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二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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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沿着楚玛尔河向西而去,吉普车留下长长的车辙印。
    冻土被车轮碾碎的声音一路伴随着发动机的轰响,成为了这一大片荒原上唯一的响动。
    到了夜里八点余,车再一次在冰河边停下。
    陆为说道:“今晚就到这里。”
    林瑾看了眼手表的时间,天色其实还有几分光亮,车借着天光还是能走。
    她问他:“不能再开一会儿吗?”
    “这里再过去,没多少路就到错仁德加。那一带经常有盗猎者出没,深夜不是追捕的时候,打着车灯过去,容易打草惊蛇。”
    林瑾咬了咬下唇,最终同意在这里作为今晚的住宿点。
    陆为下了车,就把后座的睡袋和帐篷拿了出来,趁着天还亮着,太阳还没完全落山,在冻土上敲打着帐钉。锤子邦邦作响,林瑾自认在钉帐篷上帮不上忙,便在一旁生着火。
    柴把子带了,牦牛粪饼带了,火镰也带了,生火并不是什么难事。
    她把火点着,又在车后座找到了壶。
    “这个能用吗?”她问陆为。
    他扭过头,才发现她已经把火生好,壶架子都已经架起来了。也不知道她是哪里学来的架法,居然出奇地没做错。
    她带给他的意料之外还真是接二连三。
    “能用。你去弄点雪来煮水,我们今晚就喝这个。”
    “好。”
    林瑾捧着壶到了冰河边。河边长期积着的冰雪到处都是,很快装满了一个壶。
    她知道高原地区气压低,水的沸点也低,即使把水烧开了,也不一定就能杀灭病菌。因而取的冰雪尽量也挑看起来干净的,别有明显的脏污。
    时间一点点过去,天色全然暗下来,气温急速下降。
    零下二十来度的天气伴随着旷野的风,林瑾取出自己的手套戴好,又拢紧围巾与绒帽,坐到了火堆边上。
    陆为开了头戴式电筒,白色的光照打在帐篷上。他铺完最后一层帐篷布,也来到了火堆边,坐到了林瑾对面。
    林瑾看着水壶,水一开,就给两人的杯子里都倒上了水。吨吨的倒水声清脆悦耳,杯子里只装了七八分,热气飘到了半空中。
    “陆队长,你的。”她递过水杯给他。
    跃动的火苗照亮了杯子上的漆面,他的眼神从杯子流向她的小手,顺势便看见了她手上的手套,眸光随之一暗。
    她明明自己有,昨晚却还要敲他的门向他借。
    林瑾却忽略了他晦涩难懂的眼神,专心低着头,就着热水吃几口糌粑。
    小舌头依然保持着它的习惯,吃一会儿,就在唇边舔一舔。
    “陆为。”他开口说道,“叫我名字就行了。”
    林瑾一愣,随即微微一笑:“您是长辈,叫名字不太礼貌。”
    陆为的脸色就一黑。
    长辈。
    他承认她年纪小,但他也没老到算是长辈的地步。高原的风沙摧得他日益沧桑,他已经许久没有注视过自己的长相。
    “林瑾,你哥哥多大?”
    “三十。”
    “我只比你哥哥大两岁,你觉得我算你长辈吗?”
    林瑾沉默了一会儿,随即改了口:“不算。陆为,那我就这么叫你吧。”
    “嗯。”陆为啜一口热水。化开的雪水里有淡淡的草腥味,回味倒是有丁点甘,“保护站里没有别的吃的,我也没带上别的,今天就将就点吃糌粑。明天到了错仁德加,我给你打鱼吃。”
    林瑾对着他,依然是清甜的笑:“好。”
    他的温柔总是在她乖巧时展现,林瑾就瞧出来了他吃软不吃硬的性格。
    要找哥哥,就要倚赖于他。
    她想,他大概视她为麻烦,在这样的戈壁滩里,要是他嫌她碍事,也许会把她抛弃在路上。她的钱财都在包里,底牌也在着急时都展现给了他。
    她现在一无所有,只能让他别不高兴。当然,最好不止是不对她生气。
    他吃软不吃硬,那她就演软给他看。只要能去太阳湖,怎样都无所谓。
    晚饭虽然简单,但糌粑管够,不会吃不饱。火堆边的热度和野外的极寒正进行激烈的对抗,在暖和冷的拉扯里,林瑾的衣裳逐渐落了下风。
    她浑身微微瑟缩,不动声色地离火堆挪近了一些。
    “冷?”陆为问道。
    林瑾摇摇头:“没关系的。”
    这荒郊野岭的,能保持这样的温度已经很不错。她当然不会奢求在这里能过得跟在城市里一样舒服,有火炉烤着,其实已是她意料之外的条件。
    陆为错眼看了眼不远处的帐篷。牦牛毛做的帐篷布,虽然携带起来很重,不过胜在了保暖性能极强。晚上再给她添一个火堆在帐篷里,应该不至于冻出毛病来。
    林瑾把肚子填饱,不敢多喝水。她坐在火堆边,无意间抬起头,看见满天的星河。
    肉眼可见之处尽是繁星,天的西边,还有一道紫蓝色的银河,如同明信片中的风景一般美好。
    这是她在北京见不到的场面。昨夜在保护站时,她也忘了出来看一看星星。上一次看见这么瑰丽的星夜应该还是很小的时候,在阿乙家的牧场上,抬起头就能看见星星和银河。
    她小声地感叹道:“这里的星星很好看。”
    陆为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也对着漫天的繁星怔神。
    这是可可西里的星辰,这片星辰,与他共同守候着可可西里一年又一年。
    无论这片土地上的枪火如何纷争不断,无论生与死的斗争是否在冰河上打响,星辰是土地忠实的信徒,永远不会叛离。
    人类凝望繁星,殊不知繁星也同样凝望人类。
    林瑾在火堆边坐了很久,一言不发地远眺星河。气温在夜晚维持在零下二十度左右,火烤着烤着,慢慢也麻木到觉不出冷意来了。
    她站起来,用之前烧开,现下已经冷透了的水漱了个口,又简单抹了抹脸。
    陆为看着她做睡前洗漱。女孩子的讲究,到底跟他们糙汉子不太一样。
    她漱口洗脸,他都看得赏心悦目。但当她脱了鞋袜,打算拿最后一点水冲脚时,他开口阻止道:“那水太冷了,你冲了脚,一晚上脚都暖不起来。再去烧一点再冲。”
    虽然是命令的口吻,林瑾听着倒也不觉得不舒服。
    他说的是对的,要是她真拿冷水冲了脚,估计寒意就真驱散不开了。
    她坐到了草地上,重新把袜子和鞋子穿起来,想再去收集点冰雪烧烧水,陆为在她前头已经做完。
    壶架在了火堆上边,火苗将冰雪化开,又催生出一个个小气泡。
    陆为估计好了水温,掐着点拿开水壶,跟她说:“脱了,我给你浇。”
    话出口,才发觉自己的言辞太过于直白。叫一个小姑娘脱了,总有点不明所以的情色意味。
    林瑾倒也没别的反应,乖乖地又把鞋袜脱下。她赤脚站在草地上,风一吹,脚背和脚脖子都冷得不行。
    她的脚比她的脸更白更嫩,小小的一只,脚踝一手就能握住。
    陆为蹲到她身边,眼神中多了丝晦暗。他倾斜水壶,把温热微烫的水冲在她的脚面上。
    “烫不烫?”他抬起头问。
    “不烫的。”
    他于是又把水壶倒转,水源源不断地冲洗下来,林瑾一会儿抬左脚,一会儿抬右脚,两脚交替着搓动,把脚心里沾着的草泥冲洗干净。
    她白花花的脚背因热水而呈出粉红的颜色,更加可爱了。
    水壶中的水告罄,陆为将壶放在一边,拿来了她的鞋和粗布。
    趁着她的脚还热着,要防止脚上的水珠结起冰来反而冻伤,他也没问她的意见,便上手给她擦了脚。
    林瑾惊得睁大了眼睛:“陆队…陆为,我自己来吧。”
    “你别动就行。”
    陆为拿着粗布,抹得虽然快,但连她的脚趾缝里都擦到了一遍。擦完后,又给她套上了袜子。
    林瑾的脸上,不知是被寒风吹的,还是被火炉烤的,也浮上了两抹红。
    “谢谢你。”
    陆为哼笑一声。
    夜越来越深,林瑾穿好了鞋子。趁陆为进了帐篷架火,她赶紧走远了几步解决内急。
    回到帐篷,她掀开布帘子走进去,发觉地上只在火堆边铺了一个保温垫和睡袋,睡袋边堆着刚从车上抱下来的被子。
    “你晚上睡这里。”陆为说着,就要离开帐篷。
    “那你呢?”
    “我睡车上。”
    他在外边灭了大火堆,就进了自己的吉普车中。
    为了省油,吉普车停车后就没有点火发动,车里头的温度没比外面高出多少。
    睡袋倒是还有一个,陆为拆开,当作棉被盖子在了身上。
    林瑾在帐篷门口看了他良久,叹出一口气。
    帐篷的帘子掀着,冷风就呼呼往里头灌。帘子放下后,火堆将帐篷里的空气逐渐加热,气温进入了人能够承受的温度范围。
    她躺进了睡袋里,又伸手扯过被子,只留一个脑袋露在外面。
    柴火燃烧的噼啪声构成了宁静夜晚的躁动,火的光艳也照在帐篷的四周,像会舞动的画作。
    林瑾闭上眼睛试图入睡,可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睡意无论如何都不肯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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