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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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庞壹则是沿着她背后看过去,宋非乐已经上场了,他的目光被吸引,以致于拒绝的话都忘了说。那女孩也是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学校风云人物宋非乐持弓已经站好了。
    “那不是a班号称“无法沸腾的妖孽”的宋非乐吗?”旁边的女生小小声的发出疑问。
    庞壹对应付女生已经很不耐烦,直接绕过两人第向第一排vip席走去,留下背后两人还在小声议论:
    “那个帅哥根本不理你,他似乎在看a班的宋非乐。”
    “宋非乐?就是明明可以跳级,硬是边玩边读边休学那个?”女孩环视了下四周,“估摸着这里一大半女生都是冲这他来吧?”
    “听说宋非乐长相随他妈,啧,这家族基因真好。”
    声音渐渐小去,比赛正式开始。
    而在远离比赛场地十几里远的“留云”造型工作室,王雅一边翻开杂志,一边享受着工作人员细致周到的服务。她晚上要参加个大学同学的聚会,目前距离活动开始还有两个小时的时间。
    造型师服务她几年了,一边梳理着她黑色的长发,一边为她建议,“王姐,我觉得大波浪会让你更加妩媚。”说完还用ipad翻出了一些适合她脸型的发型图片,手指滑动,边示意边建议更换。
    从他服务王雅起,王雅就一直是这造型,其他有钱人的贵妇们,发型都换了好几轮了,可王雅还是那造型。就算王雅天生丽质,但是偶尔跟随潮流也没什么不好,却他实在不明白为什么王雅一直都是普通的黑直发。
    王雅盯着镜子里的自己,岁月流淌而过,即使保养得当,她也在渐渐有些年龄感了。
    “不了,就这样。”简单的表达了自己的意思,王雅闭上眼睛养神,造型师不敢再多话,只得暗暗叹息,然后拿吹风慢慢吹着她满头青丝。
    青丝如瀑,每一根,都代表一股思念。
    可惜那人永远也感受不到了。
    第十三章
    比赛完结,也才下午六点过,不过天气却开始变化,有点微凉了。
    庞壹在更衣室门口等着宋非乐出来,嘴里依然哼着那首歌词诡异的曲子。等了约二十分钟,宋非乐才翩翩而至,之前的运动服他已经脱掉了,整个人显得很清爽,庞壹猜测他受不了汗味已经洗浴过了。
    庞壹发现宋非乐钟爱一些不规则的设计,他似乎不喜欢一些很正式的设计,衣服永远披披挂挂或者层层叠叠,嫩黄色的薄款修身小衬衣,前短后长,外面罩着johngalliano经典的编织风格薄型宽松套头衫,下身则是夸张的givenchy几何图形的哈伦裤,年轻中透着一股叛逆和不可捉摸。在人群里那么一站,就算他永远一副意兴阑珊的模样,却依然带着独有的迷人气质。
    时尚指数五颗星,庞壹为自己的非乐宝贝儿在心里点了个赞!
    宋非乐上车的时候,庞壹特意殷勤地为他把副驾的门拉开,宋非乐瞥了他一眼,扬了扬眉,“我又不是女的。”
    “叔这不是怕你今天练习太久手酸吗?”唉哟,这祖宗八成觉得自己把他当女人看了,庞叔生怕他误会,马上解释。
    宋非乐也没多说,把包扔在后面就上车闭目养神。庞壹看他一眼,觉得心情大好,一点都不介意为宋少爷当司机,开着车往他的另外一个老巢“风雅颂”直奔而去。
    “风雅颂”名字取得高雅,以前运营的项目却不高雅,庞壹接手的时候和被改造的“三千集”一样处于某些边缘产业的运营及部分亏损的状态。庞壹死皮赖脸,使出了十八般武艺,三顾茅庐才请来了去年一连斩获了新锐设计师和最具风格设计师两项大奖的建筑师费意为他操刀“风雅颂”的项目改造工程。
    而那时他所有的钱基本全是从林凛那里以及银行贷出来的,每花一笔,庞壹都觉得在割肉,每一次看完财务报表,庞壹都会默默到自己的小佛堂去上三炷香。
    以至于很快香炉就被插成了刺猬……
    而项目整体设计按法国雅高集团高端酒店pullman的标准来打造,目标是成为绵城富豪最具话题谈资,却也最具独立风格的高端会所,内部装修融合了现代中国元素,四周大小花园水流环绕,当然服务生也是清一色的帅哥美女,每一个员工都是老板庞壹亲自挑选,凡是不符合他审美的统统被屏蔽在外。庞壹接着又花钱请了个营销策划公司,进行了一系列事件营销,很快风雅颂凭借自身的硬实力窜上了本城富豪商务宴客首选地,而庞壹也成功扭亏为盈,完成了第一次鲤鱼翻身。
    而今天他宴请宋非乐的地方是“风雅颂”最私密却也是完全独属于他的一个房间。宋非乐一进门的时候就看见了房间里面那个超大size的鱼缸,一尾鳞片火红的大鱼正惬意的在鱼缸里游动,整个鱼缸水草布景之精致,完全就是鱼族的豪华别墅。
    庞壹看宋非乐目不转睛地盯着鱼缸,得意洋洋的介绍:“这是我的红龙鱼。”
    为了这条珍贵的红金龙,庞壹直飞广州,呆了三天,花了至少四位数的价钱才把这鱼宝贝带回家。而此刻那鱼游得惬意,三鳍有力,一身鳞片从金色到血红过渡,随着游动闪耀着炫目的光芒,确实是观赏鱼中的珍品。
    “龙鱼?”宋非乐向鱼缸走去,俯身下去目不转睛地近距离观察。
    龙鱼又是商人最喜爱的风水鱼。
    看宋非乐一副确实很喜爱的样子,庞壹开始踌躇了,要不要送给他呢?难得宋非乐这个对什么都兴趣缺缺的人对一件东西表示出如此明显的兴趣。可是又有点舍不得,自己为了这尾红龙鱼可是在广州的鱼场泡了三天,才寻觅回来。
    转眼又看了看宋非乐的在鱼缸面前的背影,庞叔咬了一咬牙,假装大方对前面的青年说,“喜欢吗?喜欢就送给你。这红色品种是龙鱼中的珍品,你回家好好待它就是了。”
    说完这句话,庞壹看了游动的红金龙一眼,觉得自己心在流血。但是为了博佳人欢心,只有牺牲了。似乎觉得还没交代完毕,也不等宋非乐回答,庞壹又继续忍痛交待:
    “你看这颜色多美,像火焰在燃烧,这可是红色中的极品。你可要好好待它。”庞壹越看越觉得自己的宠物很美,忍不住一直美个没完。
    而听到这话的宋非乐则明显一愣,转头和庞壹对视,似乎没想到庞壹会这么大方忍痛割爱。
    庞壹不忍看自己的红宝贝儿要离开自己,干脆偏头看都不看那鱼一眼,继续咬牙切齿:
    “有什么不相信的,叔是说假话的人吗?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宋非乐站起身来,拍了拍微皱的裤腿走到庞壹身边,凝视这他的眼睛。宋非乐的发色和眼珠颜色一样,都比常人浅淡,此刻被他这么一凝视,庞壹心脏有点不受控制的跳动,瞬间又觉得送条鱼能让宋非乐这样注视自己,也不算吃亏。
    哪知道,对方嘴角微弯,转头露出个略显狡黠的笑意回答道:“庞叔可真大方,这鱼可不算便宜。”
    庞壹指着鱼缸,“叔一向大方,你看这红色多美啊。”
    “我讨厌红色。”宋非乐忽然接口。
    啊?庞壹愣住。讨厌红色?
    几乎不假思索,那句“为什么”就脱口而出。
    宋非乐微眯了下眼睛,刚刚狡黠的笑意又恢复成了平时惯有的漫不经心,他自顾自在地在找了个舒服的椅子坐下,斜斜看着庞壹,适时又补上了一刀:
    “因为看着就很热。”
    红色这种张狂颜色,看着就觉得热。
    为什么会有人喜欢。
    庞叔被噎得够呛,正在此时,房间的门居然直接被人打开,一个清脆却略略带着童真的声音响起:
    “红大王!!!!我来请你用膳啦!!!!”声音中气十足,他穿着“风雅颂标准的工作人员衣服,但是年龄却只有十七、八岁的样子,显然是个活力四射的俊帅男孩。
    而那尾红金龙则和它的主人一样耐性欠佳,饿着肚子的它早已不耐烦开始用尾巴拍打水草以示抗议。
    等阿禧进到里面才发现老板人已经在房间里了,正打算问老板今天怎么会这么早就过来,就发现老板的旁边坐了一位气质独特,俊美异常的青年。问话被卡在了喉咙里,阿禧呆呆看着对方,发出感叹,“你是谁啊,你长得可真好看啊!!”
    阿禧是以前工作人员的一个远方亲戚,高中没毕业就被家里送出来了,庞壹觉得孩子挺不错,最主要的孩子长得还行,人又纯真,庞壹看着觉得新鲜,于是就留下了。孩子有时候在风雅颂,有时候在三千集,负责给庞壹喂鱼以及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庞壹对熊孩子的花痴无语,假意咳嗽两声发出指令:“咳……咳咳……阿禧……这里没什么你的事,下去吧。”
    阿禧天真的望着宋非乐,圆圆的眼睛亮闪闪的,“你叫什么名字呢?你是三千集新来的男孩子么?”
    庞壹立马咳嗽出声,制止阿禧:“哪来那么多废话,还不赶紧出去?”
    “三千集是什么?”这个时候好死不死宋非乐却发问了。他依稀耳闻是本市一个颇高端的休闲娱乐场所。
    “那是老板的后宫啊。”阿禧很诚实的回答。
    庞壹一口茶直直喷了出来!
    三千集上下都知道员工是按庞老板按自己的口味挑选出来的,里面一大半都是他收罗过来的,也不知道是真心喜欢还是集邮票的恶趣味。总之,本市谣言在高端娱乐会所里,俊男美女最多的非“三千集”和“风雅颂”最多。
    后宫。
    后宫。
    后宫。
    气氛一时间有点冷。
    宋非乐冷冷瞄了庞壹一眼,庞壹则被刚刚喷的茶水呛着了,咳咳,这次不是装的,是真被呛了,一时间,咳咳咳咳咳咳个没完。
    “三千集这名字真有意思,不过我不是那里的,我叫宋非乐。”宋非乐微垂眼帘,刚刚冷冷的一瞥随即收敛,换成了似笑非笑的表情。
    庞壹没想到宋非乐居然回答了阿禧,咳完之后,赶紧呵斥阿禧:“住嘴!说什么胡话呢!这是王雅姐姐的儿子,他比你大,快叫哥。”
    阿禧非常委屈,脸立马皱了,低头嘟哝道,“原来你就是叔嘴里的非乐宝贝儿啊?呜,我不过问了一下,叔就凶我。”
    非乐宝贝儿。
    非乐宝贝儿。
    非乐宝贝儿。
    不用继续再问也知道这是谁的称呼。禧看庞叔脸色逐渐变黑,在庞壹火山爆发前,一溜烟逃了出去,叔的脸色太可怕了。
    宋非乐摇着酒杯,从容不迫的将目光从阿禧的背影调转回庞壹的脸上,“我还不知道庞叔这么中意我?嗯……?”
    第十四章
    阿禧这一跑路,房间里就只剩下庞壹和宋非乐了。气氛一时间有点诡异,庞壹从宋非乐的语气里敏锐地嗅出了一丝保被冒犯的不悦,于是殷勤地将酒倒在宋非乐杯子里,然后又给自己斟满,不等对方问他什么意思,就自己先干为尽,扯出个笑容解释道,“别听小孩子胡言乱语,叔给你先陪个罪。”
    宋非乐却没表态,只是将杯子里的酒杯捏在手里轻轻啜了一口,然后直勾勾地盯着庞壹,他天生眼珠浅淡,灯光下瞳孔呈现出少见的暗琥珀色,此时瞳孔里纵式的纹理,在光影中变得清晰,一根一根,如同深渊一般吸引着庞壹靠近。
    这么近这么直接地盯着庞壹,庞壹呼吸急促,心里想:他妈的就算是圣人也忍不住啊!!!
    他也确实没把持住,一把抓住宋非乐的手臂,心猿意马地表白:“非乐,叔对你……”
    宋非乐是直男,会不会把孩子吓到?
    庞壹一时间挣扎了。
    宋非乐偏头盯着庞壹抓住自己手臂的手,不自觉地露出个无辜的诱惑表情,“庞叔,你弄痛我了。”
    庞壹觉得自己脑子里有根弦“啪”的一下就断了,原本还打算再忍忍的话冲口而出,“非乐,叔是真心喜欢你,给叔一个机会,成不?”
    说完,庞壹自己也愣住了,他妈的自己居然这么心急?!这也太不像他了!
    特别是对上宋非乐明显惊讶的眼神,庞壹一时间更是觉得有点丢人,恨不得把话吞回去。
    宋非乐毕竟教养良好,在短暂的惊讶之后,就恢复了他惯有的表情,慢慢喝着酒懒洋洋地回道,“原来庞叔喜欢男人。”
    对于庞壹来说,喜欢男人根本不是什么需要避讳和解释的事情,庞壹干脆对方承认,以后也省得和他绕圈子,在小心观察了宋非乐的表情,确定对方没有露出明显恶心甚至不接受的表情后,庞壹胆子大了起来。
    “我就是喜欢男人,够味儿,比女人的滋味那又是不一样,你这样的小孩儿当然还不知道其中滋味。”
    小孩子三个字果然让宋非乐不爽的皱起了眉头,但凡男人都讨厌被看轻,他这是故意试探宋非乐。
    “男人比女人够味?”宋非乐发出疑问。
    也许是喝了酒的缘故,宋非乐变得相对随意了一些,他将衬衣的扣子解开了一颗,吐出一口微醺的酒气,半边身体都倚在靠墙壁的另一边。
    庞叔在面对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时,绝对是个主动的人,一时间被宋非乐不自觉的行为弄得全身上下都是火。他的耐心虽然不多,但是此刻对宋非乐还是能够控制,他深知这公子哥可不是随便能到手的角色,于是尽量正襟危坐,表现出自己的克制和礼貌,露出个帅气的笑容,循循善诱:
    “我以前也觉得自己喜欢女人,不过当我接受男人之后……”庞壹将眼光流连到宋非乐脖子上,若有所指地继续,“那感觉就真是忘不了。”
    宋非乐的脸上却看不出喜恶,只是扬了扬眉,淡淡回道,“我觉得我不喜欢男人。”
    宋非乐的回答在庞壹预料之中,其实庞壹对这句话其实最有发言权,你说一个人的性向真有绝对的吗?他也曾经这样认为,直到女人再也无法给他带来刺激感,当他开始尝试接受男人之后,他发现其实他更喜欢男人。
    直男的底线总是一步一步退让出来的,宋非乐撩得他全身上下都是火,偏还心急不得,庞壹只得再步步为营,继续引诱:
    “不如改天约个时间,叔带你却见识一下如何?你这样的,他们肯定喜欢。”当然他会提前打好招呼,谁敢出宋非乐出手,他就对谁不客气。
    宋非乐对这个邀请不置可否,酒精让他的眼神略有点迷离,庞壹知道他的酒量一般,怕他喝多了舒服,于是一边给他添菜,一边表心意,“叔的话千万别给你带来负担,叔对你是有那么点意思,但是叔不会勉强你。”
    庞壹一边说一边都要被自己的高尚情操感动了。对宋非乐,他可真是掏心掏肺,心无旁骛。
    时间也不早了,宋非乐起身拿起包准备要先撤。庞壹连忙站起来,“叔送你,赶紧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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