾起她一点旧情,就找上门来。
    小饭馆子里,沈均春搂着前女友的腰,说说笑笑,于露知道这一夜要自个儿回家,收拾东西默默回村,第二天早上起来,果真没见沈均春的摩托车停在门前。
    于露以为他俩把旧情续下去,谁想沈均春玩她玩了两日,就不要了,后来前女友哭上门,沈均春不在,于露一个女孩应付着,听她诉苦,说沈均春坐牢这几年,她也不好过。
    于露心里暗想着,要换做自己,也不等一个没望的人。
    后来才知道这女人怀孕,想借此赖上沈均春,种又不是他的,沈均出才不会傻到接盘,找人收拾女人一顿,就此消停。
    沈叔基本不管他俩了,倒是有一次喝酒醉逮着于露打,于露死命挣脱开他,拖鞋都跑飞了,沈叔踉踉跄跄追了她大半个村子,最后被回来的沈均春逮住,给一拳揍到地上,捏起他领子,“再敢打我妹,我揍死你。”
    这件事在村子里开,村人都骂沈均春不肖,怎么对得起死去的他妈。
    沈均春听到了,冷笑说,我妈就是被他打死的。
    沈均春很孝顺他妈,也恨他爸,但没办法,他性格像他醉酒的爸,骨子里就是暴力,占有欲极强。
    小姨是在第三年来沈家找她。
    小姨跟姨父也住在阳水县,不用花心思,就能找上门来,想要带走于露,叫沈均春开个价。沈均春看于露一眼,她看着她小姨。沈均春说三万,小姨爽快答应。
    事后沈均春觉得价钱谈低,想反悔,就叫于露装哭不想离开的样子,他趁机加价。
    离开时,于露没哭,牵着小姨的手走了,沈均春跟着她走到村口。
    她听到身后沈均春的冷笑,小宗桑。
    于露在小姨家没待多久,两年的样子,之后被扫地出门,小姨搬家不在阳水县住,她找不到小姨。于露年纪小,不知道怎么办想去政府,不认识路,有个女人说我认得,我领你去。
    却把于露领到一家发廊,说是先洗个头再去,不然头油糟糟的要闹笑话。
    于露察觉不对劲,下意识转身就走,被女人拽回来,拽进楼上小黑屋。
    于露在小黑屋待了两个小时,墙壁薄,两边的声音此起彼伏,她害怕得蜷缩起来,还是害怕,又躲到床底下。她隐约听到一道熟悉的声音。
    随着脚步声的靠近,门外有人叫沈哥。
    之后眼前的门开了,还是那个女人把她从床底拽出来,给拎到沈哥面前看看货色。
    于露白着脸,被沈均春捏捏下巴,他抽着烟,烟圈冲她连喷,看了几眼,“货不错。”
    女人似乎跟他老相好,贴在他身上,把手心摊出来,沈均春从钱夹里摸出几张钞票,夹在她文胸上,又摸了摸女人的屁股,搂着她到隔壁开房。
    于露呆呆愣在原地,那声哥没敢喊出来,她看出来了,沈均春是这里的老板,但他不想救她。很快,有人领着个中年秃头的男人进来,叫于露乖点,然后把门关上。
    于露拼命拍门,被男人搂到床上,他油腻的手指,猥琐的笑容,让她忽然想起了道貌岸然的姨父,她忍受不住这玩弄,往男人脖子上狠咬了一口,趁他痛叫的时候,夺门而去。
    刚把门打开,沈均春竟在门外,捏着她脖子推进去,推到床上,门大敞着,来往的人探头探脑,他看着于露被中年男人压在身下,裙子撕开来,露出白花花的细腿,正要分开两腿,于露不行了,她咬舌自尽。
    于露没死,沈均春把她带医院里去了,等她醒来,又被关在发廊楼上,快好了的时候,沈均春又带着一个男人过来,叫男人干她。
    这回于露没敢自杀,她尝到咬舌的痛苦,就再也不敢了,她痛哭流涕地跌到床下,抱住沈均春的腿,“哥我错了,我不要接客,哥哥求你了。”
    沈均春弯腰看看她,于露哭着说,“我以后再也不逃了。”
    沈均春露出满意的笑容,没再带人过来,他把于露带出发廊,带到他家里去。
    他已经不住在沈家村,也不在车站开摩托载客,搞了间发廊,明着洗头,背地里的勾当,附近街上的人都知道,他花了钱,警察每次来之前,都能收拾得干干净净。
    沈均春在县城上租房子住,跟女朋友同居,把于露带回来的时候,女朋友还不乐意,她看于露第一眼觉得太漂亮,沈均春说是妹妹,也没看出兄妹俩的样子。
    女朋友让沈均春把人赶紧送出去,但很快,她自己被赶出去。
    沈均春换女朋友频繁,他家里唯一不变的,那就是于露和她的房间。
    于露上初二时,来了初潮。她发育晚,同龄女生差不多都发育完了,她胸小小的,个子还算高,坐最后一排,男生路过教室经常瞥她一眼,瞥一眼。
    于露是学校里长最好看的女孩,其他女生纳闷她是怎么长的,嘴巴红红的,眼睛大大的,鼻俏脸嫩,扎着马尾,走起路来一甩一甩,落在脖子里几缕,她脸上有细小的绒毛,看着漂亮,其实还是个孩子。
    沈均春投射在她脸上和身体的目光越来越久。
    于露心思敏感,慢慢察觉到了什么,她一般不会在家里换卫生巾,就算换了,她也要放进垃圾袋藏到床底下,第二天塞书包早早扔掉,有次被沈均春看到了,他没说什么。
    第二天,她有考试,沈均春却不让她上学,带她去会所见一个老板。
    老板长得年轻,眼神却是滑腻腻的,他怀里搂着个公主,却不停往她脸上瞥,渐渐的他靠近过来,到离一点距离,他拍拍沙发,“沈老板,你真是你妹妹,看不出来。”
    沈均春搂着个女人在前面唱歌,刚好唱完了,看于露还愣着,拍拍她肩膀,“见到大人物,话都不会说了?赶紧的,过去给王老板敬杯酒。”
    于露摇头说我肚子痛,沈均春没听清,啊了声,于露朝他耳朵说,哥我肚子痛。她说这话的时候,轻咬着唇,眼睛湿漉漉地看他,语气发嗲。
    沈均春这回听清楚,轻笑一声,手在她背部往下移,捏了捏臀部,“去吧。”
    于露在厕所里蹲着,突然门板被人拍得剧烈响动,她一时脸色煞白,完全不敢去开,直到门外响起一道熟悉的男声,“我知道你在这,于露。”
    于露不响,手颤巍巍去开门。她知道这一开门,意味着什么,但没有退路。他在跟她做交易,不去伺候王老板,就得伺候他。
    就像之前,她不叫她哥,就得去接客,叫了这一声,就代表他要占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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