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娇栖 第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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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柔默了默,看向她身后的人,“踏歌。”
    她的手指指向踏歌身后,“陆黎找你。”
    话音刚落,沈柔自己身后倒先传来一个声音。
    “沈柔,过来。”
    她转头,看见卫景朝站在她身后,俊美的脸庞带着三分笑意,冲她招了招手。
    沈柔乖巧走过去。
    卫景朝牵着她的手往外走,边走边道:“踏歌,有事自己解决。”
    沈柔摇了摇他的手,问道:“你带我去哪儿?”
    卫景朝道:“今夜,城中有庙会,出去看看。”
    第36章
    沈柔眼睛一亮,脚步却停住,道:“你等着我,我去戴帷帽。”
    卫景朝牵着她的手,没松开,“不戴了。”
    他看向沈柔,“这里,没有人认识你,不用戴了。”
    沈柔抿了抿唇,轻声道:“可是,你的下属,有人认识我,还是小心些。”
    “不用。”卫景朝分外坚持,冷静说服了她,“将来到了凉州,你要去见你的母亲,就肯定要露脸,他们早晚会知道。”
    他神色淡淡的,“现在又何必多此一举。”
    沈柔歪头想了想,亦觉得他言之有理,便老老实实,跟着他往外走。
    走到门外,不出所料,站着几个卫景朝的下属。他们转过头来跟卫景朝行礼时,看见沈柔,不由得卡壳。
    其中一人怔然片刻,指着沈柔,结巴道:“沈……”
    卫景朝握着沈柔的手,语气淡淡的,有几分冷意,“大半夜不睡觉,在这里做什么?”
    几人心底掀起了惊涛骇浪。
    一时之间,却没有人敢质疑,纷纷低头道:“属下这就告退。”
    卫景朝的目光扫视一圈,牵着沈柔越过人群。
    沈柔只觉,众人的目光都落在她身子,带着探究的,灼热的意味。
    让她颇有些不适应。
    卫景朝轻声安抚:“等他们习惯,就好了。”
    此处,距离京城足有四百里。
    他们纵然有所怀疑,也没什么法子。
    毕竟,到了外地,离了京城,天高皇帝远,这些人的生死荣辱,就全都掌握在他手中。
    沈柔靠他近了些,有些不解,小声问道:“其实,可以再等等的。”
    等到了凉州,更是他的一言堂。
    如今行事,多少有些冒险。
    卫景朝却微微勾唇,脸上泛起一丝嘲讽,“我就是要冒险。”
    他侧目看着沈柔清澈的眼神中,浮现一丝迷茫,慢声与她解释,“四百里,快马加鞭,一天一夜就到了。我想看看,这几百个人里头,有没有那么一两个,是真心实意追逐陛下的。”
    若当真是忠心于君王,那瞧见尚在人世的沈柔,肯定会忍不住回京报信。
    纵使他自己不去,也会派人去。
    卫景朝一早就安排陆黎带着人,盯紧了这些人,凡有异动者,都抓起来,锁到马车中,另行处置。
    诚如方才所言,这里是他的一言堂,没有人能够逃脱他的监视。
    如此,试探之后,经过一轮筛选,他身边剩下的人,便全是可靠之人,再无君王的眼线。
    沈柔闻言,顿时凛然。
    她望着卫景朝乌黑深邃的眼眸,慢慢眨了眨眼,轻声道:“你很厉害。”
    确实很厉害。
    算无遗策。
    他的随侍里头,若无人反水,当然是最好不过。
    若有人反水,那便是给他肃清了队伍。
    一箭双雕的好手段,真的非寻常人能用。
    偏偏,连时机都选的这样好。
    若是昨日,离京城二百里的距离,还没出皇帝的视野,他用这一招,无疑是老虎头上拔毛,自己找死。
    偏偏是今日,回京还有希望的时候。
    用一根胡萝卜,诱惑着皇帝的探子,又做好了准备,将他们一网打尽。
    沈柔无声叹了口气。
    他这样有本事,所以,被她算计那一次,真的是唯一的一次吧。
    难怪他那么生气。
    今天是八月初十,中秋将近,小城里布满了花灯,满城百姓都出来游玩,热闹的不亚于京城。
    他们两个走了约摸一里地,就到了人海中。
    无尽的花灯照的到处都亮亮的。
    沈柔握住卫景朝的手臂,贴着他走,避开身边的人流。
    卫景朝微微侧目,抬手将她揽入臂弯中,隔绝了旁边络绎不绝的人群。
    他慢慢道:“你喜欢,什么样的灯?”
    沈柔躲在他怀里,感到格外安心,不假思索开口,“我喜欢荷花灯。”
    卫景朝便轻笑一声。
    果然不出所料,她最喜欢的,永远都是荷花。
    他便揽着沈柔,走到一个摊子前,低头看着摆了满摊的花灯,从中挑出一盏荷花灯,递给沈柔。
    这荷花灯做工并不精细,甚至称得上是粗糙,花瓣与花叶的间隔都有些模糊不清,与沈柔以往见过的,完全无法相提并论。
    可,她却喜欢的很。
    将那盏花灯紧紧提在手中,像是得到了什么珍宝。
    她抬头望向卫景朝的眼睛,比花灯还明亮。
    星辰熠熠,温柔灿烂。
    卫景朝笑了一声,揉揉她的脑袋,问摊主:“这个多少钱?”
    摊主笑吟吟的,用乡音回答:“十八文。”
    卫景朝从荷包中拿出一块碎银子,抛给摊主,笑道:“不用找了。”
    摊主亦见过他这样的达官显贵,知道他们不在乎这点银子,便笑道:“公子和姑娘郎才女貌,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说着,提起一盏燕子灯,递给卫景朝,“燕子灯跟荷花灯最配呢,公子也拿一盏吧。”
    卫景朝失笑,“荷花灯最配的,不是竹灯吗?何时成了燕子灯?”
    君子如竹,君子如荷。
    美人如竹,美人如花。
    在京都中,若女郎手中提一盏荷花灯,那他的夫婿手中,定是一盏竹灯。
    摊主笑吟吟道:“最近火遍全天下的燕燕于飞,公子和姑娘难道没听过?江燕燕提的,就是一盏荷花灯。她是燕子,最爱荷花灯。所以如今天下各处,荷花灯配的,全都是燕子灯了。”
    卫景朝讶然片刻,道:“原是如此。”
    他低头看沈柔一眼,接过那盏燕子灯,微微颔首,搂着沈柔走了。
    走远之后,沈柔抿了抿唇,说:“我也没想到,燕燕于飞,竟然有这么大的影响力。”
    卫景朝揉揉她的脑袋,夸赞道:“是我们柔儿厉害。”
    他每每一喊柔儿,沈柔的脸,都要悄悄染上一层红霞。
    卫景朝看着她染上薄红的耳朵,一颗心微微发软,轻声问她,“你为什么那么喜欢荷花?”
    沈柔弯唇笑,“因为我小时候,养什么都养不活,只有一株种在缸里的荷花,顽强地活了下来。”
    卫景朝一时无言。
    世人喜欢荷花,大都是钦佩其气节风骨,钦佩其“出淤泥而不染”的高洁品格。
    再不济,也是爱荷花美貌空灵。
    像沈柔这个理由,他毕生,还是第一次听说。
    他叹了口气,无奈道:“你倒是新鲜。”
    沈柔笑吟吟的盯着手中荷花灯,怎么看都觉得好看,满心愉悦。
    明明,那只是一盏粗糙的灯。
    放在往日,从来入不得她这种侯门贵女的眼。
    可她这样开心,这样快乐。
    快乐到,卫景朝的心,都跟着软成一滩水,望着她时,眸光温柔得不像样子。
    他想,若是她这样就能开心。
    那何妨,让她永远都开开心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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