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4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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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酿果酒要加糖,但麦冬没有糖,这也是之前她没怎么想过用野果酿酒的原因。但这个问题在从河口返回的路上解决了。她在返程的路上发现了一个蜂巢,然后又顺藤摸瓜在附近找出好几个蜂巢,在将全身裹得严严实实,冒着被野蜂追的危险戳了六七个蜂窝后,终于收获了几斤野蜂蜜。
    蜂蜜的作用多多,有了蜂蜜就有了各种甜味美食,哪怕不做食材,单纯冲杯蜂蜜水对身体也很有好处。自穿越过来,除了野果,麦冬再没有吃过其他的正宗甜味食物,发现蜂蜜简直欣喜若狂,之后便将周围都扫荡一番,于是毫不意外地又发现了好几个蜂窝,里面的蜂蜜自然都被她不客气地笑纳了。
    现代时用蜂蜜代替白糖酿酒并不可取,因为人工养殖的蜂蜜浓度不够高,浓度不高就导致各种微生物的存在,而这在酿酒的过程中可能会导致意外。
    或许是因为蜜源不同,几个蜂巢中的蜂蜜颜色有着不同程度的差异,有的是透亮的金黄色,有的是晶莹的浅琥珀色,还有的是像冰种翡翠一样似透非透的透白色,味道也有细微的差异,但无一例外的是,所有蜂蜜的浓度都非常高。
    蜂蜜的浓度是指波美度,与蜂蜜水分含量直接挂钩,水分越少,波美度越高,蜂蜜的质量便越好。野生蜂巢中的巢蜜浓度约为43度,也就是说含水量在百分之十八以下,而这个浓度的蜂蜜可以保存数年不变质,因为蜂蜜本身便有杀菌的作用,高浓度更抑制了蜂蜜中耐糖性酵母菌的滋生,使得蜂蜜不易变质。
    麦冬不懂这些,但她知道天然蜂蜜肯定比人工养殖的好,尤其是杀菌作用上。她还记得看过的一个自制葡萄酒教程,教程不推荐加蜂蜜便是因为市场上的蜂蜜浓度太低,微生物太多,但野生蜂蜜却不存在这个问题。所以,她觉得用野生蜂蜜代替白糖是非常可行的。
    但即便如此,她也没有在所有坛子和木桶中都加糖,因为她依稀记得葡萄酒不加糖也是可以的,只是保存时间会短一些。
    不仅仅是出于降低风险的考虑,更是因为蜂蜜得来不易,酿酒所需蜂蜜数量太多,全用来酿酒就不剩什么了。因此她只拿出一小部分酿酒,剩下的都储存好,每天最多只吃一小勺,渡过冬天应该没问题,而等到冬天过去,春暖花开时,又该有新的蜂蜜了,到时注意留心搜集,或许能够找到足够的蜂蜜让她酿酒。
    只可惜她不会养蜂,不然专门养几箱野蜂来酿蜜就好了,不仅蜜源稳定,还避免了竭泽而渔。
    将果子清洗、捏碎,放入容器等待发酵的时间,麦冬又让咕噜掏了个更大的木桶,简单处理一下,便当了澡桶。现在气温还高,效果还不太明显,但等到了冬天,石盆散热太快,木桶就是绝佳的洗澡用具了。
    除去晒干和酿酒的野果,剩下的便是一些破损和因为放置太久而腐烂的果子,毕竟去河口耽搁了几天,而之前在山洞附近摘得果子都没有处理,都是直接装在藤筐中,藤筐则放在了山洞中阴凉的地方。之前怕运输的时候藤筐太过颠簸使得果实破损,因此麦冬在筐底铺上了毛皮,这些毛皮要么有破损,要么实在不适合用来做其他用途,比如盔甲龙的皮就太过坚硬,浸透了晒干了还是硬邦邦的,根本没办法用来裁衣,于是便被麦冬废物利用,铺在筐底用来减震。
    可当麦冬将筐底外皮破损或腐烂的野果一一收拾干净后,却发现有几块皮毛发生了变化。
    变软了,颜色也变淡了,更像是硝制好的皮革。
    其中就包括那块盔甲龙的皮,原本硬邦邦的皮革变得柔韧许多,虽然还不到能做衣服的地步,但已经能很容易地弯折了,很适合用来做皮包或者皮铠。
    另外几块皮毛就是普通的镰刀牛和珊瑚角鹿的皮,其中珊瑚角鹿皮毛本就轻薄,是麦冬原本最心仪的衣料,但没有经过硝制的珊瑚角鹿皮毛还是有些硬,做外衣还好,做成贴身穿的小衣服则太磨皮肤,穿了还不如不穿,因此自从在那场大火中失去唯一一套现代衣物后,麦冬基本上便没了贴身的衣服穿。外面穿皮毛或树叶,里面则只能苦逼地裸\奔。
    而现在,珊瑚角鹿的皮毛变得非常柔软,摸上去手感很滑,完全不像以前一样有扎手的感觉,只要有合适的针线,完全能做出可以贴身穿的衣物。
    裸奔很久的麦冬不可抑制地激动了!
    这简直比找到蜂蜜还让她激动!
    针线她有,针还是各种骨针,最开始她做的骨针很粗糙,一枚针最细也有水笔芯那么粗。但熟能生巧,磨了上百根骨针后,她现在已经能磨出相当细的针,虽然比不上绣花针,但用来缝制简单的衣物已经足够了。
    线的发现还是受那串疑似智慧生物制造的骨头项链启发。
    她研究了那串项链很久,除了骨珠的打磨让她震惊以外,串珠子的线也引起了她的注意,那线细细长长,关键是很有韧性,非常适合用来缝衣服。仔细研究了下,她发现这“线”其实是某种动物的筋,而发现了这一点后,每次打到什么猎物后她就不仅是扒皮了,她还抽筋,把所有猎物的筋抽出来比较孰优孰劣。最后终于让她找到一种比较适合的筋,那是生长在海边的一种像是海蛇缩小版的生物的筋,它们最长的有两米多长,最短也有一米多,它们全身无骨,只从头部到尾巴生长着一根主筋,取出来后呈白色,可以拉得很细很长却不会断,拿来做线再适合不过。
    有针有线有布料,麦冬立刻就缝了件超简陋的内裤,虽然由于皮毛本身破损,内裤上破了好几个洞洞,但麦冬还是高兴地不能自已,裸\奔什么的简直太痛苦!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jiangruoyan2599的地雷,么么~
    码这章码地馋蜂蜜了,于是冲了杯蜂蜜水,可是——完全喝不出蜂蜜的味道!
    ☆、第七十四章
    终于脱离裸|奔的日子让麦冬欣喜不已,但欣喜过后,她也没忘记,能做成内|衣的鹿皮只有一块而已,等这块皮子做成的衣物穿烂后,她又要面临裸奔的窘境。
    想要彻底摆脱裸奔,找出这些皮毛变化的原因是关键。
    是什么原因才使得这些皮毛发生了变化?
    发生变化的皮毛各不相同,有如盔甲龙这样表面无毛,坚硬如鳄鱼皮的,有如珊瑚角鹿毛短皮薄如纸的,也有如长毛兔那般长着长长毛发的。但不论是什么种类的毛皮,都在几天之内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变得柔软,变得浅淡,颜色中带着一点点浅黄色。
    而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曾被铺在盛放野果的藤筐底部。
    但并不是所有铺在藤筐中的毛皮都发生了变化的,放置环境相同,编织藤筐的材料也相同,唯一不同的,只有框内盛放的野果。
    麦冬仔细回忆了下,又仔细看了看那些皮毛发生变化的藤筐:筐底孤零零几个躺着因为破了皮或者烂掉而剩下的野果。
    破了皮的野果流出汁液,汁液浸湿了筐底,自然也浸湿了铺在筐底的毛皮。
    导致毛皮变化的原因赫然呼之欲出。
    麦冬好奇地将那些破了皮的野果堆在一起,仔细打量,最后将怀疑的目光放在了那因为颜色和个头被她命名为“黄杏”的野果上。
    前面说过,黄杏味淡,既不酸也不甜,但胜在个大、水分多,麦冬虽然不怎么喜欢吃,但这次采摘遇到大片的黄杏林时还是摘了不少。
    每个筐底皮毛发生变化的藤筐内都盛有黄杏,而且,黄杏的果汁颜色与毛皮上那淡淡的一抹黄也非常相似。
    黄杏果汁与一般果汁相比较为粘稠,曝露在空气中一会儿之后,颜色便由黄色变成黑色,就像茄子一样。麦冬记得茄子会变黑是因为茄子中含有单宁,但具体单宁有什么作用她却不知道,难道黄杏中含有大量的单宁,而单宁又能够鞣制皮革,所以才会让那些皮毛发生那样大的变化?
    如果是真的话,那真的是太不可思议了。
    现代皮革需要那么多道工序才能制成,而黄杏却只要流出一点汁液就能完美地硝制各种皮毛,简直是开挂般的逆天存在。
    不过幸好,这个外怪无疑是对她有利的,真像她猜想的那样,只凭黄杏汁液就能鞣制皮革的话,她就不用为四季的衣物和冬天的保暖发愁了,硝制好的皮毛完全可以代替布料,如盔甲龙那样坚硬的皮还可以拿来做铠甲和护手。
    她迫不及待地又跑出山洞摘了一堆黄杏回来实验,还好附近的果子都没摘光,每片果林都留了一部分果子,她也还很清楚地记得黄杏分布在哪儿。
    才来黄杏,她便满心期待地做起了实验。
    皮毛铺筐底,野果划破外皮放在上面,完全还原之前的环境,然后便是几天的等待。
    直到划破的果子几乎要腐烂时,麦冬才忐忑不已地查看实验结果。
    实验结果并没有让她失望,毛皮真的变化了!
    柔软而有韧性,就除了没有现代的皮革那样光滑外,只从功用上来说,已经是完全硝制好的皮毛。
    麦冬开始疯狂地囤积黄杏果和各种动物的皮毛。
    珊瑚角鹿马上要迁徙完毕,麦冬便赶在它们迁徙的最后一波猎杀了许多,剥下皮用黄杏果硝制好之后便做成各种适合贴身穿的小衣。各种长毛动物的皮毛也不能缺,长毛的皮做成被子、毯子甚或披风能很好地保暖。麦冬甚至捉摸着要不要捉些鸟儿,取绒毛做羽绒服羽绒被,后来觉得效率太低才放弃。
    但做不成羽绒的,却可以做兔毛的,长毛兔长长的毛发是厚重衣物和被单的绝佳填充物,麦冬用珊瑚角鹿皮做里,外面则用长毛兔或其他保暖耐磨的皮毛,中间再用珊瑚角鹿皮做个套子,将又软又暖的兔毛填充进去。
    这样忙碌着囤积制作保暖衣物,直到她感觉就算寒冬持续一整年也有足够的衣物穿才停止。
    食物、取暖,两个过冬的最主要问题就让麦冬忙得分|身乏术。从入秋以来她就一直不停得搜集食物,大量的野果和肉食好像可以保证她和咕噜无忧地度过冬天,但其实则不然。
    囤积的食物中果干占了很大一部分,但果干只能做为零食,只有实在没食物时才能当做主食来吃,再加上咕噜不怎么喜欢吃,果干只能当做平时补充维生素,急时救急的东西,如果最后沦落到只靠吃果干过活,麦冬不知道自己和咕噜的身体受不受得了。
    肉食方面,咕噜爱吃新鲜的是个问题。麦冬试验过,只要连续两天以上让咕噜只吃不新鲜的肉干腌肉等肉食,它便无法忍受了。
    而随着它身形见长,食量也与日俱增,尤其是在长了翅膀后,咕噜的胃口已经大到让麦冬觉得恐怖的地步,以前一顿能吃下小半只珊瑚角鹿或者一整头小野猪,长了翅膀后就要吃一整只珊瑚角鹿再加两只小野猪,如果不是麦冬怕它吃太多发胖,估计再多吃一点都完全不在话下。
    但这样的食量也足够骇人听闻了,要知道咕噜实际的体型也不过跟珊瑚角鹿差不多大小,它一顿便能吃掉几倍于自己体重的食物,一天要吃三顿,加起来就是一个可怕的数字。麦冬刚开始被吓到,以为咕噜是在那几天的吃素减肥计划中吃伤了,就像有些饿久了的人患上暴食症一样,弄得她愧疚后悔不已。不过,她很快便发现,咕噜是真的食量变大了,因为它吃下那么多食物肚子却还是平坦如昔,好像它的肚子连接着一个异次元黑洞一样,也不知那么多高热量的食物都吃到了哪里去。
    身形没有暴涨,甚至连身上的肉也没有多一分,唯一能解释咕噜突然食量大涨的理由就是翅膀。
    随着时间慢慢推移,咕噜的翅膀已经比刚长出时大了许多,原本还肉呼呼地像卡通玩具,现在却已经显得有些纤长有力了。好在它的飞翔能力也在相应地随之变化,以前只能持续飞翔一个多小时左右,现在却能持续飞翔一整天都不怎么感觉累,这使得它爱上了没事儿便飞来飞去。
    只是因为它的体重问题,想要载着麦冬飞仍旧很困难,勉强飞起来也是歪歪咧咧的,看起来非常不安全。麦冬只坐了两次,第一次,在它背上待了不超过三分钟就赶紧下来了,生怕一不小心就被摔下来了,第二次进步了些,待了有十几分钟,但看咕噜吃力地样子,想必仍旧不轻松。
    但它的飞翔能力随着越来越见涨的胃口也一起变强是不争的事实,也许只要提供足够的食物,它的翅膀很快就能发育完全,但那所需要的食物是麦冬根本无法提供的,估计要咕噜一直不停地不傻,然后将所有猎物都吃掉才行。
    这样的情况下,她似乎根本无法在冬天为咕噜提供足够的食物,尤其是新鲜的肉食。
    相比肉干和咸肉腊肉等,咕噜比较喜欢用冰块冰冻起来的肉,在没有刚刚宰杀的新鲜肉食时,算是一个退而求其次的选择。
    她在冰室里冰冻了一整个屋子的鲜肉,但以咕噜的食量,省着点吃也只能吃半个月左右,但根据这里春夏的长度来看,这里的一个季节会持续将近五个月的时间,如无意外,冬天也是如此。
    她只得将冰室扩大再扩大,直到将整个山洞的地下都扩成冰室才停下。但入秋的第三个月左右时,麦冬发现,冰冻的肉食超过一个月时间就坚硬地像石头一样,一点也不新鲜了,如果不是她强迫,咕噜连闻都不想闻。
    如果冬天只是冷一些,而咕噜也不怕冷的话,那她似乎就不用为此担心了,只要外面还有活物,以咕噜的本事,总能猎到足够自己吃的猎物。但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万一咕噜不能忍受寒冬呢?万一到时冰雪冰封大地,找不到一点猎物的踪影呢?她总要留一手准备。
    肉食不能长久冰冻,豢养活物似乎就成了唯一的选择。
    可供豢养的活物并不多,不说大多数草食动物都要南迁,像小野猪这样适合食用也不迁徙,但因为习性问题而无法人工养殖的也不在少数。挑来选去,麦冬终于找到一种相对而言比较适合的动物。
    那是一种长得有些类似大老鼠,被麦冬叫做“巨鼠”的生物。巨鼠的个头跟兔子差不多,毛色发灰,尖尖的嘴巴和黑豆似的眼睛很像老鼠,但更像老鼠的是它们的习性和繁殖能力。
    巨鼠跟地球上的老鼠一样是杂食动物,荤素不忌,草根树皮都可以,哪怕是已经干透脱水的草料。这样的动物好养活,只要准备足够的草料就可以。值得庆幸的是它们不像老鼠一样爱打洞,这就为麦冬养殖它们提供了可能。
    巨鼠更令人瞩目的是它非凡的繁殖能力。
    麦冬以前从未在河这边见过这种巨鼠,还是在上次去河口采野果时,才隔着河远远看到对岸似乎有一大群大老鼠一样的动物在活动。
    后来不知在何时,她发现山洞附近多出了两只巨鼠,似乎是一公一母,喜欢在小湖附近觅食。因为它们长得像老鼠,所以麦冬一开始完全没把它们当做食物备选。这导致了两只巨鼠对她完全没有畏惧之心,不仅不躲避她,还经常在守在山洞附近,就为了等着捡拾那些麦冬宰杀猎物时,扔掉的那些不容易收拾的内脏等物。麦冬刚开始还没发现,她一向是把不要的动物内脏连同生活垃圾埋在山洞附近的一个大坑里,准备沤成肥料,明年种菜时用来肥地。
    又一次去大坑扔内脏时,她发现用来掩住坑口的树枝凌乱不堪,往坑里一看,昨天扔的内脏和垃圾已经不见踪影。
    巨鼠并没有刻意回避她,所以她很快就发现了是谁做的。
    她并不在意它们这个小小的捡漏的举动。大自然就是这样,所有的食物都被充分利用,一丝一毫都不浪费。
    首先是位于食物链高层的大型肉食动物,它们捕获猎物,享用猎物身上最好的肉;其次是虽然食肉却没有足够能力,只能跟着捡漏的鬣狗、秃鹫等小型食肉动物,它们跟在大型食肉动物的身后,享用大型食肉动物不屑的边边角角;有时还会有更小的鸟类,它们负责啄食被两次盘剥后只剩肉渣的骨架;接下来便是昆虫的盛宴,它们可以找到藏在骨头缝里的肉渣,甚至爬进骨头中吸食骨髓,总之,所有能够食用的都不会被放过;等到猎物只剩一副光秃秃的骨架时,用餐者变成了无处不在的微生物,它们将骨架和无法食用的皮毛分解、吸收,使之最后化为有机物,重新回归大地。
    由于麦冬对于捡漏的纵容,巨鼠愈加肆无忌惮,每到麦冬收拾猎物的时候就在一边蹲等着。因此麦冬对它们也愈发熟悉,也知道了它们许多习性,甚至连它们的老巢在哪里都知道地一清二楚,那是一个不知什么动物废弃的巢穴,只是一个小土坑,里面铺着些树枝和羽毛,破败而杂乱,被巨鼠毫不嫌弃地占用了,也不见它们稍稍休整一下。
    巨鼠在山洞附近出现的一个月后,两只巨鼠变成了八只,除了原来的两只大的,又多出六只小的,不知母巨鼠什么时候生的。六只小巨鼠才刚刚睁开眼睛几天,便被父母赶着一起蹲守在山洞口,等着捡肉吃。
    麦冬收拾着猎物,被一旁目光炯炯的两大六小八双眼睛盯地心里直发毛。
    虽然很清楚它们对她没有威胁,但任谁被这样八只大老鼠盯肥肉似地盯着也不会好受,麦冬虽然不怕老鼠,却也谈不上喜欢,自然受不住这样火辣辣的目光洗礼。
    她试着躲开它们,每天都换一个收拾猎物的地方,但它们好像长了狗鼻子似的,总是能在几分钟内准确地找到新地点,然后齐刷刷一排蹲在离麦冬不到十米的地方,目光炯炯,动作一致,仿佛幼儿园小朋友,排队敲碗等肉肉。
    麦冬被弄地不胜其扰,恨不能一巴掌拍死那几只大老鼠,尤其又两个月后,八只老鼠变成了十六只!
    那只母巨鼠不知道什么时候又生了八只小崽子,小崽子在窝里度过最初的几天,随后便每到饭点准时与父母和兄姐们出现在山洞口,对麦冬进行惨无人道的目光洗礼。
    麦冬还惊恐地发现,第一批出生的小巨鼠似乎已经长大,很快就要进入生育期,她不知道那六只小巨鼠中有几只母的,但只要有一只,巨鼠家族的繁殖速度都会成倍增长!
    想想以后她收拾猎物的时候,身周乌泱泱蹲了一圈灰皮大老鼠的场景,麦冬觉得全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她开始强制驱赶,用声音恐吓,扔石头砸,可巨鼠们为了肉是可以不顾一切的,开始还会被她突然的举动吓一跳,后来干脆连屁股都懒得抬,简直是鼠不要脸天下无敌。
    麦冬真的欲哭无泪了,不知道怎么就惹上这一群灾星。
    但很快她的烦恼就消失地无影无踪。
    或许是看出了麦冬的烦躁,又一次被巨鼠们围观时,一直跟在麦冬身边充当小尾巴的咕噜发怒了,它亮出锋利的爪子,呲着雪白的牙齿朝巨鼠们恐吓。
    或许是巨鼠们智商太低,又或者是咕噜的龙威太弱,总之,巨鼠们完全感受不到咕噜身为龙的威严,依旧神在在地排排坐,连一个眼神都吝于分给气急败坏的幼龙。
    咕噜怒了,咕噜发怒的后果是很严重的!
    巨鼠们很快就为它们的错误付出了代价。
    麦冬看着咕噜跳进鼠群,东一爪子西一口地,顿时,鲜血共鼠毛纷飞,惨叫与哀嚎齐鸣。巨鼠们“吱吱”乱叫,四处溃逃,但它们的速度哪里及得上咕噜?最终,没有一只能逃脱咕噜的魔爪。
    所有的巨鼠都死得不能再死,而且,咕噜似乎真的被惹怒了,下手特别变态,不仅把人家杀了,还放弃了平时干脆利落一剑封喉的战斗方式,将巨鼠身体撕得四分五裂,肠子内脏和碎肉散落一地,只有几只巨鼠有幸保住全尸。
    大开杀戒后,咕噜站在满地尸体中间,骄傲挺胸。
    麦冬看着满地乱飞的巨鼠内脏四肢,努力控制住嘴角不抽,半晌,扭头捂脸,吩咐咕噜把巨鼠尸体处理了。
    虽然已经习惯了宰杀猎物,但这么一副分尸现场的场景还是有点挑战她的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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