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断案日常 第74节
罗秀才把刚刚对顾璟说的话又对姚征兰说了一遍。
姚征兰一听找不到头颅,马上联想到范氏再次被掳走时出现在小院里的那具无头尸首,道:“又是不见头颅,该不会死的不是不苦师太吧?罗秀才,望月庵可还有别人失踪?”
罗秀才道:“没有,就不见了不苦师太。”
“那就怪了。”姚征兰想了想,又问:“那你姐姐为何突然投案自首?”
罗秀才道:“原本庵堂后院有山上的山泉水流下来供众人饮用,可就在三天前,不知为何那山泉水突然干涸了,庵里众人不得不去山下湖边提水。我姐姐说,她不想喝泡过死人的水,这才主动投案。”
“这个理由倒也勉强说得过去。”姚征兰转向顾璟:“顾大人,您怎么看?”
顾璟道:“不管我怎么看,这里涉及到一个管辖的问题。大理寺在复审案件之前,原则上是不能干涉地方办案的,除非地方上有解决不了的要案大案,朝廷指定大理寺派专人前去调查。”
“顾大人,那我直接向大理寺报案可以吗?之前我说过的真定府二十几位女子失踪案,如今我姐姐找到了。她不认我,对她失踪这段时间发生的事也闭口不谈,如今还莫名其妙自陈杀人,这其中必有玄密。若是大理寺受理了这桩案子,我姐姐作为唯一一个失踪后又现身的重要人证,大理寺是不是就可以插手她的案子了?”罗秀才问顾璟。
姚征兰也看着顾璟。
顾璟本不想这么快再接案子,毕竟为了舒荣的案子,姚征兰这几日委实是累了。
可看着她期盼的眼神,他又实在不忍心开口说不接。
见他点头,罗秀才大喜过望,忙跟着他与姚征兰进了大理寺,借用姚征兰的笔墨自己写了一张状纸上交。
罗秀才收集的相关资料早就交给了顾璟与姚征兰,两人也将那些资料看过多遍,早已烂熟于胸。顾璟很快便拟好案情,与罗秀才的状纸一道拿去了刘懋那里。
没一会儿顾璟回来了,对姚征兰道:“刘大人同意派专人去调查这件案子,但是不同意我亲自去,说我可以举荐一人去。在给他人选之前,我想先问问你的意见。”
姚征兰不假思索道:“我愿去。”
顾璟看向站在一旁的罗秀才,道:“罗秀才,可否请你暂且回避,我与姚评事单独说几句话。”
罗秀才出去后,顾璟方对姚征兰道:“我自然知道你愿去,但是,你要想清楚了,罗秀才给我们的资料表明,大多数失踪女子都出自真定府。若通过罗秀才姐姐之口认定确实有这么一个诱拐女子的人或者组织存在,你很可能要去外地办案。而我,不能陪你同去。”
姚征兰问:“刘大人是不是想要你去查舒大人被害的案子?”
顾璟点头:“刘大人向陛下禀报之后,若是陛下将此案交给大理寺负责查办,刘大人会派我负责此案。”
姚征兰思考片刻,还是坚定地道:“顾大人,我愿意去查罗秀才姐姐的案子。一来,既然我们知道可能有这样一个重大的案子存在,而苦主之一罗秀才又找上了门,我们怎么能装聋作哑不管不问呢?二来,我真的需要一个去外地查案的机会,若是错过这个,在我兄长醒来之前,我不知道还能不能等到别的机会。”
顾璟略作迟疑,道:“好吧,你先去查罗秀才姐姐杀人的案子。至于失踪案,若刘大人真的将舒尚书被害案交给我去查,此案与兵器被劫案息息相关,届时我也可以申请去兵器被劫之地调查。若舒尚书的案子不归大理寺负责,我再加入失踪案的调查不迟。”
姚征兰点点头。
顾璟回到自己的书案后头,一边写举荐书一边道:“清河县离此有半日路程,每日来去不太现实,所以在了结杀人案之前,你恐怕得住在清河县了。我记得清河县有个清河驿,是官驿,凭官凭入住可提供免费食宿,但我不曾住过,不知环境如何。
“你过去后先去驿站看看,若是环境不好,便另寻住处,最好是让清河令与你安排,省事些。不管住在何处,务必让随行差役住在你相邻的房舍内以保周全。清河县有山,据罗秀才所言,那望月庵建在山上,山上定然比城里冷,记得多带衣服……”
顾璟说着说着,自己也察觉有些别扭,一抬头,发现姚征兰果然正一脸愣怔地看着他。
“为何这般看着我?”他明知故问。
姚征兰回过神来,道:“没什么,只是印象中顾大人除了破案之外,似乎鲜少一次说这么多话。”
顾璟有些不自在地咳嗽了一声,垂眸一边在推荐书上署名一边道:“我毕竟是你的上官,你又是头一次自己一个人外出办案,提点你是应该的。”
“是,多谢顾大人。”
顾璟写好了举荐书,招来小吏,将举荐书给他道:“去交给刘大人,顺便把萧旷叫来。”
小吏去后,姚征兰道:“顾大人,不必叫萧捕头随我同去,我带别人去就可以了。舒尚书的案子要紧,还是让萧捕头留下来吧。”
“你的案子不要紧,但你很要紧。”顾璟脱口道。
姚征兰:“……”
察觉自己失言,顾璟有些急迫地解释道:“我的意思是,你毕竟是……体力心性各方面与真正的男子相比到底是有差距的,出门在外,需要一个得力的人在身边相助。我这边不要紧,有的是人可以调用。”
他实属一番好意,姚征兰也就没再推拒。
交代完萧旷相关事宜,顾璟亲自送姚征兰罗秀才萧旷和随行差役们到大理寺门口,目送他们离开后,又在台阶上站了一会儿。刚欲回转,便见街道另一头李逾双颊酡红歪歪斜斜地坐在马上,三槐一边又要牵马一边又要提防他摔下来,手忙脚乱苦不堪言。
“去搭把手。”顾璟吩咐守门的差人。
差人应了一声,小跑着去了。
李逾此刻后劲上头,醉得比刚出燕来社时厉害多了,见了顾璟就往他身上扑,口中嚷嚷道:“姚兄,姚兄,我……”
顾璟怕他说出什么不该说的叫旁人听了去,忙一手扶住他一手捂住他的嘴,对三槐道:“愣着做什么?还不赶紧把郡王架进去!”
李逾还在那儿拼命挣扎:“唔唔唔!”
三槐一头冷汗地将马交给差人牵着,上前背起自家郡王,顾璟在一旁捂着他的嘴,两人合力将李逾弄到阅卷房,放到屏风后的小榻上。
三槐出去打水。
顾璟俯身给他把薄被盖上,不防他突然伸出双臂一下搂住顾璟的脖颈,醉眼惺忪地看着他痴笑道:“兰兰,我真的好喜欢你。”说罢,昂起头来吧唧一声亲在他嘴上。
“下流!”顾璟反应过来,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抓住他搂着自己的胳膊就是一扭一折。
“啊啊啊——”李逾的惨叫声顿时响彻整个大理寺。
作者有话要说:
怒火万丈的顾璟:狗r的鲤鱼,还我初吻!
委屈巴巴的李逾:你当我愿意亲你啊?无良作者还我初吻嘤嘤嘤!
第91章 ·
姚征兰并未回去收拾行李, 只是派了个差役去承恩伯府跟姚允成和老太太说了声自己要去清河县办案,并通知青岩收拾了衣物给她送到清河县来。
一路快马加鞭,赶到清河县时天都擦黑了。
因事出突然, 没来得及提前通知清河县令, 待清河县令卞世鸣得到禀报从县衙的后堂出来看到姚征兰时,还是一脸茫然不知所以的模样。
“这位便是从大理寺来的姚评事, 姚大人?”他上下打量着过分年轻的姚征兰, 有几分不可置信地问道。
姚征兰上前端端正正地向他行了一礼,将事情原委说了一遍,致歉道:“夤夜打扰卞大人休息, 实非得以,还望卞大人海涵。”
卞世鸣忙道:“姚大人哪里的话, 公事为先的道理, 本县也是明白的。姚大人里面请。”
姚征兰跟着卞世鸣来到县衙二堂中, 卞世鸣问及食宿问题,姚征兰答已在驿站解决。寒暄间师爷取来了望月庵杀人案的卷宗, 卞世鸣亲手递给姚征兰道:“此案已经完结,本县原本就打算尽快呈交大理寺复审的,既然姚大人来了,便直接交予姚大人吧。”
“案子审完了?可我听说,尸体的头颅一直未曾寻得。”姚征兰接过卷宗,微微皱眉道。
卞世鸣不慌不忙道:“是一直未曾寻得。大人不知,那抛尸的湖虽然是个闭口湖, 但却有十来亩地那么大, 水深淤泥厚, 能把尸块打捞出来已实属不易。小小人头,非是本官不想寻找, 而是人力有限,实在是无能为力啊。不过通过调查,在案发时间段内,山上山下,失踪的唯有不苦师太一人。所以即便没有寻着人头,这尸块身份的认定,应当是没有问题的。”
姚征兰闻言,觉着这县官看起来倒也不像是个敷衍了事的人,许是真的有难处,还是等她实地勘查过再做论断,于是道:“原来如此。那我先将卷宗拿走,届时若有问题,再来向卞大人请教。”
卞世鸣拱手道:“随时恭候。”
大理寺阅卷房,李逾一觉醒来,左看右看,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想起身,头还有点难受,就躺在那儿叫唤:“三槐!三槐!”
“醒了就起来。”
隔着屏风传来顾璟的声音。
李逾一愣,掀开被子下了榻,甩甩头绕过屏风,这才发现原来自己就躺在阅卷房的屏风后头。
天已黑了,顾璟坐在书案后头批阅卷宗,姚征兰的位置却空着。
“什么时辰了?”他揉了揉涨疼的额角,问道。
“刚过酉时。”顾璟眉眼不抬。
李逾又看一眼姚征兰的位置,问:“她回家了?”
顾璟不答。
“行了,我也回去了。”李逾跟他没什么话可说,抬脚就出了阅卷房。
刚好三槐如厕回来,见了他忙迎上来道:“郡王您醒了。”
“死哪儿去了你?我怎会躺在这里睡觉?”李逾活动着隐隐作痛的左臂,抬腿做踹他状。
三槐忙躲到一旁,苦着脸道:“是郡王您喝醉了非要回来找姚评事,小的劝您您也不听啊。”
“那我醉醺醺的都对姚评事说什么了?”李逾问。
三槐忙道:“郡王放心,您没说什么不该说的,顾大人一直捂着您的嘴呢,而且姚评事也不在。”
“哦。嗯?”李逾狐疑地挑起眉梢,“你方才说姚评事不在,从我们来大理寺时她就不在吗?”
“对,从那时她就不在。”
“后来她有没有回来过?”
“没回来过。”
“知不知道去哪儿了?”
“这小的不知。不过,中午您在燕来社喝花酒时小的看到姚评事打马往西边去了。”三槐道。
“西边?”李逾想来想去,想不出她去西边是去找谁,难不成找秦珏那小子去了?
等等……
“你刚才说看到她打马从门前过,那她看到你了吗?”李逾盯住三槐。
三槐瑟缩:“看到了……”
“这么重要的事你为什么不早说?!”李逾咆哮。
三槐哭丧脸道:“我跟您说有件事不知道该说不该说,您叫我别说来着。”
李逾伸手指点着他,转身又回了阅卷房。
“姚评事去哪了?”他问顾璟。
“与你无关。”顾璟道。
“你不说,自有人说。”李逾气得转身要走。
“她去清河县办案,你不准去找她。”顾璟抬起头道。
“你说不准就不准?凭什么?我偏要去找她!”李逾抬起下巴道。
“你可知你在醉中将我当成她,对我做了什么?”顾璟语气平静,目中一点寒凉。
“对你做了什么……”李逾迷惑,“我能对你做什么?”
看顾璟的模样不似开玩笑,他转头去看三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