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九百五十二章 想要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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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恪没有直接回到梦乡城,也没有回军事学院,而是选择了去魔界,因为他觉得还需要通过实战来检验一下武技和法术。
    子路也想试试看自己到底有多强。
    虽然两位神都不怎么擅长布置传送阵,但是只要认准大方向,想去哪里还是可以如愿的。
    经过几次努力尝试之后,终于抵达了魔界的地盘。
    因为有足够的自信,李恪和子路选择了一个很大的城市,看上去像是有几十万居民。
    悬浮在上空,看着下方破败的房屋和丑陋不堪的城市,以及街道上走动的天魔,两位神开始犯愁了,怎么开始?总不能下去胡乱冲杀一通吧。
    这个城市看上去像是不设防,没有军队,没有专业维护治安的魔,感觉像是很和平,很无害的样子。
    子路:“看来找对手打架不是这么容易的事。”
    李恪想了想之后说:“我们可以下去逛逛街,看有什么可以交易的。”
    子路:“不打架了吗?”
    李恪:“看情况,如果有合适的对手或者遭到攻击,就好好打一架,如果没有的话,就算了。”
    子路:“我们本来是打算来这里打架的。”
    李恪:“但是这里如此和平,像世外桃源似的,如果找不到合适的对手,那就算了。”
    子路:“如此甚好。”
    飞下去,进入城内,离地三尺在空中飞,脚下是乱扔的垃圾和骨头,许多老鼠成群结队跑动,卫生状况真的很糟糕,房子歪歪斜斜,粗糙丑陋简单,院墙有些由泥土和石块构成,有些则由长满了尖刺的奇怪植物构成。
    李恪想起在人间地球上看过的一些非洲原始部落村寨,感觉与这里有些相似,只是这儿的房屋和院子更大一些而已,至于墙壁和房屋,倒真是很像,相比之下,这儿的卫生状况甚至可能更糟糕些。
    有一位羊头人身的天魔悬停在天空中,若无其事地大便,同时与路过的魔打招呼闲聊。
    有位猪头猴身的天魔在拉屎的同时还在啃一只类似烤鸭的鸟,居然也不吐骨头。
    李恪看着什么都觉得好奇,东张西望,看看这边又看那边。
    在城里飞了几百米,看到几十位天魔,它们有些漂亮,有些丑陋,有些平庸,但是它们只要愿意,至少一大半都可以变得俊男美女,只是它们不愿意这么做,至于原因,恐怕只是它们才清楚。
    可能是魔的审美观点与神和人都不一样吧,在人和神的眼里觉得很丑怪的形象,在它们看来或许美不胜收,妙不可言。
    李恪觉得奇怪的是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魔上来找麻烦,它们对于两位出现在城市里的神熟视无睹,就像他们不存在一样。
    子路在一家恍如乡村铁匠铺的兵器店里用五百神元买了两把看着不错的刀,都没讲价。
    李恪双手背在身后,看了看这家小破店内的成品,想买些箭,但是随即发现质量达不到要求。
    店里出售兵器的魔体格强壮,看着像是人,但是肌肉发达到不像话,感觉有些没道理,因为人很长成这副德行,而天魔和天神的力量与肌肉和体格没什么关系,长成这样完全没必要。
    走出兵器店之后,子路乐呵呵地说:“这两把刀质量真的不错,我可以稍稍加工一下,做些装饰,然后转手加几十倍卖出去。”
    李恪:“确实还行,天魔制作的东西虽然粗糙些,但是所用的材料却很好,性能没问题。”
    接下来,在一家出售酒的店里李恪买了十几坛那种味道很不错的水果酒,打算带回去慢慢喝。
    魔界的城市里好东西还真是挺多。
    在一家出售各种矿石和金属材料的店里,李恪买到了十几种炼器和铸造所需要的原料,价格便宜到难于置信。
    子路:“咱们没事的话应该经常来。”
    李恪:“如果魔界与神界停止战争,开展相互的自由贸易,对于提高双方的生活质量和增加财富而言,绝对是大好事。”
    子路:“不可能的,双方积怨已经数万年之久,不可能在短期内改变彼此的立场。”
    李恪:“难道它们真的不在乎我俩的天神身份?还是根本没看出来?”
    子路:“我俩的修为提高了很多,尤其是你,感觉差不多可以算是大神了,它们就算看出来,也不敢说什么,还不如装作不知道。”
    李恪:“但是它们这样子真不像是装出来的。”
    继续往前飞,对于街道上多到不像话的各种垃圾,两位神都有些看不下去。
    准确地说,这不能算是街道,因为压根就没有规划过,基本就是一些魔建筑了房屋和划定了私有范围之后自然形成的通道,弯弯曲曲,死胡同很多,有时飞着飞着前面突然变窄了,有些干脆会来到一面墙壁前,必须飞上天空,否则就无路可走,而地上的垃圾则是多到不像话,可以看到诸多动物的骨骼,甚至可以看到类似于人类的骷髅,烂掉的衣服和鞋子,受损的兵器,吃剩下的饭菜,粪便等等,有些位置长出了树和草,有些位置则出现垃圾堆起来的小山,臭气四溢,很难闻。
    可以看得出,这个城市发展到如今的样子很不容易,起码得几百年,甚至可能几千年,因为魔界居民数量稀少,到处都是空荡荡的,而且天魔之间的相互残杀和攻击是很常见很普通的事。
    李恪和子路走进了一家餐馆内,一名面色漆黑但是身体线条却很迷人的魔女走过来,问他们吃什么。
    李恪:“来两份烤飞羊肉,两大杯果子酒。”
    在魔界,只能吃简单一些的饭菜,因为太复杂的它们做不出来。
    魔女:“你们是天神吗?”
    李恪:“是啊,有问题吗?”
    魔女:“没有,只是有点担心,怕待会你们还来不及付钱,就被某只厉害的魔给抓走了。”
    李恪:“我并不介意和某位非常厉害的魔较量一番。”
    魔女:“你们不会吃霸王餐吧?”
    李恪:“当然不会,我可以先把钱给你。”说罢,递过去一百神元。
    魔女:“不用这么多,二十元就够了。”
    李恪:“拿走吧,不用找了。”现在他真的觉得自己很像传说中的阔佬,并不单纯只是因为口袋里的钱不算少了,而是由于感觉自己变强大了,可以确信,在未来钱将不再是问题,就算现在把已经有的钱都花个精光也没关系。
    魔女:“多谢天神。”
    稍后,烤飞羊肉和酒上来了,味道还行。
    子路:“这事有点莫名其妙,我俩居然坐在魔界的餐馆里若无其事地吃东西。”
    李恪:“我刚刚从军的时候,曾经在老兵带领下去过那些所谓的魔界友好城镇里旅游玩耍,吃过类似的东西。”
    子路:“会不会有天魔来找咱们麻烦。”
    李恪:“希望会有,我来这里本来就是找对手打架斗殴的。”
    黑乎乎的魔女又来了,若无其事地把酒杯斟满。
    子路说:“我并没有族群歧视,只是不太明白,你干嘛要把脸弄得这么黑?”
    魔女:“我喜欢自己这副模样,黑黑的好可爱。”
    子路:“还是白净些比较美丽。”
    魔女:“那是你们神的观点。”
    子路:“当然,你有选择肤色的自由,只要你喜欢,就算变成七彩的也没关系。”
    魔女:“我就喜欢保持目前这样。”
    子路:“你是否认识某位厉害的天魔?”
    魔女:“听说本市有几位,但是不清楚它们住在哪里,据说厉害的魔都很忙。”
    子路:“我们想要寻求与厉害的魔战斗的机会,希望你能够帮助我们。”
    魔女对待弱智人士和小孩子那种语气说:“去灵霄宝殿吧,听说那些厉害的神和魔都很多,你俩可以尽情杀个痛快。”
    子路:“我俩真的很厉害,否则也不敢就这么深入魔界的地盘。”
    魔女:“确实很厉害,我能猜到。”说罢,转身走了,到一边坐着用一柄刀子剔牙,看上去显得很粗鲁。
    在李恪吃到第十七片烤飞羊肉的时候,厉害的天魔出现了。
    是一位熊头人身的大块头雄性天魔,身高约有三米,肌肉发达,那只熊脑袋看上去憨厚可爱,很有喜感,让人想将其斩下来做成标本挂在墙壁上留作纪念。
    凭现在李恪的修为和眼力可以看得出,它确实很厉害,修为不逊于自己,可能还略强一点,绝对是这个城市里重要的一只魔。
    熊魔大声说:“你们是天神,怎么敢跑到这里来?”
    子路:“熊兄,我们最近修为方面有巨大的突破,想试试招,所以来魔界转悠。”
    熊魔:“原来是搞破坏的,很可恶啊,最讨厌无事生非的神了,这样的傻蛋我向来见一个杀一个。”
    子路:“我们是文明神,不搞破坏。”说这话的同时,他心里不禁想,自己真的算得了文明的神吗?感觉有些可疑。
    熊魔:“我最喜欢吃神的肉,在我家的酒缸里泡着十几个神的尸体,那些酒蛮好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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