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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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先生,您是以璨的老板?”于丹阳记得以璨说过在程氏传媒实习。
    “是。”程中谦微顿一下便点了这个让他后悔半年的头。
    他没有在意几个人的目光,伸手在以璨额上试了试,那温度仍是让他吃了一惊。
    他回头扫了眼炒杂的房间,也不说什么,只是转身走了出去,正看到黄瑞鑫满头大汗地走过来。
    “这里没有单间,要住只能去21楼。”
    21楼有孙嘉琳在那里,他不会让以璨和她住一个楼层。
    “转院。”他头也不回的沉声说道。
    “是。”
    程中谦通常这样说话,基本上都是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办的意思,黄瑞鑫二话没说,直接转身去打电话。
    “这里由我安排,你们先回学校吧。”程中谦面露微笑,尽量客气地和这几个学生说道。
    “今天晚上是我值班,我和于丹阳轮流照顾以璨,就不用麻烦程先生了。”郭玟玟出去实习了几个月大有出息,很义气的没有见色忘友,始终保持着对这个花样美男的警惕。
    以璨身上的痕迹实在可疑,这时候有男人找上门来肯定是嫌疑最大的,她怎么也不能扔下以璨回学校。
    如若是平时,这几个学生显然不会被程中谦放在眼里,但他自己做了什么自己明白,显然心虚,而且这几个人目光明显不善,抗拒的意思十分明显,这让他不敢太强硬。
    他思忖了一下说道:“我刚刚和主治医生谈过,以璨这病至少还要一周的时间才能好转,此后还要休养,这里条件不大好,我已经在想办法给她转到别的医院,条件会更好些。
    “这医院也是三甲医院,我想不明白程先生为什么一定要转院。”于丹阳一直沉默不语,她观察着这个男人的做派,心里隐约对他有些怀疑,直觉不能把以璨交给这个人。
    “这里,病房太挤,不利于她休息。”程中谦扫了眼拥挤的房间,低声说道。
    “程先生,以璨是被学校医院转到这里的,如果换地方怕是不妥。”于丹阳并不好糊弄,她立即提出了异议。
    “我会负责治疗的一切费用。”程中谦脸上是漫不经心的笑容,口气却非常坚定。
    “对不起,这并不是钱的问题,我们并不认识你,所以我不同意你将她转院。”吴明轩一直静静地观察这个男人,见于丹阳顶不住,便十分客气的插言道。
    “哦?”程中谦顿了一下,不由地打量起这个大男生。
    干净、阳光,目光清澈,一看就是有着良好的教养,应该是一个来之家境不错家庭的男孩子。程中谦顿时心里有数,这大概就是她那个青梅竹马的“明轩哥哥”吧。
    “贵姓?”他面无表情的似随口问道。
    “吴明轩。”吴明轩感受到他的压力,却丝毫没有退缩,索性直接报上名字。
    “听说过。”他点点头,随即面容一整,“林阿姨身体一直不太好,如果你们不介意,我立即给她打个电话征求一下她的意见。”
    “不用了。”吴明轩仍是淡淡的,却是毋庸置疑的阻拦道,“我是以璨的男朋友,我会负责照顾她的。”
    一时间,屋子里的几个人都愣住了。于丹阳下意识地转头去看程中谦,却见那张漂亮的面孔瞬间变得阴鸷起来,全身都散发出一股凛冽的气势。
    也许是这男人气场的原因,也许是吴明轩说话的声音有点高,整个屋子里出现了刹那间的安静,仿佛空气都停止了流动,沉寂的令人害怕。
    半晌,程中谦那低哑的声音冷冷地响起:“男朋友?”
    “程先生,谢谢您一直以来对以璨的关照,但我想照顾好女朋友是我的责任。”吴明轩的语气仍是十分客气,却字字句句都在强势地拒人千里之外。
    大约病房里的病人和家属都觉察到了气氛的不对,纷纷压低了说话的声音,又不时将注意力集中到这一角,打量程中谦的目光明显带着八卦。
    此时的程中谦恨不能咬下自己的舌头。
    刚刚他随口承认自己是以璨的老板,只是根本没将这几个学生放在眼里,却万没想到被这毛头小子抢去了“男朋友”这个名称,自己连照顾她的资格都失去了。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又不好反悔说自己才是以璨的男朋友,如果那样不仅失风度不说,传出去他堂堂程氏总裁跟一个毛头小伙子抢女人可真是笑话大了。他将阴冷的目光盯着吴明轩看了半天,才邪魅地一笑:“既然有男朋友在,应该是能好好照顾以璨的。”
    他面无表情的微微向众人颔首,旋即转身离开病房,迎面碰上匆匆走过来的黄瑞鑫,他挥挥手:“不用了,就这样吧。”
    苏以璨觉得自己似沉睡了千年,在一片迷蒙中悠悠醒了过来。
    她穿越般在自己的梦里睡了两天两夜。她梦到婴儿时的自己,呀呀学语的她被外婆抱在怀里,看着母亲给刚从医院抱回家的妹妹喂奶,她挣扎着要扑向妈妈,哭闹着要找妈妈。
    外婆忙抱着她离开,轻轻耳语道:“璨璨乖,你是姐姐啦,要让着妹妹,妹妹太小,只会吃奶,外婆给你蒸蛋糕吃去。”
    以璨忽然想起,自己最讨厌吃鸡蛋,是不是因为小时候吃太多的缘故?转眼间,又是北风呼号的冬天,母女三人躲在没有暖气的日式小旧楼里,冰冷的房间,泛着一股死气的炉子没有一点温暖,她和妹妹将冰凉的脚丫子伸到母亲的怀里取暖,一边听着母亲给她们讲那些听过许多遍的童话故事。
    “妈妈,白雪公主是被王子吻醒的吗?”这是童童问的话。
    “用南瓜变的马车是不是金黄色的,就和吴奶奶种在院子里的那棵南瓜一样的?”
    以璨问的问题总是带有主观色彩,让妈妈忍不住失笑。然后,以璨就看着母亲脸的笑容一点点淡去,最后却发现妈妈变了脸斥责她:“怎么随便和男人发生关系!你太不知道自爱了!”
    母亲对两个女儿的教育近乎古板,知道了她和程中谦的事,忽然发起了脾气。以璨发现自己无法辩白,不敢面对母亲。
    忽然间,程中谦妖孽般的脸离她只有两寸,凶狠地拧住她的腰,满脸的不屑:“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以璨只觉得一身的疲惫,似水中捞出来的鱼,干渴地喘息着,濒临死亡的边缘。
    她猛地挣扎了一下,终于睁开了眼睛。
    一股医院的味道让她微微皱眉。她慢慢睁开眼眸,呼息间,她似乎嗅到了一丝丝熟悉的气息。她缓缓转动着睡的僵硬的脖颈,看到坐她床边看书的男孩子。
    “醒了?”吴明轩整张脸由于背光,显得有些暗,却眉目清朗,看起来十分亲切。
    “明轩哥。”以璨无力地露出一丝丝笑容,“你怎么来了?”
    “你病了,本来就应该第一个通知我。”吴明轩并没有回答他是怎么知道,却责怪她对自己的疏远。
    以璨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随即又是没心没肺的笑:“要毕业了,你应该很忙。”
    吴明轩放弃出国,她并不知道,但她心里清楚,他们心里始终有一个心结,他们再也回不去原来的亲昵。
    “傻以璨。”吴明轩心知肚明他们之间的隔阂,那天当着程中谦的面说自己是以璨的男朋友,是他下意识觉得这男人就是那天粗暴地断掉以璨电话的男人,他十分讨厌那男人身上的霸道。他拨了拨女孩额前的头发,语气十分宠溺:“如果我走了,你会想我吗?”
    最
    “会,当然会。”以璨的声音不高,有些嘶哑,却如硬毛刷子刷过他的心底,是一种又疼又麻的感觉。
    还记得我是你的明轩哥哥就好,”吴明轩端起床头柜子上的水杯,轻抬起以璨的头,喂她喝了一口水,“以璨,如果你觉得在这里不快乐,记得去找我。”
    “明轩哥。”以璨忽然红了眼眶,微微闭了下眼。
    “明轩哥,是我做错了事。”许多事情都已不能回头,回头已是百年身。
    “以璨,谁都会做错事情,比如我,和邹莉莉……”吴明轩叹息。
    在以璨前面提起这个名子,他有一种羞耻感,因此一直说不出口,但是他认为自己应该给以璨一个交代。如果做不成恋人,他还想保有这个朋友。
    “明轩哥!”以璨忽然打断他的话,浅笑道,“你不要说了,我原谅你。”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她不想吴明轩在自己面前难堪。
    “我们还年轻,难免会犯错误,但青春是可以原谅的,对吗?”以璨仍像是没心没肺,可他却明显感觉这个一起长大的女孩有哪里不一样了。
    吴明轩忽然觉得眼里有泪意。
    一个错误让他错过了一个好女孩,一个一辈子都会让他刻骨铭心的女孩子,谁能了解他是怎样的痛心?
    ☆、第54章 番外
    当梅花开遍梅花岛的时候,程中谦又去了岛上视察。
    他近有一年的时间没有来了,这一年的时间是他担任程氏集团董事局主席以来最忙的一年,他处理了最棘手的几件事,又建立了更严格的管理制度,然后将所有的具体工作都交给了副手,以后,他只会从集团的战略发展方面给出意见,而不负责具体事务,这次之行,是他例行的巡察,而没有具体的事务。
    到了不惑之年,无论是事业和金钱,都到达了一个高峰值,他想有更多的时间和家人在一起,多陪陪母亲和妻儿。
    也许是代沟吧,小他□□岁的妻子却一直正值事业心极强的时候,这么多年,她一直在搞自己的工作室,工作室完全独立于程氏之外,接受的业务让程中谦哭笑不得。
    她扶持泥人马和他的徒弟们办了一场影响颇大的泥人展,全套的《红楼梦》中人物震撼了艺术界;为特立独行的画家筹办画展,不遗余力的为其宣传扩大影响,画展过后依然没什么名气,而以璨和工作室却收到了颇高的评价,被评论界评价为:画展没红画家却红了主办人,这让程中谦暗自笑到肚子疼。
    这几年来,以璨的工作室有了一批稳定的客户,这些客户非常另类,思维独特,对设计的要求非常具有挑战性,而苏以璨却能满足他们的一切要求。开始几年她坚持的非常困难,但是这个小丫头却倔强的让人心疼,终于在苦撑几年后,在业内创出了名气。
    程中谦要是说她几句,她会很有道理的说:“我现在生活无忧又有能力,为什么不能帮那些有理想的人实现他们的艺术之梦?”
    程中谦的总体理念是,只要小妻子开心便一切都好说。
    有时候他也会忍不住说她几句,纯粹是因为看她累的瘦了才多嘴的,可是一看小妻子那一副严肃认真的样子,只能无奈的说:“随你。”
    苏以璨的儿子程小宝已经上小学了,他不能趁着暑假去b市看望外婆林子叶,因为他要和普通的孩子一样,要上暑假特长班。
    程小宝大名程熠霖,比同龄人略高的个子,有漂亮到极致的面孔和优秀的学习成绩,是一个标准的小正太。这个儿子极其独立,不用以璨操太多心,母子俩相处起来很像哥们儿。
    以璨对这个儿子最不满意的地方,或者说,最介意的事,便是他长的太漂亮了,除了那两道浓眉像自己,完全是程中谦的翻版。
    男孩子要那么漂亮干什么!特别是目前就有招蜂引蝶的趋势,随着儿子长的越大,她这种担心就越盛,她绞尽脑汁,想出一个办法,让儿子去学跆拳道。
    “这样可以更增加男子汉气质!”她是这样和儿子说的。
    可是程小宝实在是太小了,交给谁她都不放心,便决定自己亲自陪着儿子去学习。
    跆拳道馆离家里不算远,以璨每天会在儿子放学以后接儿子一起去学拳。
    这天她和儿子上完课以后,冲洗了一下换好衣服便走了出来,上了车便准备带儿子先去吃饭。为了奖励程小宝,她带着儿子去了市内一家有名的西餐厅。
    按苏以璨的口味儿,根本不应该带儿子来这种没营养的地方,她的美食观念承之母亲林子叶,只有自家厨房慢火炖出的汤汤水水才最有营养,可是她有时为了讨好儿子,还是会偶尔作为奖励带他来一次。
    餐厅的风格装修很欧式,虽然是傍晚,灯光仍是有些暗。
    以璨是大大咧咧的性格,她更喜欢装修古典的中式餐厅,如果换了妹妹童童倒是会喜欢这种小资情调。
    程小宝对一款炸虾很喜欢,吃的满嘴都是面包渣,以璨宠溺的拿出纸巾给儿子擦了擦嘴说:“慢点吃,先喝口汤。”
    她伸手将汤递到儿子面前,抬眼间,她看到了从侍应生打开的门走进一个男人。
    黑色的西装将略颀长的身材衬得挺拔,头发略短,英挺的脸上在下巴处一道浅浅的疤,整个人都显的凌厉而有气势。
    以璨只觉得心尖儿猛地一跳,像是所有的血都涌到了头上,她借着绿色植物的掩护,看着那男人大步走到早已经等在餐厅另一边的人。
    那是个打扮的极为出色的女人,虽然坐在那里,仍可以看到绰约的风姿。虽然可以看出不是很年轻,不过她笑起来的样子极美,她让以璨想起来盛开的玫瑰,迷人,优雅。
    “儿子,吃饱了吗?”以璨低声问。
    程小宝是背着餐厅门口的,没有注意到餐厅另一角的事,他干脆利落的用手抹了一下嘴说道:“没饱,还要吃。”
    “儿子,看你吃这么多的汗,妈妈带你去吃冷饮,我知道最棒的一家冷饮店。”
    程小宝平时吃冷饮是被控制的,为了诱骗儿子离开,以璨只好使出最卑劣的手段哄着儿子。
    “真的?”程小宝最像妈妈的地方便是吃货本色,一听有冷饮,立即两眼放光。
    “走吧。”
    以璨收拾好东西,站起身拉着儿子从一侧绕出了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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