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九章 吾家有女嫌狼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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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渐渐大了起来,一开始是熊周背着岚夜林狂奔,最后却是岚用瘦弱的身躯,背着熊周,一脚深一脚浅的探索着。
    她的手脚头脸几乎被树枝和荆棘刮得不成样子,中途也不知摔倒了多少次,但每一次,岚总是将自己垫在下面。
    所以,当来到眼前的林中猎户小屋之时,熊周的胸背没有任何泥点,而岚却像刚刚从沼泽中被捞出来一样。
    岚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她只是一个无知的女仆,哪怕熊周陷入神志不清的状态,但他的手指总是在关键的时刻,给岚指明方向,就好像他宿命的最终归宿,就是这座木屋一般。
    岚小心翼翼的将熊周放上床,而后才将“水鱼”剑放在了桌面上。
    她憎恨刀剑,因为刀剑只会带来伤害,她不懂如何去使用这柄宝剑,但她还是带着,一路上一次次摔倒,却没有舍得丢弃。
    因为她想着,如果遇到豺狼野狗之类的,总是能够拔剑保护少爷。
    木屋的摆设很简单,床,桌子,酒葫芦。
    她用“水鱼”将大葫芦剖开,到外面接了雨水,这才小心翼翼的脱掉熊周的衣物。
    身上的伤痕触目惊心,罗克敌的刀,没有任何的留情,虽然已经将背后的箭头削平,但前肩还留着半截箭杆子。
    岚不敢拔出箭杆,因为担心自己会害死少爷,她只是平静的替少爷清洗着伤口。
    她很想哭,但她不能哭,因为眼泪会模糊视线,让她无法用最佳的状态来照顾少爷。
    坚强的女人,从来没有哭泣的权力。
    熊周的左胸有个拳头大的疤,这个疤,是个“捌”。
    岚抚摸着这个“捌”,又想起了牢房里的日子,突然觉得能够在林中逃亡,是件多么美好的事情。
    她痛恨九道山庄,她痛恨庄主的阴险,当初没有把自己杀死,而是留着她的贱命。
    因为他知道,少爷一定会回来救人,而岚最终会成为少爷的羁绊,成为少爷唯一的弱点。
    然而少爷纵使看清楚了袁家的意图,仍旧毅然将自己带在身边,最终如愿的让岚,成为了自己致命的弱点。
    她不敢点灯,没有灯,也没有火折子,更没有干燥的柴禾,少爷嘴唇死白,全身冷得直颤抖。
    她曾经听少爷说过,那些大家闺秀会偷偷看一些情爱杂书,书里主人公昏迷发冷,女子就应该脱掉衣物,用自己青春热血的身体来温暖男人。
    她也想,但她不能,因为会碰到少爷的伤口。
    最后,她终于发现,少爷身上,唯一不会牵扯到伤口的地方,就是他握剑的手。
    所以,她将少爷的手,放进了自己的胸脯,希望能够为少爷带来一丝温暖。
    这个时候,她真羡慕袁红侠,羡慕那个妖娆的老板娘,因为她们的胸都很大,应该能够让少爷的手更温暖。
    到了后半夜,她觉得自己已经是个大姑娘了,应该担起责任来,所以她拿起了桌面上的剑。
    她恋恋不舍的将少爷的手轻轻拿出来,而后抱着“水鱼”,冲进了雨幕之中。
    熊周做了一个梦,梦见咱家的小岚岚终于长大了,不是年纪大了,是真的“大”了。
    然后他笑醒了,然后又差点痛昏过去。
    外面阳光很刺眼,但对于他来说,没有任何的影响,因为他记得每一次直视太阳,刺出手中长剑的画面。
    他闻到一股烤肉的味道,挣扎着起了床,走到屋檐下,看到岚正在烤着一只比她小不了多少的动物。
    “水鱼”就倒插在火堆旁边,上面的血迹已经干涸,岚身上全部是泥水和鲜血的混合物,衣服早已成了碎布条,熊周甚至看到她后背上那一道“彡”形伤痕。
    岚看着熊周已经醒来,满脸的喜悦,将熊周搀扶着坐下,连忙回到火堆前,因为害怕会把这只狗烤焦。
    这个连鸡都不敢杀的少女,头也没有回,朝她的少爷抱怨道:“少爷,这条狗好凶的...”
    熊周嘴唇翕动了几下,话没说出来,全部往上涌,将泪腺之中滚烫的液体不断往外推,而火堆上的那头雄狼,滴滴答答的流着金黄的油。
    “少爷,别人都说狗肉邪气,咱们吃一点点就好了,岚下次给少爷掏鸟蛋吃。”
    “嗯。”
    这是熊周吃过的,最美味的一顿,虽然是他最讨厌吃的,狼肉。
    岚实在太累,用雨水清洗了之后,缩在熊周的大腿上,很快就睡着了,嘴角还带着笑容,或许正在高兴,因为自己终于可以照顾少爷而开心。
    “水鱼”薄若蝉翼,放在火上没多久就变得通红,就像城中大户装点窗格的西洋红琉璃。
    熊周将“水鱼”用力压在伤口上,嗤嗤嗤的声音很细微,但他却仍旧担心会打扰岚的梦。
    这是逍遥子最后的一个秘密据点,也是熊周送他离开的地方,这个男人总是嘱托熊周,说自己活得不好看,但一定要死得洒脱,坚持要将自己的骨灰撒到他心中那个地方。
    熊周还取笑这个老头儿,笑他说得好听,其实就是怕被人挖坟鞭尸,那老头儿脸色愤怒,大声反驳道:“信不信我打十个!”
    沉默。
    熊周很严肃,对这个虽然四十岁了,但仍旧很帅气的老头子说了四个字:“师父,走好。”
    现在,他带着岚回到这个地方,来到木屋的后面,那个土包上面的桃枝已经抽芽,来年说不定会满树红艳。
    熊周用水鱼将小桃移开,挖开土包,取出了里面的木箱子,箱子里是逍遥子的遗物。
    衣服的气息似乎还在,还是熊周每天晚上都能闻到的那种味道,除此之外,就是一枚铁牌,还有一柄食指长短的钥匙。
    “他们要找的,是钥匙,还是铁牌?”
    这不是熊周优先考虑的问题,他将东西贴身收好,然而抓鱼,用石子打落飞鸟,摘来野菜香草,还有水嫩多汁的野果,就好像森林是他的后厨和菜窖。
    他跟岚过起了小日子,等着伤势复原,等着初八的到来。
    他觉得应该教岚学剑,但他只会一招,逍遥子说过,除了这一剑,不准熊周学其他招式,但没有说过熊周不准将招式记下来,而且教给别人。
    他努力的回忆着逍遥子的每一个动作,他杀人的动作,他一遍一遍的重复这些动作,然后再让岚一遍又一遍的重复这些动作,虽然不知道有没有效,但岚很快乐。
    只要她快乐,那应该就是有效了。
    “夜雨”的丢失,让熊周不得不重新用起了木剑,面具的丢失,让熊周不得不再次想起罗克敌的刀。
    廿四日,露微凉,熊周带着岚离开,并将木屋烧成灰烬。
    他带着一个有爱的少女,去寻找那个有趣的少女,并,取回夜雨和面具。
    ————
    袁至罡是个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所以他很讨厌牢房,特别是动用私刑的牢房。
    这个男人唯一完整的地方,应该是嘴里那口黄牙,还有那一成不变的傻笑,袁至罡很讨厌这口黄牙,还有这样的笑容。
    笑容毁不掉,他就想将黄牙全部捣乱,但想想还是算了,怕弄脏了刑具。
    指挥使罗克敌端坐在旁边,那柄惊雷就平放在双膝之上,但以后,他再也不能用右手,去抚摸这柄刀了。
    这个男人代表着厂公的立场,甚至代表着那个人的立场,袁至罡虽然讨厌这名刀客,讨厌他那变态的拜刀举动,但脸上却仍旧带着真诚到了极点的笑容。
    罗克敌不是在帮助九道山庄,他只是在等着那份本该属于自己的酬劳,只是无论如何动刑,这份酬劳也没能从这个满嘴黄牙的狗东西嘴里吐出来。
    袁至罡走到天窗的前面,抬头看了看,上弦月,如血镰,让他想起了在西北大漠行走江湖的日子。
    “走马西来欲到天,辞家见月两回圆。今夜不知何处宿,平沙万里绝人烟。”
    袁至罡觉得自己的皮囊里装着一个文人的骨子,却在不该舞刀弄剑的时候,拿起了手中的刀剑。
    所以他才让袁三卷从小读书。
    至于让袁红侠练武,那完全是因为他糟蹋过太多不懂武功,或者武功不如他的女子,他不想自己的女儿被人这般糟蹋,所以让袁红侠成了红娘子。
    想到这里,他没来由的憎恨这个黄牙男人,回身朝手下吩咐道。
    “吊山庄外面。”
    人被带出去之后,袁至罡扭头朝罗克敌问道:“喜欢钓鱼么?”
    后者没有回答九道山庄的主人,左手放在了惊雷的柄上,跟着囚徒走了出去,既然厂公说寸步不离,他就寸步不离,无论他有多么想凌迟了这个黄牙男人。
    袁至罡看着指挥使的背影,轻哼了一声,吐出两个字:“莽夫!”
    九道山庄的门前聚集了大量的好手,里三层外三层,像影子一般躲在暗处,注意力却全部集中在那个被吊着的男人身上。
    然而他们的目光很快就落在了左侧树冠的阴影处,那里,一个男人蒙着面纱,也不知道是不是他。
    那个朝第一杀手逍遥子撒出六十多件暗器的唐门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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