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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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动物是没有灵的,因此牠们在世的第一口气,就注定牠们通往地狱。
    这时我们应该庆幸动物的无知。庆幸无知,无知为名词兼受格,同时作第一主体,而非「我们」或「动物」排前。
    2、
    和artemis认识在上东区的一家餐馆。那天首次见到龙虾叉,听说很贵(指那把叉子。想不起前几天在史丹佛学餐吃到的龙虾是怎回事,可能是梦,或朋友忽悠我这未见世面的)。
    两年后的今天我们在南义海边另一家餐厅外,抽菸。(我嘴巴还有牡蠣味,第叁次打嗝时我臭跑了一隻睡懒觉的橘猫)
    两年前她还拿大麻给我,那刻我知道我们会合拍。好比《大河恋》里的保罗在湖上讲起酒,与大背景下的禁酒令来了场盛烈的衝撞。(我还是比较喜欢《燃情岁月》里的布莱德彼特)
    artemis老了。在一个有各种法子延缓女人容貌老去的时代,她居然还能老得如此明显。
    是这股真诚自然吸引我,无可否认。
    她抽自捲纸菸,好一个神奇人,分明两年前她身上的万宝路盒数总不少于叁包,虽说我见她抽最多的是骆驼。
    她说骆驼是年轻人抽的。当时她说这话,对面站了四五个年轻人在交换电子菸,我猜是在互换口味。
    那时juul在巔峰,年轻人估计都拿这牌子。
    artemis换到下一捲纸菸,我在每一次一出口就被海风打散的馀雾中说,有本书里,肖洛霍夫写自己渡河后发现纸菸湿透了的那段,我记得尤其清楚,因为觉得很悲哀、很有趣。我笑看那段情节。特别是他懊恼地将纸菸晾晒在篱笆上,希望它们快点乾,我几乎有办法感同身受。
    通常被我以这种心态看待的桥段,我都会记很久。
    我无法体会。artemis把一根纸菸塞给我,振振有辞,这美妙的东西怎能「湿透」呢?那简直是悲剧!
    我点头,想着如果她邀我下到岩岸边,我就会示范给她看,让她深刻体会这个悲剧。
    我会让她这辈子都难忘。
    artemis的名字,是希腊神话日神阿波罗的孪生姊妹之名,一模一样。
    所以刚认识时,聊没几句我就问,你是祭司吗?
    她笑到像要昏厥。
    纽约上东区,异地人讲几句没营养又失礼的话无伤大雅,除非你是土生土长的上流层。
    那么你就有必要显得知书达礼些。装一下也好,因为低调行不通。
    这和下城区有霄壤之别。
    她和我讲了两小时的希腊神话。(我更加认定她是女祭司,起码灵血里有这样的传承)
    我的记忆停在她说阿波罗的坐骑是只海豚。那画面有够逗趣。
    今天很热,我跟artemis分手,不问下一次再会的日期。
    来的时候我也是一通电话,问她有空的话要不要带我玩,所以离开时更该保有情绪收管上的矜持。
    她亲了亲我的脸,表示很开心再见。我当然也是,尤其她倒车时撞坏别人保险桿又佯佯无事地哼歌开走,我非常喜欢那时她脸上毫无歉疚感的神情。她甩手补充,保险桿就是设计来被撞的,你不用太担心。
    接着我往山城去。
    在特伦特的一座桥边,我把她给我的菸放入一个棕黑色的束口袋,扔下去。我假装是找东西时掉落的,而我来不及抢救。
    当时我前方的那座山势,让我想到亲手埋葬庞贝城的祸首。
    义大利的山,远观是同种风情。
    这天我以淋满橄欖油的脆饼作尾声。
    隔日我啟程,去和一位当地人会面,我们将在无穷远的群山中度过四天。
    3、
    人生海海
    屠路漫漫
    你要明白
    maaskq:
    和义行日记在同一页,应该是那前后几天写下。
    想是我在一处石路上看到钉十架的耶穌像而有感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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