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弄潮儿 第9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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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人这样也就罢了,陈穗这不是故意奚落她?
    踩着碎步朝房间走去,越不想搭理陈穗,这厮越在身后叫唤——
    “别走啊,伯乐,快过来让我瞻仰瞻仰——”
    沈念君下颌高高扬起,嗓音软软轻斥:“滚一边去。”
    陈穗被骂一句,这才笑眯眯尾随而来。
    在一旁摇头感叹,“沈念君,你就说,是不是有人给你的人生开了挂?这才毕业多久,现在钱也有,名也有,老公也有!”
    沈念君眨了眨纤长浓密的睫毛,进了落地窗的客厅。
    说:“如果谁真给我的人生开了挂,我便每日烧香拜佛,跪着她。”
    此刻客厅内,卓翼沐浴着阳光,慵懒闲适,双腿交叠着,委身于柔软的皮质沙发上。
    手边清茶一盏,茶壶一樽,刚煮好的鲜香四溢热茶,热气氤氲。
    卓翼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养伤的同时,和闽言悠然自得品茶。
    听到动静,目光浅浅落过来。
    只见沈念君踩着小高跟走近,弯腰拾起来卓翼喝茶的杯子,扬了细白脖颈一饮而尽。
    垂着淡雅脸庞,又拎起来茶壶去倒第二杯。
    饶是卓翼这么不喜欢好奇的性子,薄唇也抿了抿。
    淡声问:“怎么去听遗嘱宣读,冷不丁成了遗产继承人?”
    纤细莹白的指尖,蹙着眉尖转了转杯子,这才走到沙发旁,紧挨着老公坐下。
    她仰头去看他,“我知道你很疑惑,说实话,我也很疑惑,网上报道就更夸张了,有些混不着调。”
    闽言眯起来桃花眼,欲笑不笑看着沈念君,“我看到有评论说,你可能是钱老先生的私生女,到底真的假的?”
    “咳咳咳——”
    沈念君被呛了一口,举着杯子,赶紧去拿纸巾,脸庞都呛成粉红色。
    她擦拭着嘴边茶水,“你再胡言乱语,信不信我打你?”
    她是堂堂正正的沈家小姐,怎么可能是钱老先生的私生女?
    就知道会有人这样瞎猜,也不想想,现实哪有那么多狗血剧情?
    谁知陈穗这个不长脑子的,也在一边揣测:“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念君,我觉得不排除这种可能性,不如这次你回宁北,跟你爸做个亲子鉴定?”
    沈念君咬唇半晌,温柔抬眸,“好啊,那我现在就打电话问问我爸,我就说——”
    说着,她掏出来手机。
    抬眸看了看陈穗和闽言,端着手机,另外一条手臂往膝盖上悠然一搭,“我就告诉我爸,是你们俩积极鼓说我不是亲生的,还让我去做亲子鉴定——”
    “别别别,”不等闽言说什么,陈穗先害怕了,“你要是这么说,以后我还怎么有脸去你家蹭饭?别说你爸了,你哥都得杀了我!”
    沈念君目光幽幽看过来,“不为五斗米折腰,为我家那两碗饭,知道认错就好。”
    “……”
    瞧把你能的。
    不就是家里有个五星级饭店水平的厨子?
    第76章
    自从婚后, 沈念君的诸多课程,比如茶花课,比如音律课,再比如国际象棋老师那边, 已经有段时间不去了。
    沈念君5岁开始学习历史、地理、骑马等, 这些年满满当当的课表, 让人望洋兴叹,和卓翼结婚以后这段时间真可谓是她从记事开始, 最轻松的生活。
    毕竟在整个学习生涯, 当别人在睡梦中时,她一直在上课,当别人在上课时, 她已经付出了双倍的努力。
    作为富人家的孩子,就算一出生就含着金汤勺, 也一样不能免俗的刻苦学习。
    所以谁的优渥生活都不是不劳而获,就算沈念君如今开挂,那也是之前努力的结果。
    卓翼养伤几日,伤口愈合情况还算不错, 只要不大幅度动作, 基本已经不怎么痛。
    来江北一趟, 耽搁了不少事物, 再加上宁北诸多事情也需要他处理, 是以这两日忙碌起来。
    钱老先生的两幅画,既然版权归属人变更成了沈念君, 那自然就少了沈念君不少事。
    她也没有推辞, 大大方方接受了钱老先生临终的心意。
    这日她慵懒地躺在院子里, 陈穗从苍翠欲滴的海棠树上捉了螳螂, 展开手心逗她。
    沈念君小时被螳螂的钳子夹过,来自童年的心理阴影,让她害怕一切昆虫,从软榻上翻下来,差点跌倒。
    这时大门打开,闽言回来拿资料,看到百无聊赖的两人,眉梢轻扬。
    “这两日天气不错,要不然安排你们去马场骑马遛弯?”
    沈念君清冷目光看过来。
    紧接着就听闽言透露,“卓总在江北养马场,养了几匹品种名贵性格又温顺的马,卓太不知道?”
    卓翼竟然在这里养着马?
    他从来没提过,沈念君怎么会知道?
    两年前闽言刚来江北,卓翼恰好到临市出差,辗转到江北这里,两人去拜访旧友,卓翼心血来潮,就买下来几匹马,一直养在江北的马场。
    在国外留学之时,卓翼爱攀岩爱骑马,恰好留学所住庄园在城郊某个山麓脚下,方圆一百英里不被凡尘侵扰,出了门就是蓊蓊郁郁,一眼望不到边的林海。
    是以天气好的时候,卓翼会独自骑马,去最近的海边吹海风看落日,偶尔和当地居民结伴徒行,去山上大瀑布附近打猎。
    那个时候卓翼不问世事的贵公子留学生活,让闽言他们要多艳羡有多艳羡,谁都没想到卓翼回国以后,矜矜业业打理家务企业,把所有爱好说丢都丢了。
    听闽言这么说的时候,沈念君有些难以置信,卓翼竟然还有这么一段悠闲自得的经历。
    想必当初回国,心里落差应该挺大。
    不过作为家族企业的继承人之一,都得接受父母对自己命运的安排。
    作为正儿八经的千金小姐,沈念君自然学过骑马,不过和陈穗霍潇潇她们相比,马术技艺实在不精。
    凡是运动之类的项目,沈念君天生就不感兴趣,奶奶比较护犊子,是以沈念君也就学了半年,课程没上完就中断了。
    不过陈穗听说卓翼养着马,就非要过去看看,只好麻烦老刘开车,送她们去马场。
    换上骑马服出来,工作人员已然牵出了两匹马,枣红色的毛发,在日光下油亮,果然是卓翼精挑细选出来的品种,且这两年养得甚好。
    就是不知道卓翼烧钱养在这里,嫌少来江北,来了又不着急过来探望,是为了什么。
    为了年少轻狂时的情怀么?
    沈念君微微仰头,接过工作人员手里的缰绳,抬脚踩上脚蹬,纤白手腕搭上马鞍,她不喜欢运动,不过身段轻盈,稍微用力,就还算熟练地坐到马背上。
    沈念君当时学的英式马术,早就忘了七七八八,不过身体记忆还在,上了马,轻拉缰绳,同时双腿夹了一下马肚子,健壮有力地的枣红色温顺母马,便顺着沈念君的指引,威风凛凛踏步。
    穿过两旁绿树成荫的夹道,一路小跑到草地,放眼望去,没有城市的喧嚣和汽笛声,只有绿草如茵。
    陈穗一手挽缰,回头看她,“沈念君,你可以啊,每次都谦虚说不会骑马,我看你动作比我还标准。”
    身体略前倾的沈念君,侧眸看过来。
    她一向是个听教练话的好学生,动作自然标准。
    沈念君所骑这匹马,是卓翼养的几匹马里面,最温顺好训的,不过太温顺,不是卓翼的最爱。
    最爱的那匹马性情刚烈,被卓翼征服过一次,等闲没人尝试过,还有一个特别霸气的名字——“赤兔”。
    赤兔最早为西凉刺史董卓的坐骑,后被董卓用来收买丁原的义子吕布;吕布死后,赤兔马被曹操赏赐关羽;关羽被杀后,赤兔马思念旧主,绝食而死。
    也得亏卓翼给爱马起名叫“赤兔”,主人都这么久没过来看看,沈念君从马厩出来的时候,赤兔看起来明明心情不错,吃草吃的蛮香的,显然没有思念主人的意思。
    沈念君收回思绪,紧跟在陈穗后面,目光专注,围着草地绕了一圈才回来,明媚笑脸微垂,才想起来问工作人员:“忘了问,这匹马叫什么名字?”
    对方不好意思笑笑:“卓总没给它起名字,我们都叫她小红。”
    小红?
    这名字也太敷衍。
    就是因为温顺,所以卓翼不太喜欢,就连名字都不给人家起?实在也太厚此薄彼。
    于是扬了扬下颌,稍微思索两秒,轻柔抚摸着马鬃,当即决定——
    “以后就叫她飞鹰吧。”
    陈穗好笑地看过来,“卓小叔喜欢的那匹马叫赤兔,你非要叫她飞鹰,怎么?飞鹰专门抓小兔啊?”
    沈念君轻飘飘抬眸,“对啊。”
    “你也太嚣张了。”
    有么?
    *
    卓翼结束会议,上了车才得知,沈念君去了马场。
    指尖抵着额角,视线转到闽言身上,“回来没?”
    闽言笑着说:“刚才老刘还给我拍了视频,卓太这两天估计憋坏了,有点儿乐不思蜀。”
    说着,不等卓翼主动要,便掏出来手机点了点屏幕,把老刘录的视频找出来,递给卓翼。
    只见马场上,身着深色骑马服的少女,腰身紧束,三千青丝随风飞舞。
    原本纤弱的不盈一握身姿,拉着缰绳落在马背上的时候,却身如巧燕。
    偶然调头,骏马从老刘身旁踏蹄而过,马背之人清雅灵秀,一颦一笑之间流露出一种说不出的风韵。
    如此妖精一般的娇艳,让卓翼抿了抿唇。
    淡淡吩咐:“去马场。”
    *
    半个小时后,傍晚的夕阳染红了一片云霞,葱郁草地上起了一层薄雾,沈念君鬓角薄汗,堪堪停到陈穗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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