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节
夜色浓重,岁月如梭,眨眼过去,就是两个月。
近期都没有好片子,星华替江妩安排了不少时尚资源的邀约,一些代言也向她抛来了橄榄枝,虽然没有大牌,但宋秋为她着想,亦尽量挑了两个体面的让她去接,太廉价的品牌都不予考虑。
季辞凤不愁钱,销声匿迹了好一阵子,家里有钱是真好,大抵家人闹不过她,从中帮忙之后,她也开始接到一些冷门网剧的角色,从低做起,伺机而动。听田雅柔说,她现在对学习也上心多了,跟室友关系也搞得挺好,真是能演。
要不是能演,谁会一门心思的想当个演员呢?
安逸地浪了这两个半月,江妩打开手机里的日程表,才迟钝地想起来,自己之前鬼使神差地答应了严宝出席他爷爷的寿宴,严老爷子的寿宴,就等於上流社会的联谊,能够出席都是得了大脸了,就连年轻一辈,都不会轻易带小女友出席的,生怕教人看了笑话,还让自家长辈责备。
严宝很想带她去,不知出於何种心态。
反正江妩也不是巴巴地往里面凑想嫁出去的小姑娘,权当是满足男朋友的请求罢了,心态摆正了,去哪都不虚。
这时,江妩倒可惜之前出席首映的礼服太豪华了,不然可以直接拿来穿,绝对震得住场子。
严宝也担心过她的穿着问题,而他的担心方式也很粗暴,就像每一段真诚而朴实的感情,不需要锦衣豪宅,不需要烛光晚餐,只需要简简单单的一张附属卡,任刷,在微信里再三嘱咐她一定要刷,务必要刷到爽,温暖人心,其实一段感情,需要的也只不过这么简单的买买买而已。
“其实你也不用太担心,反正我就当去吃顿饭呗,我这么漂亮穿什么都好看。”
江妩是真不担心。
严老爷子是什么地位的人?会因为她一条是xx牌子的衣服而对她有特殊看法?就像首富之子交朋友不看有没有钱的原因一样,在场的人都没他有地位,反而可以从容地一视同仁。
“我只是不想你受委屈。”
电话里,严宝轻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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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129
江妩自然是不会受委屈的。
只要人够自私,受到的委屈就会少很多,越是顾全大局,性子好的人,就越容易受到委屈,别人觉得你脾气好,一次次试探你的底线,心里也会随之而定下怎么对你的态度。
严宝给的卡,上限设的非常高,江妩倒没多刷,只照他的原意,买了一身行头。
出席类似场合,一身香奈儿是最不出错的。
价位有诚意,穿上去彷佛都是差不多的甜美淑女模样,无甚个人特色,而出席这种场合,江妩当然不是抱着艳压全场的心思去,大方得体最重要,无须性感美│艳。
照江妩喜好来说,纯黑色显肤白,配上水晶或水钻的首饰闪闪发亮美得不可方物,不过考虑到老人家生辰爱喜庆的心态,就改选了宝蓝色的,稳重一点。严宝看过她穿着衣服自拍的全身照,在他看来,自然是怎么穿都好看的。
“有没有人说过你这回答很敷衍?”江妩有心捉弄他。
果然,严宝很是为难地沉默了一会:“如果要我说的话,你穿着军训服的时候最漂亮。”
“你品味有毒吧,那衣服腰肢胸│脯屁股不分的。”
严宝却想起在学校,误闯她宿舍时,看见江妩衣衫半│褪的那一幕,白得让他目眩的少女肌肤,还有在山洞里,她撩起军训服,幽暗的山洞里,一双大而明亮的眼睛灼灼地仰视着他,目光彷佛有着真实热力,灼伤了他的理智,使他沦为禽│兽,从此沦陷。
想到这里,他像是做了坏事的小学生,脸颊羞耻发烫。
隔着电话,江妩不知道他的表情,便继续话题:“那你决定好穿什么去了吗?西装?对了,打算送什么给你爷爷?”
“这个月b市有一次古董珠宝品鉴会,展品会顺便拍卖,你可以陪我去一趟吗?”
这种场合,少不免会有记者,江妩踌躇了一会。
见她犹豫,严宝心急得很,他对孙子兵法和各种冲锋陷阵的战术都烂熟於心,惟独没有一种能够应付一个他喜欢的女人,於是他出此下策,学着之前表白成功的技俩:“拜托你了……喵。”
……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卧槽……”
“……别笑了。”他尴尬得耳朵发红。
“嗯,我不笑哈哈哈哈……”
江妩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严宝是她认识的人里,声音最冷硬的人,有点类似《网球王子》里的真田玄一郎,说话掷地有声,平时惜字如金,这样的一个人笨拙地卖起萌来,格外让人忍俊不禁:“你别,我去就是了,别喵了,我被你萌一脸了。”
严宝想起自己其中一个热爱动漫的战友,偶尔会拿出抽屉里的海报深情凝视,海报上是一个个穿着不同衣服的女孩子,每次跟他说起,囗中都是‘南琴梨真是萌我一脸!、‘’ll**好!’等等他听不懂的术语,此刻江妩说自己也萌她一脸……难道自己和这些少女有什么共同的地方?
他一点也开心不起来,不过:“你高兴就好。”
“好了,不逗你了,”江妩试探了一下:“你最近有看新闻吗?”
“有。”
严宝虽然在感情上迟钝,但他不蠢:“……你是想说关於你的绯闻?”
“嗯,你怎么想的?”
一脚踏几船是一种罪恶的快│感。
江妩就像一个规避风险的恶人,在作恶时,会小心翼翼地一再确认受害人是否出於自愿,每次得到肯定的答案时,她都稍稍放松了一点,这自然不是值得推崇的行为或者价者观,稍微善良一点,就会被罪恶感压垮。
严宝沉默了一会,回了一句像是很风马牛不相及的话:“江妩,我三代都是从军的。”
“嗯。”
“不谦虚的说一句,祖上也算有点成就,我每一个家人都很希望我可以子承父业,但如果我坚持,去做别的事情也不是完全不可以的,我从小就是个比较倔强,有自己主意的人,”他低笑了一下,有点不好意思,:“爷爷是上过战场的人,大家都挺怕他的,不过我跟他比较亲,在小时候,他就跟我说,现在没有仗打了,但从军,很可能会死。”
“我说,人都是会死的。”
“爷爷说,不一样,如果没有做好会死的决心,从一开始就不适合这个职业,如果你只把它当成一个比较需要体力的职业,你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去当军人,做点什么都好,军人不适合你。”
严宝的语气逐渐严肃:“严家立过功,说是为了国家抛头颅洒热血,但运气好,站对队的成份也不少,有很大部份军人,为了国家牺牲,仅仅只是因为想保卫这个国家和同胞,如果只是为名为利,可以做的事情有很多,军队不是一个合适的名利场……当然,现在看来,我自己也觉得这是很理想化的想法了,不过永远不会过时。”
他停顿了一下,笑了笑:“其实我觉得这个比喻不太合适,爷爷知道了非把我抽一顿不可。”
“如果我想要一个专一、乖巧、温柔听话的女朋友……从一开始就不应该跟你表白,从军有可能会死,爱上你,你也可能会喜欢上别的男人,我知道这个风险,我愿意接受,所以我不会有怨言,如果我受不了,我可以走,不是么?”
他尽量使得自己的语气轻松一点,虽然条条在理,歪理说得她都要信了。
但实际上,他就像是一个吃不到糖的孩子,憋着眼泪认真地分析多吃糖会导致蛀牙,顺从得让人心疼。
一时之间,江妩居然说不出话来。
她沉默良久,解释的话会显得苍白,他显然也不需要解释,话到嘴边,就变成了:“开心就好,我也喜欢看你开心的样子。”
“嗯。”
严宝笑了笑,这倒是大实话:“我挺开心的。”
单恋一个人,是很自虐的体验。
即使再冷静理智的人,也会发现感情是不能用理智来形容的,栽了就是栽了,没有协商的余地,底线变成了一件纸上谈兵的事,最无可救药的是,还真tm的打从心底因为对方而觉得开心。
严宝邀请江妩同行的古董珠宝品鉴会,她倒是不陌生。
这类场合,有人觉得出席就是一种逼格,另一类人则和逛个街买买买无甚分别,有想来这刷个脸熟当作社交场合的,同时拍张照片打个卡与同一阶层朋友炫耀的,亦有阔少带小女朋友来讨妹子欢心,当然也不乏真正的古董爱好者。
只是比起古董,闪亮亮的宝石首饰更得名媛贵妇们的欢心,而自然有人愿意为她们的高兴买单。
放眼过去,不乏名流,女人统共漂亮精致。
有人说,世上只有懒女人,没有丑女人,说出这句话的人,见过的女人应当有限,不过话说回来,只要花足够时间在脸上,平头整脸一些的姑娘都能通过化妆得到不错的效果,时间花在哪是看得出来的,美容院一泡就是一下午,就算不美,至少足够精致。
在这些场合之中,季辞凤一向是骄傲的。
比她美的没有她出身好,出身比她好的,往往化了妆也没她好看,自小家里人就喜欢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她很小就懂得利用自己的美貌,讨长辈欢心。但她不满足,向往电视机里受人崇拜的生活,她认为自己是真正的白富美,比那些需要被潜规则才能上位的掘金女强多了。
直至在娱乐圈里连摔了几个跟头,季辞凤才收起她的优越感。
但在这种名流场合,她依然是可以骄傲的,就好像众星拱月,她不需要小心翼翼地讨好自己的男伴,而是好整以暇地欣赏那些闪亮的珠宝,有人会愿意买给她,就算没有这样的人也无所谓,她是季家千金,无人会怀疑她买不起。
向大众证明自己,是件很费力的事情。
享受着其他受男伴邀来,光靠一张脸吃饭的女孩或羡或妒的目光,季辞凤已经很久没感到这么心情愉快了,也许她这个明星梦也该完结了,在名媛圈里高高在上有什么不好?
“有没有看上什么的?”
今日她的男伴之一,是宋家的少爷宋展轩,风流韵事不少,尤爱女明星,被家里训了一顿,正在空窗期,就来对季辞凤献殷勤了。他不在乎她的丑闻跟‘男朋友’,反而觉得她既是有头有脸的出身,又勉强算是个小明星,很合他囗味:“我看都挺适合你的,你皮肤白,戴什么都好看。”
“嗯,喜欢哪个?”
另一个男伴,则是被拉来陪她散心的季渊,他对古董或是珠宝都没有兴趣,浪费宝贵时间来陪季辞凤,对他来说已是作出了极大的牺牲,只想赶快离开。
季辞凤犹豫:“再逛逛吧,其实我家里已经有很多了,不过女人永远少一件首饰嘛,今天难得跟展轩你出来,不狠宰你一顿怎么行。”
“荣幸之至。”
季渊腹诽,你特么有备胎还拉我出来撑场子?单身狗还有没有人权了。
三人走至一条水钻链子前,比起圆润的玉,季辞凤更爱这些闪闪发亮的饰品,可惜因为配着古董的主题,场中都以玉、翡翠、宝石为主,看得她很没意思,於是目光登时被这条闪亮的项链吸引住了。
不巧,江妩也正想要一条项链来搭配衣服。
作者有话要说: 月哥感冒了,求虎摸,求怜爱……
☆、第130章 130
冤家路窄,是个玄学问题。
有矛盾才有冲突,既然会生出矛盾,证明二人在同一领域上的利益有互相交集,所以成为冤家,也是一种缘份,缘有孽缘,季辞凤觉得江妩就是自己顺风顺水人生之中的一颗克星,只要碰上她,她彷佛就干什么都不顺利。
“这个挺好看的。”
季辞凤看了一眼玻璃柜里装着的钻石项链,钻石倒没多大,细碎地缀满了整条链子,中心位置垂下一小排流苏,简单别致,愣是用钻石这么坚硬的材料设计出了柔软轻盈的感觉。她心里喜欢,嘴上说得平淡,目光也不多作留恋,凝视一秒便抬头。
这是母亲从小教她的,对喜欢的东西,不能表现得太渴望,那是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才会这样,看到想要的上手就抢,一点大家闺秀的风度都没有。童年环境对人的性格会有深远的影响,季辞凤努力表现出来的得体,令到她另一块的占有欲变得无限大,母亲教导与本能性格互相挣扎撕扯,使得她在一些事情上执拗得像偏执狂。
只是她这一抬头,便与不远处走来的江妩目光对上。
前生五百次的擦肩而过,才换今生一次的凝眸……
放屁!
为什么我连逛个品鉴会买买买都能碰见你?你是不是暗恋我?可以离我远点吗?我并不想遇见你!还有旁边这男的又是谁?
季辞凤从小就在各各媛场合中打滚而来,瞥向江妩,唇边勾起微妙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