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猎户老公是将军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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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一只手揉脖子,一只手揉酸胀的大腿肌肉。
    脸皱成一团,打哈欠问:“干嘛呀,这么早起来。”
    郑章麻溜的下地穿鞋,然后整理因为穿在身上,被睡皱巴的衣服。
    “不早了,人家早起来了。”
    郑葳在炕上瘫成一团,毫无形象可言:“没有被褥睡觉可真难受。”
    得好好想想,晚上怎样才能有被褥用。
    这家里一共两床被褥,父子俩昨晚谁都没有雷锋精神的把被褥谦让出来。
    郑章出去看到昨晚洗的衣服已经半干,白天太阳晒一下就能干。
    洗漱回去,看见郑葳还瘫在炕上。
    这人没救了。
    祁元潜和宇文允天刚蒙蒙亮,就拿着捕猎工具往山里走。
    遇到早起的村人打招呼,只点头答应。
    村里人都知道这家外来户,父子俩说话不利索,谁也没在这点上挑理的。
    只在这俩人走远,才背地里说:“才娶了新媳妇,就起得这么早,看来这新媳妇长得很丑啊,嘿嘿。”
    通行的人搭话道:“也不知道外来的怎么孙二嫂,给他找了那么个媳妇,我昨天隔了大老远,都闻见那女的身上的味道了。”
    俩人越说越来劲:“还带着那么大的儿子。”
    “就是。”
    外来户的听力相当好使,尽管距离越来越远,这俩人的对话也都听得清楚。
    这俩人上午的对话,总结来说就是宇文允前半程吐槽这两人,后半程讨论了一下这俩人的可疑之处,并得出静观其变的结论。
    为掩饰背后说人坏话,这一上午不是什么都没干,祁元潜抓了一只野鸡带回去。
    郑葳看到祁元潜手里拎着东西可高兴了,能吃肉了。
    等看清楚之后,有点懵:“这啥啊?”
    “野鸡。”
    这是郑葳头一回听见祁元潜开口说话。
    要问颜狗啥印象,颜狗同时饿死鬼投胎的郑葳只能回答,肯定好吃!
    “你们,会杀鸡吗?”
    应该会吧,不然带只鸡回来。
    杀鸡很难吗?
    祁元潜的手指在鸡脖子上转了转。
    咔的一声,郑葳就看见刚才还在挣扎的鸡,就没气儿了。
    祁元潜没有错过面前女人那一瞬间惊恐的表情,甚至后退了半步。
    郑葳被杀鸡的场景怼了满脸,很难不受惊。
    这是她第一次直面杀鸡的现场,她上辈子连扎针都不敢看。
    干笑了两声:“杀鸡不是这样杀的吧。”
    “那你来。”
    知道她害怕,祁元潜还坏心的把鸡往前递,好像是要送到她手里。
    吓得郑葳又往后退了一步。
    郑章原本是离了有些距离,只是耳朵在注意着那边的动静。
    听到郑葳的声音发颤,赶紧走过去,恰好把祁元潜手里的野鸡接过。
    他对这种东西向来无感。
    只有郑葳这种娇气鬼才会害怕。
    经过短暂的自我调节之后,郑葳脑子更多的是香喷喷的鸡肉,听说野鸡比土鸡还好吃。
    “我觉得应该先用菜刀,把鸡血放出来。”
    “你会吗?”郑章怀疑的问。
    郑葳则引用于敏大神回复他:“只要理论扎实,啥都不是事。”
    郑葳转过头跟郑章说话时,祁元潜的目光落在她头上的木簪上。
    郑葳只用木簪挽了个道士髻,这是她唯一会的发型,还是上辈子跟室友学的。
    怪不得她过来的时候,他闻到了一股香味。
    这簪子应该是沉香所制。
    能用沉香木做发簪,这女人应该不是普通流民。
    这簪子是郑葳首饰盒里最低调的一支,再怎么看也是块木头,因为不惹眼,她才将之戴在头上,
    没想到会遇见了识货的人。
    “家里怎么连个菜刀都没有啊,你们平常怎么切菜啊?”
    祁元潜下意识的摸了摸别在腰间的匕首。
    北国人平时会在腰间挂匕首,不仅有装饰彰显地位的作用,也会用它切肉。
    来到孙家村,但凡有切东西的任务,他们都是用匕首,因此家里没有菜刀。
    平时只有他和宇文允两人,没什么要隐藏的,但是此刻不能把匕首掏出来。
    祁元潜和宇文允只当做没听见,若无其事的忙自己的。
    没人回复,郑葳又问了一遍:“家里有菜刀吗?”
    祁元潜和宇文允这时心虚的很。
    “没有。”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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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章
    “行吧,那我出去找邻居借一下。”
    郑葳边把晾在外面的头巾取下来,边吩咐郑章烧一锅开水。
    灰扑扑的头巾系在头上,看起来土气的要命,灼人的容貌硬生生压了一半。
    郑章和宇文允一个在烧火,另一个在跟灶台上的死鸡大眼瞪小眼。
    都没有注意到郑葳这一动作,即便看到也会视若无睹。
    只有祁元潜将郑葳的动作收入眼底。
    郑葳本已经离开,想到什么,悄咪咪地走到祁元潜面前,小声地问:“对了,哪边邻居更好打交道一点啊?”
    祁元潜对右边的邻居家没什么印象,只记得左边的邻居家每隔几天就要爆发一次家庭大战,便毫不犹豫的指了指右边的方向。
    “好的。”郑葳答应的时候,整张脸神采飞扬。
    宇文允只觉得,若是出去跟人聊天也是这幅表情,头上的灰头巾围着也没用。
    右边的邻居家此刻正在吃午饭,表明身份和来意后。
    郑葳能感受到邻居全家的目光都亮了,眼里满是难以抑制的八卦之光,老太太甚至邀请她一起吃。
    要不是家里的鸡肉更有吸引力,她确实会坐下一起吃。
    郑葳拿着菜刀回去时,锅已经差不多烧开了。
    她把菜刀递给祁元潜:“在鸡脖子那里,把鸡血放掉。”
    毕竟是这个家里唯一的成年男丁,这种血腥的事情当然要他来干。
    祁元潜一手菜刀一手死鸡,还没走两步,就被郑葳叫住。
    “等等。”
    她小跑进屋拿了个碗:“用这个接鸡血。”
    毕竟鸡血也算荤的,不能浪费。
    接下来是指挥宇文允用热水拔鸡毛。
    烧的热气腾腾的开水,浇在死鸡身上,鸡的毛孔都打开了,这样拔起鸡毛来更方便。
    太子殿下一脸愤恨地给鸡脱毛,拔得不干净的地方还要进行返工。
    工作结束的时候,宇文允快要被鸡身上的臭味给熏吐了,万幸鸡身上只有这些毛。
    祁元潜要把带着鸡毛的水倒出去,被郑葳拦住了。
    她把鸡毛捞出来:“收拾一下,应该可以去市场上换点油盐酱醋啥的。”
    祁元潜举着木盆,视线不可避免的落在郑葳整理鸡毛的手上。
    他少年时读乐府诗,读到形容刘兰芝指如削葱根,他很难想像像葱一样的手指是什么样的。
    他从小在军营里长大,身边围绕的男人远比女人多。
    见到的女性也多是粗使婆子。
    实在没法想象,削葱根一样的手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见到郑葳的手,他脑子里突然冒出这段记忆,和这句诗。
    盆里的水温还有点高,郑葳的手放进去烫的有些泛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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