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01.她叫杏春,我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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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罂篇   第一章   她叫杏春,我喜欢她
    邹杏春是涟水巷里最美丽的姑娘,我和其他男孩一样,每天站在杂货铺门口,一边吹泡泡糖,一边等待邹先生牵着杏春路过。
    时常有人为了杏春打架,杏春也只噙着微笑,躲在邹先生身后,颇有兴致地观摩别人打架。
    那邹先生就得意地损起为他女儿打架的人来:“一群小鳖孙,打的什么玩意儿。”
    我从很小的时候就没再见过杏春的妈妈,只听大人偷偷摸摸说起过邹太太的风流韵事。
    杏春和邹先生相依为命,所以杏春常常帮她的父亲出来买黄酒。
    涟水巷的男人们都爱喝酒,黄的白的一起干,我想我以后也要像他们一样喝酒的。
    每次看到杏春因着酒瓶的重量而憋红的小脸,我总要像一个救美英雄一样跳出来,一阵风似的夺过她手里的东西,装作很夸张的手要断了的样子,而后不无意外地得到杏春绽开的笑颜。
    叮咚,叮咚,酒瓶在碰撞。扑通,扑通,哪家的小孩又往涟水里头扔石子儿了。砰砰,砰砰,我的心快从喉咙里跳出来了。
    “喏,给你,你爹怎么舍得叫你出来拎这么重的酒?”
    我将她护送到家门口,听到邹先生咳嗽的声音,好奇地探头望了望。
    谁料,邹先生看到了我,立马扔掉手里的炸花生米,对我吼,“又是你这个臭小子!”
    我不敢久留,把酒瓶放地上,撒腿就跑。没跑多远,回头偷瞄,杏春还看着我呢,以温柔的目光送我。
    哈,将来,我定是要娶她的。
    涟水巷的风景化为一条条平行线从我身侧掠过,渐渐地,阿彦这个小不点的轮廓清晰起来。
    他无所事事地站在茶楼门口嚼茶叶,看到了我,便一副了然于心的样子,“大哥又去找杏春姐姐了。”他的脚正碾压着蜗牛的尸体,兴致勃勃地盯着蜗牛尸体迸发出来的汁液。
    我不置可否,扔给他一块牛轧糖,“回家吃饭了。”
    谁料,阿彦突然说道:“我看到卖冰棍家的小华哥哥送了杏春姐姐一把万花尺和盐水棒冰,她很高兴地收下了。哥你送过杏春姐姐什么东西没?不送东西不行哇,娶媳妇还要给聘礼呢。”
    阿彦总装得像一个大人,在那儿运筹帷幄,指点江山,有时又不由地让我感到难堪。
    “小孩子懂什么?”我对他做了一个鬼脸,推开他,自顾自跑,不去管他。
    本来就是,小屁孩懂个卵呐?懂个卵!关他鸟事。
    我扭过头去看他,阿彦不服气地拾起一颗石子儿往我这扔过来。
    你看,他就是这样的人,也会生气,也会淘气,还喜欢折磨弱小的生灵。
    他不学我的好,只学我的坏,捅了什么娄子人家都来骂我这个做大哥的不树立好榜样,我呸。
    说来,我偏偏就是喜欢杏春,喜欢得紧,喜欢她娇娇艳艳地穿着花裙子,喜欢她活活泼泼地甩着麻花辫,喜欢她温温软软地唤我“小军哥哥”。
    光是这样,我的骨头就酥了,心儿要化了。
    聘礼什么的,以后我总会给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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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罂篇我就打算用男主的第一人称了,因为是杏春与昭昭与樊彦的交集,反正我一直很想试试看,哈哈。接受无能的朋友,那就跳过吧~
    哦对了,让我唤醒你们的记忆:白罂篇   男主叫樊军(红刺篇前几章有提到,就是昭昭她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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